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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22-001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22〕8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2-09-26 公开日期:2022-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我市“532”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为抓手,整体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服务便捷、治理精准、运行高效、开放透明、公平普惠、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行政办公“一网协同”整体水平显著提升,打造成为现代数字政府新样板。具体目标是:非涉密系统上云率达到100%,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100%,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多跨示范应用场景达到60个以上。
  二、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
  (一)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作用,持续推进政务服务PC端向“江苏政务服务网常州旗舰店”集成、移动端向“苏服办APP·常州”和“我的常州”APP汇聚、自助端向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整合。持续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企业经营发展全链条和个人生活服务体系,推进关联事项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推动数据与业务应用深度融合,实现多部门、多层级、跨地区集成式办理,打造套餐式、主题式服务。充分发挥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推广使用力度,进一步拓展“智能导办”“秒批秒办”“无感智办”“免证办”等应用场景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政务服务从“能办”“好办”向“快办”“爱办”转变。依托“苏企通”平台常州站点和“常州政企通”推进惠企政策同源发布、精准直达、在线申报、快速办理。
  (二)建设“一网统管”智治体系
  以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建设路径,以我市政务云网设施为基础,以统一身份认证、时空地理信息、物联智能感知、数据共享交换等平台为支撑,建设具有城市数字体征、综合指挥调度、事件多级联动等功能的“观、管、防”城运管理平台,聚焦“高效处置一件事”,开发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安全治理和经济治理等应用场景,营造“观全面、管到位、防见效”的智能应用生态,形成“一网感知态势、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的运行模式。按照“先物理联通,次化学融合,再整体智治”的方式,逐步打破数据壁垒,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运行监控、态势感知、指挥调度、决策分析等系统平台接入“一网统管”系统,同时以应用场景建设为牵引,开展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研究,有序推进协同应用场景建设。
  (三)推进“一网协同”高效运行
  进一步升级完善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通用性办公应用水平,加快机关内部业务相关系统对接和融合,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能,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办公业务“一网协同”。深化“互联网+监管”全流程数字化运行,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形成目标精准、讲求实效、穿透性强的新型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三、持续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一)完善数据管理机制
  加快构建标准统一、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公共数据管理服务体系。强化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存储、加工、共享、开放、安全各环节责任,依托公共数据供需对接平台形成数据以需促供、按需共享开放的高效运行机制;加强对公共数据服务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和安全保障一体化水平;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优化数据治理模式,从数据源头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健全数据质量标准,提升数据整体质量,逐步提升公共数据准确度和完整度;完善数据评价机制,形成“归集-治理-共享-反馈-治理-归集”的数据治理闭环体系。
  (二)推进数据高效共享
  以应用需求场景为驱动,健全公共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建立全市标准统一、动态维护的公共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充分发挥超融合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持续提升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按需共享,有序推进各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各地方业务系统数据双向共享。
  (三)深化数据开放利用
  依法编制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目录清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常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利用。通过隐私计算平台、安全管控平台、业务中台的搭建以及公共数据的安全汇聚,打造常州数据应用创新生态圈,探索解决大数据供需匹配难的问题,支撑公共数据的市场化运营先行先试。
  四、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
  (一)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
  加快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逐步提升市级统建政务云平台的计算和存储能力。坚持“上云为原则,不上云为例外”,制定迁移上云计划,加速推进全市各类非涉密电子政务系统向市级统建政务云迁移并集中部署,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机房、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服务器、存储、数据备份等基础设施。加强市级统建政务云使用管理,建设政务云纳管系统,实现政务云资源统一管理、按需调整、弹性分配。
  (二)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
  强化电子政务网络统筹建设管理,积极运用5G、IPv6+、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共建共享效益,降低建设运维成本。推动骨干网扩容升级,扩大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网络支撑能力。提高电子政务网移动接入能力,强化电子政务网服务功能,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加快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网整合迁移,各地区各部门不再新建业务专网。
  (三)加强基础中台支撑能力
  建设市数字政府统一登录门户平台,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单点登录使用,促进服务效率再提升。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多级联动事件智能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事件流转办理体系和系统平台。全面建成城市运行“一张图”,支撑各类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应用。建设城市运行泛在感知网,实现感知数据、视频监控资源统一归集接入,跨部门共享共用,拓展智能感知、视频和语义智能分析技术应用,提升市域治理事项主动发现能力。统筹政务区块链技术平台,建设“常享链”区块链基础平台,提供数据可信场景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统一电子印章、统一实名认证、统一支付平台、统一短信平台等通用能力,打造各功能模块有机融合的共性架构。
  五、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
  (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预警、联动、处置机制;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政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责任机制;优化网络、系统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优化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协调机制;持续开展数字政府安全管理制度评价,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地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强化整体性安全监管,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企业和人员的安全保密管理,建立行之有效、及时响应的合规管理机制。
  (二)提升安全技术防护能力
  完善统一运管和安管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动态监测和主动防控,提高防范能力,打造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运营体系。基于零信任架构的技术路线,研究提升多中心、多因子、跨平台的密码应用水平,建立自主可控密码资源池,完善新一代的数字政府统一安全身份与访问管理体系。结合数字政府安全威胁发展态势,定期进行数字政府安全渗透测试、攻防演练、检测分析等,提高数字政府安全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提升安全专业化管理能力。
  (三)提高自主可控水平
  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构建符合等级保护的安全防护能力,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落实运营者主体责任。开展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评估,建立健全对算法的审核、运用、监督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六、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
  (一)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
  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全过程,鼓励和规范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再造,优化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实现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部门一网通办、审批部门一网协同、统筹部门一网统管。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化全周期管理水平,探索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评价体系,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和后评价结果的应用,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有效提高项目绩效和财政资金效能。构建以公共数据资源聚合创新、有序流通为导向的信息化建设统筹机制,逐步实现从信息技术和平台应用采购到数据资源和数据分析能力采购的转变。
  (二)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
  探索设立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CDO),明确首席数据官的组织体系、职责范围,健全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新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首席数据官(CDO)负责制定完善地区或部门的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体系等,推进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统筹协调和协同管理,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和管理。打破政府内部在数据处理上“各自为政”的局面,消除数据壁垒,解决政府部门“数据孤岛”问题,促进跨领域、跨平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及透明度,提高数据的质量,推动社会数据与公共数据的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更好地发挥政府、公共和社会数据价值,提升数据应用的质量和效能,实现数据资源价值最大化。
  (三)健全规范标准
  持续完善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已有关键标准,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云网数”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健全政务云服务标准,研究推进自主安全政务云在数据库建设、大数据处理等方面应用的标准化。完善电子政务网、城市运行物联网和城市视频网相融合的电子政务网络结构标准。制定政务数据大脑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服务支撑标准。研究适用我市的公共数据开放等数据资产管理标准。探索建设安全、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标准。完善社会公共信用服务标准。探索区块链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的政务应用标准,实现数字政府通用业务技术和服务能力标准化。探索建立全面覆盖、各司其职、分级维护的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管理标准。
  七、引领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精准匹配公共服务资源,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更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壮大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汇聚、流通、交易中的应用,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
  (二)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支持数据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集群。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和高校院所等单位推动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数据技术应用,搭建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打造数据创新生态。发挥常州“智造”优势,推动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创新,吸引优秀人才汇聚、新兴业态集聚。促进数据要素集聚、转化和流动,不断激发“数据红利”“创新红利”,为优质人才、项目落地常州营造良好环境,为优化完善地区数字经济产业结构提供坚强保障。
  (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探索采用接口服务等形式开放;对于敏感数据,探索采用脱敏脱密、个人授权、集中授权等方式开放。深化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新技术应用,建设“常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推动数据集中计算和分析、原始数据不出门、中间结果对外输出,实现落地数据可用不可见,为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提供可靠的应用环境。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举办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利用和价值挖掘,对优秀成果、参赛团队、典型应用进行宣传和孵化。
  八、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领导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建立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辖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市、区两级要进一步增强数字化履职能力,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力度。加快理顺各级公共数据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充实专业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成效评价机制,加强工作推进情况动态监测。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审计监督。
  (二)提升数字素养
  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探索数字人才资源共享,加快建立合理流动机制,畅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之间人才流动渠道。落实数字技术领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
  (三)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各辖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树立正确评估导向,重点分析和考核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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