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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15-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信装备[2015]43号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
生成日期:2015-03-06 公开日期:2015-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经信装备[2015]43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5]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2015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辖市、区做好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和《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的宣贯工作,组织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全国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经省经信委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提交。

    二、请各辖市、区将准入公告申请企业名单和准入公告申请书(每家企业一式四份)按地区汇总后,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三、请各辖市、区按照要求,督促对已公告企业(第一和第二批)在申报平台上及时更新年度数据(3月31日前),并将督查结果及企业自查报告(一式四份)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朱岩、钱旭光,电话:85681222、85681221;邮箱:czjxwzbc@163.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3月6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装备〔2015〕91号    

各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铸造行业准入工作的要求和《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3〕818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组织本辖区铸造企业开展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应按照《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全国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同时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请各地将准入公告申请企业名单和准入公告申请书(每家企业一式三份)按地区汇总后,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江苏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三、请各地对已公告企业,按照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工信部装〔2013〕375号)和《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做好自查工作,在申报平台上及时更新年度数据(3月31日前),并将督查结果连同企业自查报告(一式三份)于5月5日前报送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申高青      电话:025-82288021

            韩  静            025-83398240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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