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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市监处罚〔2026〕6 号行政处罚决定,现对娄宗阳予以通报批评。
江苏共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特种设备事故案被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娄宗阳担任江苏共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特种设备安全总监期间,履职不到位,未有效落实叉车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对 2025 年 11 月 23 日该公司叉车伤害致人死亡的一般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当事人应深刻反思自身问题,正视履职漏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履行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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