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2012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2012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的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全市预防、抵御火灾能力和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消防站(队)建设
1.推进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
2.建成武进雪堰、横山桥、洛阳政府专职消防队;
3.建成新北孟河政府专职消防队;
4.建成溧阳南渡、社渚、天目湖、上兴政府专职消防队;
5.组建金坛、溧阳消防特勤中队;
6.依托市特勤一中队组建一支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
7.完成戚月路中队营房建设任务;
8.开工翻建常戚路中队营房;
9.完成光华路中队辅房改造任务。
二、消防装备建设
1.车辆装备建设:市区购置抢险救援车3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辆、应急模块消防车、登高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水罐车各1辆,新北区购置重型泡沫车1辆,报废更新干粉车1辆;
2.抢险救援器材装备:维修、补充公安现役队已到使用期限的抢险救援器材(特别是侦检、破拆、堵漏、救生类器材);
3.常规器材装备:确保个人防护和灭火药剂等消耗性装备的维护、更新和补充。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分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70号)规定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
2.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等相关文件做好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工作;
3.政府专职消防队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普通消防站二级站配置标准配齐11项个人防护、23项专勤器材;
4.对已建政府专职队营房营具进行维护及更新,确保已建队(站)的正常运转。
四、消防通信建设
1.推广部署消防一体化综合业务系统,实现移动办公;
2.完善监督执法服务平台,以移动办公平台、执法平台建设为基础,落实警务信息化机制,促进防火和灭火工作的紧密结合;
3.部署灭火救援指挥调度平台,开发和应用消防接处警应急响应系统,结合图像综合集成系统、3G图像传输系统、移动指挥箱等辅助系统,提高灭火救援指挥调度能力和部队实战能力;
4.以消防GIS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实现对社会重点单位可视化管理,将单位建筑平面、重点部位、消防系统等信息纳入其中,为灭火救援、防火监督提供准确依据;
5.推广应用部队精细化管理系统,对现有部队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梳理,建立健全完善的考评检查制度,纳入统一的运行和管理考评。
五、消防水源建设
1.实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定期评估制度,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2.结合城乡道路、景观带建设等,加强天然水源取水码头(口)以及其他消防取水配套设施建设;
3.根据城市发展实际需要,对新建、拓宽道路,按照间距不大于80米要求新建或增建市政消火栓,对损坏的消火栓进行全面维修,对城市老小区欠缺的消火栓进行增补。
六、城乡消防规划建设
1.制定下发《常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及时制定乡镇消防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将消防重点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实事工程。
七、农村消防工作
1.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扎实推进消防护民队伍建设;
2.增强农村地区灭火救援处置能力,力争年内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实现“网格化”管理;
3.开展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内全部达标。开展以“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零火灾社区(行政村)”为主要目标的消防安全先进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创建工作。
八、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
1.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实施全民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推行“家庭消防安全”、“社区平安使者”和“远离火灾、平安校园”计划,继续开展“入户式”宣传教育和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2.推动市级和金坛、溧阳消防教育馆(展厅)和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配备多功能消防宣传车;
3.对各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村(居)委会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对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修、保养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检查人员和电气焊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4.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1000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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