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常州分(支)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银行业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加快项目对接,提高重点项目论证效率,推动资金协调和授信审批,加强信贷资金管理,促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银行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朱广德 常州银监分局局长
副组长:金 曦 常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张 彬 工行常州分行行长
周清清 农行常州分行行长
程 祥 中行常州分行行长
尹家健 建行常州分行行长
李 瑶 交行常州分行行长
陈建中 农发行常州市分行行长
张小军 江南农商行行长
成 员:孙 波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行长
赵 昆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行长
廉 衡 华夏银行常州分行行长
贡志文 浦发银行常州支行行长
张荣国 兴业银行常州支行行长
徐之烜 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行长
周永宏 光大银行常州支行行长
倪文华 广发银行常州分行行长
赵建焕 平安银行常州分行行长
金建明 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行长
肖 炎 南京银行常州分行行长
刘晓波 邮储银行常州市分行行长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常州银监分局,由金曦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落实在分局办公室。并按照重点项目分别成立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项目参与行分管授信审批的行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银行对重点项目建设金融支持的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及机制:
一、加强研究分析。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及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研究分析,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确立全市银行业金融支持的重点产业。
二、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组织项目推介,了解全市重点项目立项、申报、论证、审批、建设及融资需求。
三、推进重点项目对接。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按照项目融资需求和银行参与意向,协调、落实项目参与银行、融资额度及方式。
四、组织项目论证。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组,确定项目融资牵头行,负责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授信要求进一步做好授信审批论证,提高项目论证效率和信息共享。
五、落实牵头行管理。对重点项目融资实行授信总额联合管理制度,由领导小组确定牵头管理行。对项目融资在3亿元以上的,原则上要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方式进行,项目投资法人存量融资余额在5亿元以上的,原则上要组建后银团贷款。
六、加强工作协调。协调处理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银行、企业及政府部门之间的重大问题,对一些特别重大的问题,提请市政府帮助解决。
七、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投入。领导小组按项目实施目标管理,有关参与银行要将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本行的工作重点,按照确定的融资总额、方式、时间按时足额到位,同时,要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保证重点项目实施。
八、强化激励考核。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银行业支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在金融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加大考核力度,更加有力的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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