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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0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5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3-31 公开日期:2017-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5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提升公路通行保障能力,减少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对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侵害,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  林  副市长
  副组长:彭  峻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志洪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黄广余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峰  溧阳市副市长
      陶  伟  金坛区副区长
      是  峰  武进区副区长
      季晓东  新北区副区长
      岳  军  天宁区副区长
      芮春祥  钟楼区副区长
      祝正庆  市发改委副主任
      严德群  市经信委副主任
      戚小如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周  洪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银法  市农委副主任
      王俊杰  市工商局副局长
      纪唯强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吕建军  市安监局副局长
      范  璞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跃峰  市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洪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伟平、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季小明、市运输管理处处长许晓枫、市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石建中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辖市、区政府:各辖市、区政府为治超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政府主抓的治超工作机制,切实将治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本辖区车辆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和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开展。
  (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常州市治超站点布局规划,负责治超站点日常工作;负责货运源头监管工作,落实公示企业的派驻、巡查监管责任,防止车辆超限超载,消除事故隐患;开展超限超载路面查处执法工作;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人员、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装载源头企业监管查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监管查处; 开展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探索信用惩戒等方法,建立违法车辆、驾驶人、企业等“黑名单”,开展失信“黑名单”公示,与其他治超成员单位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三)市发改委:大力开展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调查研究,强化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对经济运行影响动态监测分析。
  (四)市经信委:完善货车和专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许可管理,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管,协调工商等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治,杜绝非法车辆出厂; 加强工业企业等货物源头的管理,监管指导源头公示企业的治超业务工作;协同配合工商等部门查处取缔非法储(售)煤场,负责整顿公路沿线煤炭市场。
  (五)市公安局:负责开展超限超载路面查处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强行闯卡、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破坏治超设施,围攻和殴打治超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治超环境;负责制定处置治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市财政局:科学合理核定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规范工作经费的使用。
  (七)市农委:负责农用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登记管理,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农用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登记、检验以及有关证书、牌照、操作证件发放信息。
  (八)市工商局:做好货车生产、改装、销售管理;负责对非法为货运车辆拼装、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站点等查处,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牵头做好非法储(售)煤场、沙石料场等无证照经营的装载货物源头单位的查处取缔,加强和规范货物集散场所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不配合治超工作的违规企业依法查处。
  (九)市质监局:货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罐式车辆出厂管理,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对汽车改装厂、汽车检测线等进行检查,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实施车辆强制性认证制度,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定期检校检测计量设备。
  (十)市安监局: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综合监管督促指导超限超载治理安全工作。
  (十一)市物价局:核定超限超载卸驳载收费标准,规范有偿收费行为,利用价格杠杆调节超限超载行为。
  (十二)市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相关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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