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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苏科规范〔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6〕8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开展2026年度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申报单位对照《管理办法》不同类型孵化器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标准孵化器、标杆孵化器和新业态孵化器;已是2025年工信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单位和2024年、2025年建设的省标杆孵化器无需重复申报本年度省标准孵化器;申报标准孵化器和标杆孵化器需要2025年底纳入省级统计,申报新业态孵化器无此要求。
二、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省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见省通知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标杆孵化器的,应同步报送标准孵化器与标杆孵化器申报书;申报单位应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至各辖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辖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7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以及对申报单位的实地核查,出具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附件1)、推荐函及推荐表(附件2),连同经审核的申报材料(纸质原件2份、全套申报材料盖章PDF及申报书电子稿)提交至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
四、其他要求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孵化器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各辖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根据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各辖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评的孵化器,省科技厅将撤销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市生产力发展中心 薛 菲 82005595
市科技局高新科 于 尹 85681525
溧阳市科技局 朱志敏 87172810
金坛区科技局 吕圣男 82898758
武进区科技局 黄劲松 86310233
新北区科技局 严伟勇 85195789
天宁区科技局 凌雯静 69660680
钟楼区科技局 朱力飞 88890748
常州经开区科促局 许健宏 89863024
附件:1.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2. 2026年度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6〕89号)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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