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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市区2021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1-000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空间规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21〕2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1-04-23 公开日期:2021-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市区2021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市区2021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的通知
常政发〔2021〕2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的《常州市区2021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区2021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
  为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江苏省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2020年修订版)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2021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做优土地为抓手,强化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中的主导作用,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更新,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努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二、编制原则
  (一)规划引领原则。落实常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城市发展建设用地空间,促进国土空间资源高效配置和高质量利用,提升国土空间资源经济、社会、生态价值,发挥土地储备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二)动态平衡原则。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储备开发潜力,结合年度土地需求及城市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量指标,保障年度土地储备供需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衡发展。
  (三)适度刚性原则。为保障土地市场的有效供给与调控,应以土地供应为目标,按照以“供”定“储”,安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同时,保留适当的弹性,做到滚动管理,实现超前规划、提前运作、刚性管理。
  (四)市域统筹原则。按照“有计划、有区域、有结构、有节奏”的原则,妥善处理市与区和区与区之间的关系,住宅用地与商服用地之间的关系,地块开发与配套建设之间的关系。通过区域土地整体储备,推动城市区域功能升级。
  (五)节约集约原则。纳入储备的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控制增量土地的收储。积极盘活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化解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优化收储土地结构,加大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编制计划期限和范围
  (一)计划期限
  常州市区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年度土地储备范围
  本年度土地储备范围为常州市区范围内经营性用地项目。
  四、本年度储备土地规模、结构与分布
  (一)储备土地规模
  根据2021年度常州市区保障性住房和经营性用地供应需求,落实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的调控要求,确定2021年度储备规模为7000亩,具体分配如下:
  天宁区550亩,钟楼区550亩,经开区550亩,新北区900亩,武进区1250亩,金坛区1000亩,共4800亩;高铁新城400亩、金融商务区325亩、科教城275亩、其他市级平台1200亩采取计划单列,共2200亩。
  (二)储备项目库建立
  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2021年度土地储备对象共计164宗地,总储备土地面积为13066亩(详见附件1)。其中:既往年度结转项目45宗,面积3973亩,计划新增储备项目119宗,面积9093亩。
  (三)储备项目库土地结构
  储备项目库13066亩地块中:普通商住用地9164亩,占储备土地的70%;保障性住房用地3295亩,占储备土地的25%;商服用地607亩,占储备土地的5%。
  (四)储备项目库土地分布
  储备项目库13066亩地块中:天宁区储备48宗3237亩;钟楼区储备37宗3583亩;经开区储备18宗1251亩;新北区储备29宗2256亩;武进区储备32宗2739亩。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前期。各级前期单位要深入了解地块现状,全面摸清地块在征地拆迁、控规要求、周边配套、环境保护、文物考古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根据做地进展倒排计划,科学谋划和安排每宗地块的推进路径,周密研究并制定地块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细化做地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量推进储备计划执行。
  (二)做实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文广旅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前期、规划编制、配套核查、环保审查、考古挖掘等环节对前期单位主动靠前指导,要做好政策与操作的咨询服务,不断推动和加快地块做地进程。
  (三)动态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建立健全收储开发利用台账,同步跟踪各项土地收储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需要调整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抓实考核。加强土地储备相关配套管理政策的制定,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考核机制加强考核力度和频率,强化做地进度和质量管理,督促各前期单位按照净地入库标准规范做地,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附件:常州市区2021年度经营性用地储备项目库(不含金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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