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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慧丽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维度保障“宝妈”群体再就业,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岗位供给结构,拓宽“宝妈”再就业渠道问题
市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聚焦“宝妈”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系统构建线上线下融会贯通的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线上依托“就在江苏”智慧就业平台和“常州人才招聘”抖音号双轮驱动,线下持续优化现场招聘服务供给,2025年累计举办各类招聘会1000余场,归集发布就业岗位45万个,切实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在此基础上,市妇联会同市人社局及各辖市区妇联协同发力,于2025年启动“绽放她力量‘职’引新未来”女性专场招聘行动,组织动员近1800家企业参与,精准开发女性专属岗位3万余个,其中灵活就业岗、生育友好岗占比超50%;同步深化岗位适配机制建设,逐项梳理、细化、拆解岗位技能要求,推动人岗匹配由“广覆盖”向“精对接”转变,不断提升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温度感。
二、关于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破解照护后顾之忧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以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为重要抓手,统筹推进“普惠托育内涵提升”与“家庭科学养育赋能”,持续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普惠可及的托育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托育机构391家,机构备案率达89.8%,提供托位2.68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8个;累计建成省级普惠托育机构62家、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25家、市级普惠托育机构65家,率先在全省实现“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全覆盖。全市87.7%的托育机构月收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33家机构规范开设乳儿班,托育服务普惠性、可及性、专业性显著增强。
深化医育结合机制建设,推动所有备案托育机构实现“医育结合”签约全覆盖;分层分类组织开展托育机构在岗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全市托育服务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全面推行“网格化+专业化”管理模式,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纳入常态化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以及社区托育服务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切实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聚焦家庭养育需求,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拓展科学育儿服务供给渠道。线上依托区域医疗资源,开设“养育照护门诊”云平台,打造“宝贝医课”品牌直播课程,累计服务家庭超万人次;线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实体化“养育照护门诊”,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入户式、个性化育儿指导服务;全年组织开展0—3岁婴幼儿亲子嘉年华公益活动6场、科学育儿知识进社区活动600场次,推动育儿理念、知识、技能向家庭延伸、向基层下沉。
接下来,市卫健委将紧扣“就近托、方便托、实惠托、放心托”目标要求,持续推进托育服务“四进”工程——进社区、进园区、进单位、进幼儿园,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托育服务供给格局;研究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制度,进一步强化财政托底保障;推动备案托育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全面实现“免申即享”,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的精准度、便捷度和获得感。
三、关于强化技能提升支撑,重塑“宝妈”职业竞争力问题
市人社局立足常州实际,系统构建覆盖职业认知、能力提升、岗位对接、跟踪服务全链条的职业指导体系。2025年,组建常州市首个“职业指导专家团”,专家团成立以来,聚焦女性群体就业难点堵点,面向“宝妈”群体开展求职技能培训2场,服务20余人次;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实操价值的职业指导精品课程,并依托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立体化宣传推广。同步加强制度供给与政策支撑,于2023—2025年连续出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系列政策文件,动态优化培训职业(工种)目录,优先将人工智能训练师、互联网营销师、养老护理员等社会急需、企业紧缺的新职业(工种)纳入补贴范围;依托“江苏工匠课堂”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全省层面已建成线上培训资源库,储备课程1.3万余门,覆盖1200余个职业(工种)及各类培训项目,切实为包括“宝妈”在内的各类劳动者提供普惠、便捷、优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市妇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紧扣妇女发展需求与区域产业特点,协同推进女性职业技能提质增效。围绕非遗传承与现代营销融合创新,组织开展“‘针’心传承·绣美未来”乱针绣非遗技艺培训,助力传统手工艺焕发新生机;联合相关部门打造“慧链她创·质联新生”常州市巾帼电商主播训练营,系统开展直播话术、短视频制作、选品运营等实务教学,有效提升女性数字素养与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拓宽妇女多元化、高质量就业渠道。同时常态化举办常州市巾帼创新创业大赛,搭建展示交流、资源对接、成果转化平台,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赛事。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电商直播等新兴领域,加强对女性创业者的分类指导和精准帮扶,着力提升女性参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不断激发巾帼建功新时代的内生动力。
四、关于健全权益保障与激励机制,优化“宝妈”就业环境问题
市人社局扎实推进产假社保补贴政策实施,自2025年1月1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按企业实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分档给予补贴:一孩、二孩按50%标准执行,三孩提高至80%,补贴期自产假起始当月起连续计算6个月。政策覆盖范围包括各类企业、按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等。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已有969家用人单位完成申报,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93.44万元,惠及女职工1429人。通过切实降低企业用工负担,有效增强了用人单位吸纳、稳定和关爱女性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同时持续强化创业扶持政策供给,系统集成三大支持举措:一是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宝妈”创业者如符合毕业两年大学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及农民身份,在我市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依法申报纳税,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创业实体名下有1人(含)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满6个月,即可申请8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1人(含)以上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满12个月,即可申请6000元/人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不超过18万元。二是享受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常州市优秀创业项目并成功认定的,享受最高5万元补贴,补贴金额及申报条件以每年工作通知为准。三是提供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常创业的“宝妈”如符合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学生等10类人群,个人最高可贷款50万元,经办银行可结合富民贷政策,视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市税务局精准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持有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合同签订并缴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同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针对“对开设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宝妈岗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的建议,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税费服务质效,不折不扣落实现有政策,并结合基层实践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相关情况,为后续政策完善提供一线参考。
五、关于构建社会协同格局,营造生育友好氛围问题
市委社会工作部立足社区主阵地,聚焦思想引领、资源整合与机制建设三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生育友好型社区建设。一是强化价值引领,厚植社区支持土壤。紧扣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契机,指导各地将生育友好、性别平等理念有机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全过程,推动形成尊重女性发展权、支持家庭育儿责任共担的制度基础;依托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及群众性文化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宝妈”再就业典型事迹和辖区单位支持举措,讲好邻里互助、家庭协同、社区托举的暖心故事,持续破除社会认知偏见,增强“宝妈”职业发展信心。同时,深化“五社联动”实践路径,组织开展家庭育儿知识讲座、亲子关系调适工作坊等主题活动十余场,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科学育儿观、责任共担观,切实营造理解包容、支持赋能的良好社区生态。二是整合多元力量,夯实服务支撑体系。创新实施四支力量赋能“人人社区”百千万行动,系统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两企三新”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及志愿服务组织下沉社区一线,因地制宜开展爱心托管、公益托育等精准化服务,累计服务儿童超2000人次,有效缓解“宝妈”育儿压力,为其安心参训、稳定就业提供坚实后盾。三是健全协同机制,畅通家门口就业渠道。组织召开社区书记专题座谈会,推动部分社区率先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妇联执委、社会组织代表、志愿者骨干共同参与的“宝妈”就业服务联席会商机制;主动对接辖区企业、沿街商户、社会组织等用工主体,动态归集弹性工时、灵活岗位、居家办公等适配性强的就业信息,做到需求有人问、资源有人找、岗位有人推、困难有人帮,真正把就业服务落到群众心坎上、送到群众家门口。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各位代表所提建议的政治内涵和实践价值,切实把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群众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面对当前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的现实挑战,“宝妈”群体在重返职场过程中仍面临岗位匹配度不高、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足、职业能力更新不及时等实际困难。对此,我们坚持将中央精神与基层实际紧密结合,主动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聚焦“宝妈”就业创业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扎实推进五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着力优化精准化就业服务体系,依托数字化就业服务平台,精准筹集更丰富的岗位,迭代升级智能人岗匹配算法,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灵活招聘活动;二是着力拓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推动托育资源向社区、园区、楼宇延伸覆盖,有机衔接“家门口就业”工程与“幼有所育”民生保障;三是着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在不折不扣落实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增量政策资源和专项资金倾斜,不断增强“宝妈”合法权益;四是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适配度,围绕重点产业和新兴业态需求,开发模块化、场景化、实用性强的定制化培训课程;五是着力营造包容友好的社会氛围,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宝妈友好岗”,持续推动消除就业隐性歧视。通过一项项务实举措强支撑、一次次温情服务暖人心,切实保障“宝妈”群体平等就业权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各位委员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签发人:严德群
经办人:张 峰
联系电话:0519-85117255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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