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接中共常州市委(常委〔2025〕106号文)通知:
朱献军同志任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自2025年6月29日市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5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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