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分)局、数据局,常州经开区数据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省医疗保障局、省数据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效办成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179号,见附件1),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筹部署推进。加快推进就医费用报销“高效办成一件事”,是提升医保政务服务集成化水平、改善群众办事体验的重要抓手,各地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根据省文件进度安排,明确专人、严格责任、加强培训,统筹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推动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落实,明确各地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并将名单于2025年1月25日前反馈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二、创新办理方式。围绕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诉求“一线应答”工作要求,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苏服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模块,实现线上“一网通办”;通过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服务专窗,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积极协调联动12345热线,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便利企业群众,实现诉求“一线应答”。各医保经办机构规范窗口设置,填写《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线下窗口设置情况一览表》,并于2025年1月25日前反馈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见附件2);
三、加强联动协同。各地医保、数据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优化办事流程,压减整体办结时限,促进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高效、便利、规范,并通过网站、公众号等载体,推广告知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的相关信息。
附件:1.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数据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效办成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179号)
2.常州市高效办成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线下窗口设置情况一览表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数据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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