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局,各印刷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3〕47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4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换发新版《印刷经营许可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换证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国建国65周年的大事之年。做好年度核验换证工作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掌握产业发展动态、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年度核验换证工作,认真落实“宽进严管”总体要求,淘汰严重违规和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掌握我市印刷企业和产业发展基本情况,特别是产业转移、结构调整的新数据新情况;加强对我市印刷行业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反馈,为企业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
二、年度核验换证工作的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复打印、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内部资料印刷、报纸印刷、专营数字印刷的印刷企业。
三、年度核验换证工作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时间: 2014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28日。(双休日除外)
2. 地点:市区直管印刷企业在双桂坊45号(常州刘海粟美术馆对面),常州市文化馆后面的办公大楼4楼(院子里),电话:86816170 18912301099。
武进区印刷企业在武进区行政中心1号楼316房间,电话:86311153;手机:13706125738。
金坛市印刷企业在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电话:82330040。
四、核验换证企业在线填报的材料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印刷企业,今年我市在使用“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以网络平台为主的无纸化年度核验申报与审核工作,各印刷企业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输入本企业相关年检数据、上传有关附件,经确认无误后,直接通过网络进行年度核验申报工作。
系统登录方式:登录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进入 “公众服务”中的“在线办理”栏目,点击“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录。用户名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以“32”开头的“编号”,初始密码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的“新出印证字”的号码。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2013年新设立的印刷企业在第一次登录系统后要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第一次登录系统后需下载安装《数字电子证书》及补丁文件后方可正常使用,系统主界面提供用户使用手册及模拟演示视频下载查看,印刷企业登录系统后需在线填报如下数据:
(一)《江苏省2014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包括自查报告、基本信息、产品产量、数字印刷、设备信息、认证信息、人员信息、违规信息、绿色印刷等);
(二)上传《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照片(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三)上传《营业执照》照片;
(四)上传《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照片;
(五)上传2种以上由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照片(限出版物印刷企业);
(六)其他有关材料。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和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提供一份材料。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确认“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年度核验换证的条件
(一)准予年度核验换证。
对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印刷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按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数据,按照要求登录“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填报年度核验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准予核验通过。对通过核验的印刷企业,换发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后,企业取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资格。
(二)印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暂缓年度核验换证:
1. 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2. 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3.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未取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
4. 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
5. 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印装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暂缓核验换证的期限为180天。暂缓核验换证的企业在暂缓期间应进行认真整改,待问题得到解决后,写出申请,报负责核验换证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暂缓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办理年度核验换证。
(三)印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换证:
1. 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2. 已经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未通过年度核验换证的印刷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由原审批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印刷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填报年度核验相关数据申请换证,系统平台将及时发送催报信息至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30日内仍未申报的,企业系统平台申报功能自动关闭,原审批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
六、年度核验换证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一)印刷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我市把今年年度核验换证工作作为重要的监管手段和依据,加强对企业和产品的抽查力度,推动印刷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特别是“五项制度”的落实。对2013年内被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要在问题解决后才能办理年度核验换证。2014年还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的轮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的培训。
(二)准确核报绿色印刷和数字印刷有关数据。
近两年的印刷企业年度核验中增加了数字印刷和绿色印刷的内容,部分企业在线填报时缺少相关数据或者数据有误。各企业按照要求认真核报,真实客观地反映数字印刷的整体经营情况,要统计汇总采取了绿色印刷有关措施的企业数量,并确保这些数据核报的准确翔实。
(三)凡参加年度核验换证的印刷企业,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在线申报《江苏省2014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电子数据,经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持旧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时至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地址换取新证。今年所有文件和表格都需网上下载,各印刷企业可登陆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点击信息公告,也可登陆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进行表格下载,点击信息公告。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要求,2014年印刷业年度核验工作与统计年报工作同步实施、按期上报,统计年报工作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查询,数据填报请点击该网站的“在线直报”。
在使用“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软件遇有情况和问题,可随时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成斌,联系电话:(025)83350068-203。
附件: 常州市2014年复打印企业年度核验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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