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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变更常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名称及其成员单位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29/2022-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复〔2022〕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2-01-14 公开日期:2022-0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变更常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名称及其成员单位的批复
关于同意变更常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名称及其成员单位的批复
常政复〔2022〕5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变更常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名称及其成员单位的请示》(常教办〔2021〕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常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名称为“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并同步调整其成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成员名单
  主 任:陈正春 副市长
  副主任:汪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完利梅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孙洁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吉祥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严永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宋正杰 市工信局副局长
      金继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
      堵小东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何 敏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人防办总工程师
      何沛东 市城管局副局长
      周旭栋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蔡正茂 市卫健委副主任
      贺东俊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倪 宁 市信访局副局长
      丁 涛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政委
      袁 黎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陶 洁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为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委员会成员若因工作变动或人事调整出现变化,由继任者替补,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招生考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落实招生考试方针政策及相关工作网络宣传,强化招生考试互联网舆论的管控引导。
  市发改委:负责考点建设规划指导,落实招生考试收费有关事项。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我市招生考试工作文件,协调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招生考试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对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对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即时予以查找和定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市公安局:负责考点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考点安全保卫、试卷(答卷)保密保卫、考试期间交通管理和治安安全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经费。
  市人社局:负责保障涉考工作人员队伍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考点及周边环境的“净化”工作,控制噪音及环境污染。
  市住建局:负责参与整治考点及考生集中居住地周边环境,规范考点周边影响考生考试和休息施工场所的管理。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各辖市、区城管部门参与整治考点及考生集中居住地周边市容环境。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运送考生及考务人员的营运车辆,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运输安全、顺利参考。
  市卫健委:负责制订招生考试期间卫生、疾病管理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考点、考生、涉考工作人员定点食宿区域定点用餐的食品安全监管,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市信访局:负责研究、分析和处理有关招生考试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市国家安全局:负责制订保密措施,防止试卷、答题卡失密、泄密。
  市保密局:负责对招生考试试卷(答卷)存放保密室及考试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供电公司:负责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和考生、考务人员定点食宿地的供电线路维护工作,督导相关场所内部安全用电管理,协调考试期间电力保障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招生考试的考点标准化建设、考务组织、考试保密、保密宣教、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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