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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交通建设2025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71X/2025-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建〔2025〕3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2025-04-03 公开日期:2025-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2025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常交建〔2025〕1号文),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3月27日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建设2025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集中检查工作。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交通建设2025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报
常交建〔202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2025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常交建〔2025〕1号文),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3月27日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建设2025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3月1日,市交通运输局从2024年12月-2025年2月期间的29个交通建设项目中,抽取了7个项目(占比24.1%)和5名检查人员,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前报送招投标备查资料,确定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1.G312、S341等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行业管理检测项目;

2.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工程(兴奔路-井冈山路)施工监理项目;

3.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中吴大道西延智慧快速路(金坛华城路改造提升工程)先导段施工项目;

4.溧阳市新能源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园北路通信线路迁改管道及国防光缆沉降保护项目;

5.江苏常州苏南储备粮有限公司储备粮仓储配套码头建设工程;

6.常州市2025-2027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7.朝阳路(沪武高速公路交叉段)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二)检查人员

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徐德民、包旭、邵一、杨磊、何雨。

(三)集中抽查时间

2025年3月27日。

(四)抽查方式

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网上信息、问询等。

(五)抽查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开标评标定标;

3.异议、投诉处理;

4.签订合同;

5.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其他需要检查。

二、抽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市招投标市场总体规范有序,招投标活动基本公开、透明。各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市有关规定,严把项目招标条件设置,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全面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促进从业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未发现有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歧视性条款和壁垒情况,保障了各种性质的企业平等参与我市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主要存在问题

1.G312、S341等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行业管理检测项目(招标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3.1履约担保中《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已废除,应更改为《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10.6款的(苏建招函〔2018〕2号)已废止。

2.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工程(兴奔路-井冈山路)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没有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外地专家。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已废除,应更改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

(3)交通运输部交环发〔2004〕314号《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在2017年已被废止。

3.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中吴大道西延智慧快速路(金坛华城路改造提升工程)先导段施工项目(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没有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外地专家。

4.溧阳市新能源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园北路通信线路迁改管道及国防光缆沉降保护项目(招标人:溧阳市交通工程建设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26号)已废止。

5.江苏常州苏南储备粮有限公司储备粮仓储配套码头建设工程(招标人:江苏常州苏南储备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大量归档材料缺失,目录没有按常交传〔2023〕77号《关于明确公开招标和自主采购归档目录的通知》要求建立。

(2)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优惠政策未有效落实。

(3)9.5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P107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0%,审计完成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该条款不符合:“地方性法规中直接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限制了民事权利,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应当予以纠正。”(法工备函〔2017〕22号)

(5)专家抽取记录表未签字,未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评标会议签到表、现场监督、公正等相关人员信用承诺书、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评标工作情况备案表、中标合同备案截图,五名评标专家均无外地专家。

(6)系统中未查询到合同备案和招标评标工作备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根据常交建〔2023〕7号文,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报局建设管理处备案。

(7)招标公告第8.8条: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本项目为水运工程项目,应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执行。

(8)本项目为水运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设置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该条款要求不合理。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14)款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要求为0.9%,目前应按最新标准缴纳比例3‰执行。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规〔2019〕2号文《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废止,应更新为苏交规〔2024〕6号。

(1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和评标方法中关于综合评分相等时的优先推荐顺序的描述不一致。

(12)该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17.00分、业绩:1.00分、履约信誉:5.00分、评标价:77.00分。该评标办法的分值构成不符合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

(13)合同专用条款17.3.3“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0%”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表格序号3中缺陷责任期为1年,与1.1.4.5和19.1中缺陷责任期2年矛盾。

(1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中“安全生产费用:(一+二)×1.5%”,按一般项目和单位工程报价的1.5%计取,不符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2〕9号文中不得低于投标限价1.5%的要求。

(16)归档资料中有2份合同协议书:一份总日历天数180天,与招标文件要求5个月内完成不符,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8日,早于中标通知书2024年12月14日;另一份合同协议书无签订时间。

(17)投标人须知中3.2.1中16条《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已经废止。

(18)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不全,与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省交通厅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不一致。

(19)专用条款11.5:“如果承包人未能按11.2款的工期要求完工,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逾期完工违约金,10000元/天,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但招标文件中无11.2款;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但招标文件中无9.2.5款。

6.常州市2025-2027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招标人:执法支队,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

7.朝阳路(沪武高速公路交叉段)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

三、有关要求

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需进一步重视招投标工作,重点掌握招投标、安全、环保、农民工管理等各方面新政策、新要求,在招标文件中逐一落实,切实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招标评标的公开公正,必须抽取一定数量的外地专家。

2.检查组将根据现场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本次检查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并要求整改情况于4月10日前报送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0432384@qq.com。必要时,检查组将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联系人:张先琪;联系电话:85686231。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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