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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奖励我市在第十四届残奥会上获奖运动员、教练员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39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2〕18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2-12-03 公开日期:2012-1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奖励我市在第十四届残奥会上获奖运动员、教练员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奖励我市在第十四届残奥会上获奖运动员、教练员的决定
常政发〔2012〕18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第14届伦敦残奥会于8月29日至9月9日在伦敦举行。我市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雷丽娜不畏强手、奋力拼搏,取得了两枚金牌的好成绩,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为常州增添了光彩,展示了我市残疾人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和蓬勃向上的朝气和活力,极大地鼓舞了全市人民创先争优,服务“两个率先”的热情。为鼓励先进,不断提高我市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积极备战2014年第十一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和2015年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第十四届残奥会我市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和输送单位予以奖励。

一、奖励第十四届残奥会女子乒乓球TT9级单打金牌获得者雷丽娜人民币35万元;

二、奖励第十四届残奥会女子乒乓球TT6-TT10级团体金牌获得者雷丽娜人民币35万元;

三、运动员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教练员和输送单位的精心培养,奖励主带教练人民币35万元,奖励输送单位常州市残联组织奖人民币20万元。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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