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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6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25-0008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复函〔2025〕45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5-05-20 公开日期:2025-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就业性别歧视约谈机制保障女性就业权益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6号的答复
常人社复函〔2025〕45号

寿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就业性别歧视约谈机制保障女性就业权益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对就业性别歧视的依法纠正与惩处,是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局始终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以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就业性别歧视约谈机制,强化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到结果运用的全链条治理,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立体化保障格局。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就业性别歧视约谈机制保障女性就业权益的建议》极具针对性与建设性,为我们进一步优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五”以来,我市积极行动,多次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内容涵盖女职工产假及哺乳时间保障、孕期和哺乳期劳动强度控制、产假待遇落实等多个关键方面,同时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中的性别歧视问题纳入执法检查范围。此外,还对女职工禁忌劳动从事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以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详细核查。累计检查女职工较多的企业522家,涉及女职工85612人,及时发现并责令整改就业性别歧视案件5起,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我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对招聘信息中性别歧视等不合理限制条件的整治要求。同时通过深入进行案例研讨分析,发布就业歧视典型案例,指导求职者识别招聘单位隐蔽性别歧视行为,掌握获取证据方法,有效提升社会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的关注度与防范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具体举措

(一)优化人社主导约谈机制,强化权益保障。维权实践中,多数性别歧视案件通过前期约谈、协调,即可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我们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相关专项行动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约谈启动条件、实施主体、程序要求及整改标准,确保约谈工作规范有序、常态开展。梳理就业性别歧视常见情形,建立负面清单,并以就业性别歧视行为认定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清晰界定招聘广告、面试考核、岗位分配、薪酬福利等环节中禁止出现的性别限制与差别化条款,为监督与维权提供明确依据。

(二)健全多部门联合约谈体系,强化协同治理。推动建立完善人社牵头,妇联、总工会、市场监管、司法行政、法院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约谈机制,统筹协调线索移交、联合约谈、执法监督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采取谈话、对话、函询等方式,开展调查和调解,督促限期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及时化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矛盾纠纷。被约谈单位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由人社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持续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受理—登记—约谈—审理—救济—帮扶”的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处置流程规范。结合相关专项检查和具体案例研讨等情况,全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整合“12333”服务热线、各类线上平台及线下维权窗口,实现线索“一窗受理、分类处置”,确保投诉案件在1个工作日内快速响应。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救济”的闭环式联动防治模式,切实提高治理效能。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共识,营造良好氛围。面向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普法培训活动。通过举办“性别平等就业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同时,大力推广落实性别平等措施成效显著的企业典型,通过媒体宣传、经验交流等方式,广泛传播先进做法与经验,引导全社会树立平等就业观念,共同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签发人:严德群

经办人:高道胜

联系电话:85682021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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