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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银监分局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758474445/2012-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银监发〔2012〕15号 发布机构:常州银监局
生成日期:2012-02-06 公开日期:2012-0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有关常州银监分局2012年全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银监分局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银监发〔2012〕15号

各科室:

现将《2012年常州银监分局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附件:2012年常州银监分局工作意见

附件

2012年常州银监分局工作意见

2012年,常州银监分局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银监会、江苏银监局、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调结构、转方式、稳中求进”为总体要求,突出“守底线、强服务、严内控、促转型”,以“强化有效监管、强化内部管理”为工作重心,进一步增强依法监管的前瞻性、针对性、深入性、有效性;进一步促进银行业实现稳健发展、良性发展、规范发展、科学发展,更好服务于转变发展方式、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地方创新驱动、服务于社会公众;进一步增强履职监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共同开创团结务实、作风过硬、管理规范、奋勇开拓的分局建设新局面。

一、关注新形势下重点风险,坚守风险底线

(一)严密防控平台贷款风险,提高风险化解科学性。坚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在2011年工作基础上,坚持“政策不变、深化整改、审慎退出、重在增信”的基本思路和“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的原则,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平台贷款风险的管控。一是推动政府参照其他地区模式,尽快将辖区现有61户重点监测名单中的平台公司进行优化整合。对目前尚不具备转化条件的平台公司,尤其是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主管部门辖属不同平台公司间进行有效资源整合,追加一定数量的有效资产,尽快转为特殊公司类贷款,创造条件获得更多的融资条件和融资数量。要密切关注平台贷款处置工作中的合法合规性、处置后平台贷款的风险以及平台重组债务悬空等问题。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管控新增平台贷款,逐步压缩平台贷款占比。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保民生、保在建、保续建、压重建、控新建”的原则发放贷款,确保信贷资金集中用于民生工程和在建、续建项目;通过“银、政、企”项目对接,满足企业正常发展需要。同时,持续压降平台贷款规模和比例,坚决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受各级政府各种形式的违规担保、承诺。力争通过1—2年将辖区平台贷款比例控制在10%以内。三是督促银行机构按照银监会要求重点推进存量平台贷款的风险缓释和整改增信。要区别平台贷款到期、资金用途、风险状况和偿债能力等情况,探索审慎但有差别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妥善处理。继续落实动态台账管理、补足抵质押担保、合同补正、分类处置、风险资本和拨备计提等风险管理和抵补措施。对近三年到期的债务积极推动落实偿债安排,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平台贷款偿债风险开展专项排查基础上,督促平台公司提前做好即将到期债务的还本付息计划;如借款人无法履约还款,要督促银行机构提前应对,向政府全面、及时报告偿债缺口,促请政府统筹安排偿债资金。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加强信用风险监管。一要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的高耗能、高排放领域,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新增贷款及授信,对保全不力形成坏账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光伏等行业贷款风险波动状况,适时调整行业信贷政策趋向。要加强贷款投向行业集中度研究,加强大额授信、单户超比例贷款、关联交易、集团客户及限控行业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大力推进银团贷款和行业信贷风险监控体系建设,提高行业贷款风险管控敏感性和有效性。要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加强房地产上下游相关行业授信规模和风险状况监测,高度关注开发商的整体开发实力、楼盘开发进度、销售进度及融资等情况,审慎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落实在建工程抵押要求,并结合市场波动加强对土地、房产等押品的管理,防范和妥善处置开发商违约风险;合理支持真实自住购房需求,防范虚假按揭。三要严格防控非法集资、网络借贷、民间借贷、金融传销、社会融资机构等领域风险跨界波及银行业,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风险的监测预警机制,督促银行业按照“隔离风险”、“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防火墙”建设。督促有关银行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控,规范业务合作行为,逐步压缩清退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总量。四要全面布控表外业务风险,继续规范银信合作业务,加强对理财、信贷资产转让、同业代付等表外业务的监管,全面整顿违规票据业务,加强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保付、贴现、转贴现业务风险实质的研究,规范其会计核算和风险计量,严禁挪用信贷资金发放委托贷款。

(三)严防不良贷款快速反弹,夯实信贷资产质量。一是关注2012年新发生100万元以上大额不良贷款及2011年新发生不良授信风险处置进展情况。二是查调结合做实贷款分类工作,全面调查摸底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年末信贷资产质量真实性,并选择1家大中型商业银行和1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深入开展贷款分类准确性现场检查,督促银行建立贷款准确分类的长效机制,真实反映贷款分类结果,充分暴露风险,做好增提拨备工作,做实信贷退出机制,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三是完善大额授信风险化解机制。要针对当前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和辖区大额不良授信风险不断暴露的现状,进一步完善资产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建立高效务实的工作机制,引领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资产风险管理,强化金融债权维护,防范大额授信风险,构建风险控制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

(四)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一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存贷款日均考核要求。高度关注宏观调控政策的叠加效应和银行流动性变化情况,对日均存贷比不达标、期末存贷比和日均存贷比差异较大,存贷款变动异常的银行机构严格督促其整改。二是督促银行加强融资来源稳定性管理。积极拓展资金来源,加强对负债质量的管理,防止负债过度波动、冲时点和违规揽存现象的发生。关注民间资金动向,持续规范存款、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发展,严厉查处违规揽存、不当竞争、监管套利等行为,维护辖区良好的金融秩序。三是重点突出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监管。对存、贷款倒挂以及对货币市场融资依赖度较高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督促其明确流动性管理目标,设置流动性风险预警线,建立稳健的分级备付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大短期支付头寸和流动性缺口的监测频率,认真做好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的监测和分析。

(五)坚持监管推动,促进银行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认清案防新形势新特点,严防大案要案发生。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当前案件防控工作复杂而紧迫的形势,结合自身业务架构认真梳理各类业务和各个岗位的风险点,重点关注不能满足贷款条件,特别是限制性行业、企业的动态,严防在极端情况下利益相关者铤而走险,诱发银行资金、资产安全方面的案件;要督促银行做实做细员工从业约束和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测排查工作,严防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贷、充当资金掮客或在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兼职。二是高度重视金融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和巡查。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涉银盗抢、诈骗案件高发态势。三是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夯实案防基础。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违规问责、尽职免责机制,加强对贷款“三查”、轮岗、对账和强制休假等制度约束,重点强化对柜台操作风险的管控;将案防工作情况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深化合规经营文化、职业道德操守、风险管理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升内审稽核成效,提升其独立性和有效性。突出加强风险防控制度的创新,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从根本上减少操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六)加强信息科技风险防范,着力降低信息系统的脆弱性。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科技风险自我评估,建立较完备、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运作的安全性。健全地方法人机构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信息科技风险的现场检查,强化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和实效

(一)细化落实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平稳发展。按照分局《关于当前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把相关意见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一是盯重点,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积极引导辖区银行业深入分析国内外及辖区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自觉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准确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在保持信贷合理、适度、平稳投放的同时,做到因时因势、有扶有控、有紧有松,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建续建重点项目、企业技术改造、小微企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常州“510行动”计划、一核八园、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二是抓当前,推动前期与省级银行政、银、企对接工作的有效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地方经济的转型升级;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减息让利;联合相关部门搭建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三是再细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发展和融资需要,在资源分配、产品服务创新、激励约束机制、队伍建设、流程设计及充分发挥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作用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加强主动服务。督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立专项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定价机制和独立的小微企业信贷队伍和考核办法,对辖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工厂建设和阳光信贷模式进行调查研究和总结深化。四是重实效,积极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2012年力争全辖贷款增幅不低于15%,继续实现小微企业、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五是强监管,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差别化监管政策要求,加大对银行乱收费、乱搭售等违规行为的查处,联合相关部门重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倒卖票据等可能引发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风险源,对辖区内担保机构的经营情况、内控情况进行调研。

(二)用好用足政策,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

根据中共常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对未来五年经济发展提出的四大战略八大重点,充分用足“全省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城市”所赋予的政策,将金融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并重点在四个方面寻求更大突破:一是在融资体系建设创新上求突破,主动开展社会融资体系创新的研究和探索,提请政府规范各类经营性融资公司。二是在科技金融集聚发展上求突破,配合市委市政府根据科技金融特点和需求做好“二行二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推进,发挥科技金融服务集聚效应。三是在内联外引上求突破,继续促进银行服务体系“多元化”建设和县域地区银行机构“增量”建设。积极稳妥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大中型银行积极履行为农服务义务,“向下、向边”延伸金融资源,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序稳步推进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逐步扩大资产业务经营网点,增强支农和服务小微企业功能。四是在金融创新上求突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效能和降低成本为根本目的,积极开发和推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出台扶持发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专项政策措施,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为深化金融创新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提高公众金融服务水平。制定辖区加强和改善公众金融服务的具体实施意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相关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开展“窗口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升银行业公众金融服务的标准化、流程化和人性化水平。注重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与人民银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情况的明察暗访,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对分局2011年“有关减免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应对公共舆情,进一步完善银监部门、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位一体”信访舆情应对联动机制。配合地方政府建立完善“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为金融消费者反映诉求和及时解决问题开辟一个更加统一、高效的新渠道。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销售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指导银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功能,提高银行业服务水平。

三、助力银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一)推动银行科学定位,实现特色化、差异化的内涵式科学发展。继续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强化科学发展意识,切实改变简单追求信贷规模、市场占有率、过度依赖存贷利差、表外业务拉动表内业务增长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明确特色化、差别化市场定位,注重可持续发展;稳健设定发展目标和经营计划,建立风险与效益统筹、过程和结果统一、当期与长期兼顾的绩效考评机制,避免压力过大引发不规范经营行为和不正当的市场竞争;通过管理架构调整、业务流程再造、绩效考核倾斜、人员配备跟进等措施,促进发展模式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并以自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科学性、合理性的分析评判和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

(二)稳妥实施新监管标准。督促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制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规划,做好各类风险数据积累、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等基础性准备工作,为风险量化及管理体系开发和实施打基础,逐步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计量模型,争取在2015年向银监会提交初级法预评申请,2017年前通过银监会审核成为初级法达标的新协议银行。

(三)推动完善公司治理。要结合江南农商行2012年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督促提前做好董事、监事提名和资质审查制度安排,接洽、选择具备较高经济、金融专业素质和管理经验的高端人才作为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候选人,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议事、决策能力。要结合银监会新监管标准实施规划,指导江南农商行董事会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能力。要指导辖区2家村镇银行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厘清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进一步规范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建立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制度,强化履职监督。

(四)推动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一要巩固“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和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月”活动成果,探索形成长效机制。加大落实监管意见和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对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问题整改和监管意见落实台账,定期进行回访评估,跟踪记录并通报整改情况,继续实施问题整改与行政许可挂钩制度,切实提高银行对监管政策要求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二要提高制度的内在约束力,强化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全流程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清晰明确的内控与合规管理责任制;继续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规文化建设。重点督促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内部控制自评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高内控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三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内审稽核的独立性,强化与监管部门的联动,增强内部监督的有效性。四要进一步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委员会的作用。及时掌握内控管理薄弱环节,总结分析各职能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对全行内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价,研究改进的措施和方法。

四、强化有效监管,提升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有效监管,必须坚持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提升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做好监管基础性工作,加强和改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为此,分局2012年将重点开展“强化有效监管年”活动。一是要强化监管人员的能力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实际解决监管能力问题,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深化实践和调研,积极探索和创新,达到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熟悉运用政策法规,既懂得传统金融知识,又熟悉了解国际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方法,既有风险监管的前瞻眼光,又有有效监管的方法手段,既有应对宏观调整变化的能力,又有科学引导辖区银行稳健发展的业务水平。二是要强化做好各项监管基础工作。坚持统筹兼顾,增强监管协同效应。对内,要加强机构监管、功能监管的协作配合,增强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之间综合联动,进一步体现监管专业性和监管资源集成的优势;要做深、做实功能监管和风险单元监管组工作,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注重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动态把握金融创新界限,把防范风险始终贯穿金融创新全过程,使监管能力建设与金融创新相适应。对外,要推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监管专业优势,积极主动加强信息共享,配合地方政府完成非法集资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向领导小组的转变,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妥解决问题、平稳化解风险。三是要强化监管履职责任,提高监管工作质效。一要提高非现场监管的分析运用能力。加强动态信息收集、突发情况分析,建立与被监管机构政策研究、风险评估部门的定期走访联系制度,做好信息的深加工和利用,进一步加强监管会谈和风险提示,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作用;稳步推进银监会资本、流动性等新监管标准实施;开展“客户风险信息应用推进年”活动。二要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前瞻性。坚持风险为本的立项原则,突出条块互动、内外互动“双向互动”模式,将有限的检查资源向重要银行、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倾斜,加强对信贷政策执行、各类风险防范和处置、法人机构整体风险等方面的检查,并充分运用现场检查结果,将其作为下调监管评级、市场准入限制、高管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提高监管威慑力。2012年要重点开展好贷款风险分类偏离度、房地产贷款、农发行粮棉油贷款市场化收购业务、邮储资产业务等专项检查和江南农商行2011年内控检查后续检查,力求查深查透。三要推进市场准入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将市场准入与化解风险、鼓励创新紧密结合,与案件(风险事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监管意见落实等相挂钩。每年开展一次市场准入工作检查,建立许可事项评价机制,根据年度规划执行评价情况采取差别化支持政策,进一步增强市场准入工作的规范性、计划性、严肃性。四要加强监管处罚与问责,增强监管法规制度执行力,对现场检查查实问题和非现场监管发现重大违规问题加大经济处罚和坚决追究责任人责任的执法力度,维护监管严肃性和权威性。五要加强信息调研工作,通过着力建设一套能挖掘高质量信息源的机制,构建一个能密切沟通配合的信息网络,打造一支能出精品的信息调研人才队伍,力争实现信息调研“质量、录用、影响、实效”的“四个跨越”。

五、强化内部管理效能,深入推进和谐分局建设

(一)加强内部管理,以开展“强化内部管理年”活动为监管提供有力保障。在2011年开展“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2012年分局将通过“再强化、再推动、再巩固”,组织开展“强化内部管理年”活动。主要内容:一是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查找分局内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狠抓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制度约束,规范工作秩序,加强分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三是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创新能力,自觉运用新的监管理念指导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在创新性、典型性工作上下功夫、做文章、求突破、找亮点,为分局多出“精品”,多做贡献。四是树立大局观念,讲求工作方法,做到讲政治、谋大局、善协调、讲方法、抓关键、会总结。五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履职行为。完善内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六是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活动载体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以监管文化建设为核心内容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文明单位”、“文明科室”创建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等活动及各类评先创优活动,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二)深化监管文化建设,以强化核心价值理念推进和谐分局建设。要紧密结合分局贯彻实施监管文化建设方案,进一步强化“科学监管、廉洁尽职、快乐学习、和畅向上”核心价值理念,围绕监管工作中心,切实加强思想、学习、创新、服务、廉政、和谐、执行、行为、制度、环境等十种文化形态的倡导、培育、建设和发展,形成更具分局特色的监管文化体系。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凝心聚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二是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的组织引导,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抓好职工学习培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学习型科室”和“知识型员工”评选工作。三是大力鼓励创新精神,积极支持和充分尊重干部职工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举措,积极组织开展谏言献策活动。四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工作,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着力建设“能干事、不出事”的廉洁文化。五是推进和谐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好分局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广泛征集并办好职工提案,要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作用,增强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六是加强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警民共建、社区共建、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对共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七是强化以人为本,切实抓紧抓好党委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整改,坚持领导干部联系日制度,加强干群沟通,多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分局的凝聚力和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新办公楼搬迁,积极构建良好的监管文化环境,使分局监管文化在新起点上呈现新形象。

(三)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一要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做好的党的十八大代表推荐提名和银监会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规划和组织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讲和培训,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狠抓贯彻落实。三要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做好“三亮三比三评”,即通过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提高服务水平;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提升服务实效。四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加强干部教育,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对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五要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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