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旭辉等14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人行盲道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2年国务院颁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来,我市积极实践,不断构建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体系。近年来,我局对无障碍设施工作充分重视,有效调动了各方面力量,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相结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仍存在人行盲道被挤占、部分区域盲道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现将我局与市住建局关于对人行盲道监管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广
根据你们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对无障碍设施宣传十分重视,不断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管理的宣传工作,针对性开展商户、驾驶员、学生等重点群体教育活动,对沿街商铺、快递外卖员进行普法宣传,明确盲道禁占区域。在地铁、公交站等地投放盲道醒目标语,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盲人这类特殊群体,关注、支持和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停车秩序管理
根据你们提出的“优化停车管理”的建议,针对目前我市人行道板以上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下同)占压盲道“返潮”现象,我局积极部署,采取以下方式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成立非机动车停放长效管理精细化工作专班,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化能力为支撑,针对目前存在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压盲道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二是出台《常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规定(试行)》,对全市共享单车选址布点及停放秩序加强监管,要求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的设置不得占用盲道。三是我局将对非机动车停放占用盲道行为加大处置力度,针对乱停乱放尤其是压盲道等违章行为依法进行处置,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开展专项治理。
根据你们提出的“规范商家经营”的建议,我市各级城管执法队伍针对退红线区域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和占道经营以及擅自开挖、堆放等占用盲道及其它无障碍设施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规范,第一时间查处,同时多次开展非机动车无序停放专项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占用无障碍设施对通行秩序的影响。
根据你们提出的“增设监控设施”的建议,目前我局正逐步推进智慧化平台共建共享共用,通过“常州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城市精品道路监控网络,利用数字化监控手段,结合科学算法,系统甄别占压盲道等违法行为,实现商家信息共享,发现后通过短信推送至商家,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处置。
三、规范人行盲道设置
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职能分工,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和《江苏省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等技术规范要求,提升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对我市市政工程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的审查力度,严把设计质量关,确保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按规范建设到位,从设计源头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要求。全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对所养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及督促指导辖市区对其所管理的基础设施中的无障碍设施加强巡查养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感谢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精准指向城市管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城市的总要求,持续完善“建设—管理—维护—监督”闭环体系,努力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分管领导:何沛东
经办人:苏龙岩、金年骁
联系电话:15651219670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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