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4-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4〕17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4-02-05 公开日期:2024-02-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执行。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兴产业、优环境、抓改革、促共富,努力描绘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常州美好画卷,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扬优秀,充分展示新时代常州农业农村工作者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奋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经研究,决定评选推荐一批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

1.优秀集体推荐范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含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重点推荐涉农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一线单位。

2.优秀个人推荐范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含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表彰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重点是涉农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一线单位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已获得省、市党委政府表彰的、全国农业农村先进工作者、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或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农技推广服务先进工作者等系统内表彰的,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二)推荐名额

此次共通报表扬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30个,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个人50名。优秀集体、优秀个人均实行差额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集体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

3.农业农村工作职能作用发挥显著,工作成效显著。

4.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践行正确政绩观,群众认可度高。

5.近5年,集体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案件,未发生干部职工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优秀个人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恪尽职守,作风务实,得到干部群众广泛认可。

3.业务能力强,善于协调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上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4.连续从事农业农村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近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原则上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5.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近5年来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组织处理。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按照推荐条件,所在单位经民主推荐、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意见,集体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近年来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按照分配名额研究确定初审推荐对象并明确排序,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初审材料。

(二)初审反馈。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程序和条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将初审结果反馈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初审反馈结果,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局官方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正式推荐对象。

(三)名单复审。市农业农村局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遴选提出拟通报表扬名单,报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正式通报表扬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作出决定。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作出通报表扬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颁发奖牌、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通报表扬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的严肃性,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做好表扬推荐工作。

(二)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并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副处级或者相当于副处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参加评选。科级干部不超过推荐总数的25%。

(三)严格评选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推荐对象政治关、条件关、实绩关、廉洁关。注重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好中选优,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推荐程序,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对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评选资格并取消其所在推荐单位相应的推荐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已受表彰的个人,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证书。

(五)按时报送材料。2月9日前,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初审推荐材料(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2月20日前,反馈初审结果。2月22日,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送正式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优秀集体推荐审批表、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推荐公示表、推荐对象汇总表。

联系人:王程、王庆永,联系电话:85682225、85682233

附件:1.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3.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正式推荐对象汇总表

          4.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推荐审批表

          5.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

          6.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或优秀个人征求意见表

          7.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推荐公示表

          8.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个人推荐公示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 区

优秀集体

优秀个人

1

溧阳市

7

10

2

金坛区

7

10

3

武进区

7

10

4

新北区

7

10

5

天宁区

2

5

6

钟楼区

2

5

7

经开区

4

7

合计

36

57

注:重点面向涉农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一线倾斜,其占比不得低于推荐名额的70%。推荐人员请综合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

附件2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一、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初审推荐对象

序号

集体名称

集体性质

集体级别

集体人数

集体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集体所属单位名称

简要事迹(300字)

奖励情况

备注









































二、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个人初审推荐对象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工作

单位

单位

性质

职务

行政

级别

职称/技术

等级

所属

行业

身份

证号

简要事迹

(300字)

奖励

情况

近5年度

考核优秀次数

备注





































































































                               注:1.按推荐顺序填写;

                                      2.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或其他;所属行业包括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垦、种业、农机、农田建设、党委农村工作、政务综合、党务、人事、法规、政策改革、发展规划、计划财务、乡村产业、社会事业、合作经济、市场信息、国际合作、科教(环能)、质量监管等。

                                      3.曾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推荐对象,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3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正式推荐对象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一、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序号

集体名称

集体性质

集体级别

集体人数

集体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集体所属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二、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职务

行政级别

职称/技术等级

所属行业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编)

手机

备注































































































               注:1.按推荐顺序填写;

                      2.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或其他;所属行业包括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垦、种业、农机、农田建设、党委农村工作、政务综合、党务、人事、法规、政策改革、发展规划、计划财务、乡村产业、社会事业、合作经济、市场信息、国际合作、科教(环能)、质量监管等。

                     3.曾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推荐对象,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4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必须如实填写,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一律打印填写,不得更改格式。使用方正仿宋_GBK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新罗马字体。填报内容较多的栏目,可视情况调整字号。

三、集体名称、集体所属单位等必须填写准确,以公章为准。

四、集体级别分为县处级、乡镇科级及以下,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

五、主要事迹内容字数1000字左右,表内其他栏已有的基本情况等可不再体现。

六、此表报送纸质版一式4份,规格为A4纸(正反面打印)。






集体名称



集体性质



集体级别



集体人数



是否临时集体



集体负责人

姓名



集体负责人职务



集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集体所属单位



单位地址



主   要   事   迹(1000字左右)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必须如实填写,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不得更改格式。统一使用方正仿宋_GBK小四号字,数字、字母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填报内容较多时,可适当调小字号。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格式为:年份采用4位数字,月份采用2位数字,如1970.01;

三、照片格式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四、籍贯填写格式为 XX省 XX市XX 县(市、区),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全称;

五、政治面貌分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

六、学历分为中专/高中、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七、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资格选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参加工作时间段精确到年月;

九、人员身份选填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或其他;

十、身份状态选填在职或其他;

十一、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十二、主要事迹要求突出功绩、表述准确、1000字左右;表内其他栏目已有的基本情况不再体现。

十三、此表报送纸质版一式4份,规格为A4纸(正反面打印)。

姓名



性别



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学历



联系方式



参加工作时间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专业技术

职务



人员身份



身份状态



年度考核

情况

(无则不填)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主    要    事    迹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或优秀个人征求意见表

集体名称(或姓名、职务)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此表,一式2份。

2.此表不得由推荐对象本人负责联系填写。

附件7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集体推荐公示表

集体名称



负责人



公示形式及公示结果



































签字人: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优秀个人推荐公示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公示形式及公示结果





































签字人: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upfiles/admininfo/20240209/20240209093428_87217.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