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增强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常安监〔2017〕129号)文件精神,根据各有关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门推荐和专家个人自荐情况,结合专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核研究,决定聘任孙颢等64名同志为常州市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聘期3年。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关于公布常州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专家组成人员的通知》(常安监〔2017〕157号)、《关于调整常州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专家库组成人员的通知》(常安监〔2018〕77号)同时废止。
附件:常州市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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