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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1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9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6-11 公开日期:2017-06-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公益性卫生事业。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逐步构建了以“街头个人为主要来源、应急队伍为有效补充”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安全。特别是2015年以来,我市市区组建了一支1万人的无偿献血应急队伍,有效保证了发生突发事件或季节性缺血、血液偏型等情况下临床用血的及时、安全、有效供应。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本市血液供需情况和增量趋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充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人数规模
  我市市区每年献血人数超过5万人,但同时医疗用血量每年以5%以上的速度增加,为确保突发事件或季节性缺血、血液偏型等情况下医疗救治有可靠的血液来源,拟在原有1万人应急队伍规模的基础上扩充到1.5万人以上,应急队伍规模相当于年献血人数的30%。
  二、明确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人员构成
  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要按常住人口数的0.3%组建应急队伍;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常部队、在常高校按适龄健康在职职工数的15%动员组建应急队伍;申报省、市文明单位的,按适龄健康在职职工数的18%动员组建应急队伍。各单位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建目标参考数见附件1。溧阳市、金坛区组建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应急队伍。
  三、完善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管理机制
  常州市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负责血液保障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市献血办具体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采供血管理水平,确保采供血工作与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一)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应急队伍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建立应急队伍档案信息库,做好应急队伍个人登记及初步健康筛选工作,并将应急队伍档案信息按时报送市献血办。
  (二)强化组织宣传机制。应急队伍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应急人员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切实有效提高和巩固应急队伍的知晓程度和献血意愿,确保应急队伍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三)规范应急启动机制。在本市发生突发事件或出现季节性缺血、血液偏型时,市献血办及时启动应急程序。按照分级动员,快速到位的原则,根据用血缺口,下达献血任务。各应急队伍成员单位在接到市献血办的应急指令后,要在2天内组织好人员。市中心血站要畅通绿色通道,提供集中采血服务。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设置应急队伍规模,及时准确更新应急队伍。我市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应急队伍成员单位和队伍人数。应急队伍成员单位每半年更新维护本单位应急队伍档案信息库。
  (五)实施考核通报机制。市中心血站要在每次应急献血结束后做好数据统计,并上报市献血办。市献血办每年要将应急献血情况报市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对在应急献血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应急献血中推诿、拖拉、延误时机、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各地、各单位要在7月10日前将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建登记表(附件2)、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人员登记表(附件3)报市献血办。联系人:孙华英;联系电话:88879907,13901501575;邮箱:476152788@qq.com。
  附件:1. 常州市城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目标人数参考表
     2. 常州市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建登记表
     3. 常州市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人员登记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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