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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517/2026-000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复〔2026〕35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26-07-22 公开日期:2026-07-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7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7号的答复
常城管复〔2026〕35号

杨红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监督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紧扣条例落地实效,聚焦责任落实、设施建设、监督推进等关键环节,针对性、指导性强,对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制度引领,确保责任明确、路径清晰

(一)统筹谋划部署。为贯彻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市印发《〈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从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分层培训、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明晰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与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每年印发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方案,根据垃圾分类发展方向,提前谋划出台分类和治理“十五五”规划、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二)完善配套制度。我市坚持以法治思维推动垃圾分类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分类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实施导则、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低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等各类配套制度文件共计40余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开展。

二、优化体系,推动体系健全、运行有序

(一)分类体系持续优化。前端,在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基础上,持续优化分类投放设施。“十四五”末,已实现城市建成区达标小区全覆盖,全市小区均配有分类房(亭)等分类投放设施,城市建成区智能回收箱覆盖77%居民小区,完成164个垃圾分类行政村提标改造工作。中端,有序衔接前、后端,配备各类分类收运车辆2488辆(可回收物296辆、有害垃圾126辆、厨余垃圾114辆、其他垃圾1952辆),建成分类转运暂存设施107座(可回收物中转站17座、区级有害垃圾暂存点7座、其他垃圾转运站83座),采用巡回、预约、定期等多种方式确保分类垃圾落实分类收运。后端,共建成各类分类处理设施165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0座、厨余垃圾集中/分散处理设施141座、区级大件垃圾分拣中心7座、其他垃圾处理设施7座),较好满足分类垃圾的处置需求。

(二)分类链条运转有序。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初步形成。2025年起,稳步推进以辖市(区)为基本单元、“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可回收物“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建设。有害垃圾安全收运处置初见成效。按照区/镇收集—区暂存—市处置的模式规范有害垃圾管理,并在“我的常州”APP“垃圾分类”模块增设“有害垃圾预约”功能,为投放管理责任人提供有害垃圾收运与暂存预约服务。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稳步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较为完善,签约收集率达100%,形成了“专车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理”格局。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因地制宜实施就地处理或集中处理,部分农贸市场已实现就地资源化处理。推进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已有213个居民小区纳入家庭厨余垃圾收运范围。其他垃圾收运体系成熟运转。城区主要采用“人工/机械收集、机械转运、集中处理”模式;乡镇主要采用“村收集、镇转运、辖市(区)处理”模式。

三、强化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凝聚合力

(一)加强条例宣贯培训。将《条例》纳入全市村书记(主任)示范培训班、社区书记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培训内容,同时推动各辖市(区)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工作者、小区党支部书记培训中同步纳入条例学习,切实增强城乡社区工作者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理解与执行能力。

(二)凝聚多元社会力量。自2024年11月以来,整合行业协会商会、“两企三新”领域、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组织等资源,面向基层开展条例解读与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依托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走深走实,探索“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模式,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分类知识。2026年3月9日,钟楼区已开展“百千志愿行”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城市管理进社区)志愿服务暨社会工作宣传周启动仪式,精准对接社区需求,有效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与满意度。

四、落实保障,实现有力推动、有效监督

(一)强化经费保障,夯实工作基础。《条例》自2024年9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保障生活垃圾分类与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市财政局从2024年起设立市级城市垃圾分类和治理奖补资金,2025年度安排3000万元,2026年度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对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垃圾分类和治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奖补。目前,第一批奖补资金已发放至各区,重点支持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城管局制定出台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奖补重点,并结合奖补资金绩效情况和财政可承受能力,确定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为《条例》实施提供稳定财力支撑。

(二)落实人大监督。《条例》实施以来,城管等部门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2026年是《条例》实施两周年,我局将持续推动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并根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常人发〔2026〕11号)要求,做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宝贵建议,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王志忠

经办人:曹 波、祝利民

联系电话:81000201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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