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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6-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6〕4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生成日期:2026-02-02 公开日期:2026-02-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执行。
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常农发〔2026〕4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省前列,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农村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特编制2026年度市级农业农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一、补助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导向,围绕“十五五”期间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目标,聚焦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导要素集聚,实现精准突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坚持“三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项目一个指南集中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市和辖市区两级审核、引入第三方审计等具体举措,推行项目申报公开、立项公开、补助公开,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业农村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管理。

(三)坚持诚信导向。鼓励和倡导项目申报单位树立诚信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按照“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能考核”的原则,据实编制申报项目内容,不弄虚作假、不高估冒算、不重复申报。

(四)突出绩效管理。坚持“用钱必问效”的原则,突出财政资金绩效导向,强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以及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类别

2026年,市农业农村项目依托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两大专项,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任务清单”的方式实施补助。“先建后补”类是指按照相关指南扶持内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经审核通过,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给予定额补助或按审定总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的项目,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先建后补、扶持村集体发展先建后补等;“以奖代补”类是按照相关指南提出的标准、条件创建达标,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给予定额补助的项目,主要包括美丽菜园、农村公厕等项目;“任务清单”类是按照指南提出的标准、条件和实施内容,由特定主体或评审立项确定主体后,按审批的实施方案完成实施内容并给予补助的项目,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等。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各相关指南。

已经享受过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对上年度以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出现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拒绝抽检的,存在环保信访举报、督查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项目主体不得申报;对有举报查实存在重大问题,以及上年度承担各级财政支农项目存在违纪违法等行为的项目主体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按各申报指南要求,采用“线下申报”或“线上线下同步申报”两种方式进行。

(一)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打印(A4纸双面,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统一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推荐,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相关业务处室。申报单位请登录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网址https://nyncj.changzhou.gov.cn/)或“常州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8)自行下载相关申报等附件材料。

(二)线上线下同步申报:现代农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先建后补项目申报主体须登录“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s://zqt.changzhou.gov.cn/)进行线上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单位或个人信息,并准确填报和上传实施项目的内容和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线下申报资料一致。

五、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主体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项目申报,要仔细阅读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实施要求以及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和申报要求。项目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格项目审核,规范项目管理和财政资金分配下达,加快项目推进,强化绩效监控,严肃廉洁纪律,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联系人:裴志慧,联系电话:85682208;市财政局农业处,联系人:张佰寿,联系电话:85681860。

附件:1.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项目清单一览表

          2.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6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先建后补项目申报指南

          4.2026年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5.2026年常州市美丽菜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6.2026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先建后补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7.常州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8.“常州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项目清单一览表

序号

专项

名称

项目名称

责任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指南

附件

1

现代农业发展

现代农业发展

先建后补项目

产业化处

种植业处

畜牧处

渔业处

陈 超

谢鋆韬

严宏祥

王 洋

85682251

81667966

81667982

81668006

附件3

2

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科教处

陈文洁

85682255

附件4

3

美丽菜园建设项目

种植业处

谢鋆韬

81667966

附件5

4

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先建后补扶持项目

经管站

刘 燕

85680711

附件6

5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

乡村建设处

万 琪

85680709

附件7

附件2

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农业农村局 (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实施地点

实施内容(100字以内)

总投资

申请补助资金

备注

附件3

2026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先建后补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投资力度,充分发挥项目在富民强村、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有效提升全市现代农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突出项目的整体理念,坚持以农为主,展现全链条完整性、投资带动性和示范引领性,原则上只支持新建投产或改扩建的整体性项目。

(一)省市重大项目

列入江苏省、常州市重大项目清单、在常州市域范围内建设的在建项目,且在实施期限内未出现被调出的情形,对其涉农领域具体投资内容进行支持。

(二)现代农业产业能力提升

绿色高效种养业发展,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绿色化、机械化、标准化、智能化、数字化、农业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生产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能力提升和技术装备升级改造等新建投产或改扩建的设施设备,但不包含厂房等基础设施。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级提升

对上年度新申报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进行支持。

二、支持标准

(一)省市重大项目

对列入江苏省、常州市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涉农领域审定总投资额30%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二)现代农业产业能力提升

对绿色高效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审定投资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30%的资金补助,单体项目最高补助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级提升

对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给予3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新认定(含递补)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补。

以上支持项目的资金补助实行预算总额控制。

三、申报管理

(一)项目申报

1.申报主体

涉农企业、农业园区等,同一主体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将项目拆解后分年度申报。

2.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为3月6日。申报前须按照《常州市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先建后补类)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同步实行项目入库储备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扶持。

3.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

(2)申报主体需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1),其他所需附件资料(附件2)根据各类别项目要求报送,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

(3)申报主体在辖市区审核通过后打印含水印的项目申报书,并与附件资料(附件4)、工程结算资料、审计承诺书(附件3)等装订成册后,一式4份报送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二)项目审核

1. 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3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和项目申报材料2份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本地财政部门备案,逾期市级不予受理。

2. 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立项并公示。

(三)项目审计

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立项项目开展审计,审定结果同步在项目管理系统反馈。市和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审计的服务指导工作。

产业化处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85682251;种植业处联系人:谢鋆韬,联系电话:81667966;畜牧处联系人:严宏祥,联系电话:81667982;渔业处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81668006。

附件:1. 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申报书

          2. 常州市农业项目工程建设送审资料要求

          3. 审计承诺书

          4. 附件资料

附件4

2026年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农业强市建设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2026年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一、支持内容

(一)农业科创平台建设

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常州水稻、畜禽、水产、茶叶、果品等优势产业,聚焦重大新品种创制、绿色产品和技术、农机装备以及智慧农业等领域,突出自主创新、链式创新和集成创新,探索以“实验室(技术中心)+创新团队+示范基地”的模式。

(二)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项目

以支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优质高效、绿色低碳、生态循环、智慧智能等方向,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集成示范与应用创新,推进绿色高效种养技术应用和先进适用机具推广,加快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与现代农业融合创新。

(三)种业创新奖补

申请奖补的新品种须为近五年内作为第一育成单位自主选育并获得江苏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种审定(登记)证书,由种业企业或政府推广部门出具推广面积(数量)证明。已经奖补过的新品种不得申报。

1.主要作物新品种:近三年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30万亩。

2.经济作物新品种:近三年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1万亩。

3.水产新品种:近三年累计推广面积应不少于30万亩。

4.畜禽新品种:近三年累计推广鸡不少于1000万羽,水禽不少于50万羽。

二、支持标准

(一)农业科创平台建设

建设期内分期给予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下达补助资金100万元,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财政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额的50%。

(二)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项目

分期给予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下达50%补助资金,剩余资金在验收后下达,财政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额的50%。

(三)种业创新奖补

对种业创新新品种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主要作物新品种育成单位给予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奖补;对经济作物新品种育成单位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奖补;对水产、畜禽新品种育成单位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涉农企事业单位、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科研机构、农业园区等,行政单位、高校原则上不得申报。鼓励申报主体与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开展农业科技协作与创新攻关。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文件要求,编制申报书(申报表)和实施方案,报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2.辖市区推荐。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申报表)、实施方案和辖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等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相关电子材料同步报送。

3.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部门初审和专家评审。

4.立项公示。通过论证评审的项目经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发布。

5.批复补助。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立项,同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项目补助资金。

五、申报要求

1.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包括种业发展创新中心、产品研发创新中心和技术集成创新中心。科创中心建设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相关研发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首席专家要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博士满5年以上。科创中心申报单位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团队成员要有本市农业推广领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农业人才。中心建设原则上不超过3年。

2. 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有在研、尚未结题验收市级农业科技项目的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单位须有1名市级或区级产业团队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指导专家,开展项目全程跟踪指导。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建设示范推广点不少于2个。

联系人:陈文洁,联系电话:85682255。

附件:1. 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 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3.  2026年种业创新奖补申报表

附件5

2026年常州市美丽菜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部署,加强“菜篮子”蔬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蔬菜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常州市美丽菜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村民委员会(涉农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

二、扶持内容

对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新建成并符合建设要求的美丽菜园。

三、申报条件

菜园为露地蔬菜种植,面积不低于20亩(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浇灌设施齐全,种植管理规范,无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环境优美,田园清洁。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填写《2026年度常州市美丽菜园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辖市、区审核汇总。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汇总盖章,统一报送至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五、补助标准

新建菜园面积20亩(含)至50亩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新建菜园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投资额,根据评审结果和年度资金总量统筹安排补助。

六、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项目入库后将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手段进行测量核实,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联系人:谢鋆韬,联系电话:0519-81667966。

附件:2026年度常州市美丽菜园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6

2026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先建后补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主要以拓展村集体经营收入来源、提升经营收益为核心,以市场导向、创新机制、因地制宜、扶弱培优为立足点,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扶持引导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不同的实现形式和发展道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一、支持原则

2026年,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为“先建后补”类,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程序、注重绩效、补助的原则,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年度预算,实行总额控制。与其他省级村集体发展(帮促)项目、市级农业农村发展项目不得重复。

二、重点支持方向

所申报项目为2025年1月1日以来完成。其中,抱团发展的项目经第三方审计后的项目总投资需达300万元以上;村集体盘活资产类项目,经第三方审计后的项目总投资需达100万元以上;村集体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或经营生产及社会服务业,经第三方审计后的项目总投资需达50万元以上。

完成时间建设类项目以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购置类项目以权属证明日期为准。

1. 村集体有效利用资源,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鱼塘标准化改造、农业大棚建设等各类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以及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农文旅结合等,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

2. 村集体创办经营实体,为各类主体提供加工、农机、冷链、仓储、劳务、代耕代种、品牌推广等农业生产服务,以及环境保洁等各类社会服务的项目。

3. 村集体盘活资产,以新建、改建、装修、购置等方式,增加标准厂房、农贸市场、仓储设施、旅游设施、人才公寓等资产,以及购(换)置股权等项目。

4. 村村联合、村镇联合、镇镇联合或组建经营实体实施抱团发展、跨村发展,实现多元化经营,丰富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项目。村与村之间要有具体出资出股,或者集体农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折资折股协议,并明确相互之间收益分配机制。抱团发展项目的资金补助对象为线上与线下项目申报主体。

三、支持标准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完成的实际情况和第三方审计报告等有关情况,提出项目资金补助方案,会商市财政局,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单个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不超过审计后项目总投资的50%,且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原则上不支持购置商铺店面项目;抱团发展的项目根据参与项目的村集体数量,达到2家的,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0万,达到3家或以上的,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

四、申报管理

(一)项目申报

1.申报主体。村民委员会(涉农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实施发展项目的,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主体申报,申报金额为本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占股份进行折算。(申报主体名称与后续下达补助资金的单位账户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2.申报要求。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到3月6日。申报项目要按照《常州市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先建后补类)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项目库管理,原则上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扶持。

3.申报材料。(1)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格式。(2)项目申报主体需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1),常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项目单位接受审计承诺书(附件3),其他所需附件资料(详见附件5)根据各类别项目要求报送,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格式。(3)项目申报书(附件1)须经系统下载打印,并与其他资料装订成册后报送。

(二)项目审核

1.镇级受理和审核。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申报项目的申请和受理工作,并及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和网络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本地区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分别通过线上线下流程提交给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2.辖市(区)审核。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对先建后补类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和网络审核,于3月20日前完成网络审核提交,并汇总项目申报审核情况(见附件4),附项目申报材料,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本地区财政部门备案,逾期市级不予受理。

3.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部门初审,对通过市级审核的项目予以立项并公示,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项目审计

对通过市级审核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第三方中介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或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同步在项目管理系统反馈审计信息和审定结果。市和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审计的跟踪服务指导。

五、其他事项

1.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网络平台流程,严格申报时间期限。项目建设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高估冒算。项目经网上申报,镇(街道)、辖市(区)和市级审核通过后,不得进行变更和修改。若信息申报不实,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已经享受过各级各类财政补助的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通过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操作的,追究有关方面和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当年度该项目申报主体的补助资格,并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对列入不诚信名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含市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不得享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1)经举证查实或通报,同一建设内容重复申报各级各类财政补贴、提供虚假项目申报材料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

(2)项目经市级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审计或申请取消项目申报的;

3. 项目审计费用由市级承担。

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85680711。

附件:1. 常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申报书

          2. 常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基本信息表

          3. 项目单位接受审计承诺书

          4. 项目申报汇总表

          5. 项目申报要求简表

附件7

常州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四大专项行动方案》(常政传发〔2025〕153号)要求,全面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现就做好农村公厕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各地根据已有农村公厕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老旧农村公厕改造提升,重点针对2010年以前建设的农村公厕(不包括后续已改扩建)和三类以下标准的农村公厕,做到应改尽改,使我市农村公厕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干净适用、管理规范的农村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二、建设标准

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含改扩建)应当按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8353),均应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

(一)设计要求

1. 示范公厕建设宜选用体现本地特色的土、石、木、竹等建筑材料。立面造型及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考虑农村公厕周边的绿化美化;

2. 根据实际需求和服务半径设置农村公厕,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

3. 有条件的应设置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间;

4. 农村公厕排水应采用管道收集方式,并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农村污水处理系统,不具备条件接入时,应制定污水及化粪池污泥的异地处置措施。

(二)管理服务

1. 应有醒目而规范的男女厕所标志和指向牌;

2. 应在公厕明显位置设置文明如厕提醒,管理责任制度,分管负责人、保洁员姓名,监督投诉电话等;

3. 厕所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4. 厕所内部干净、无异味,墙壁、天花板、门窗、隔断板整洁,无乱写乱画、无污迹,垃圾桶应适时清理;

5. 厕所内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6. 管理间工具间整洁有序。

三、补助标准

市级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对新改扩建农村公厕进行资金奖补,对符合要求的新改扩建农村公厕且投资总额6万元(含)以上的,每座奖补2万元。各辖(市)区财政统筹安排,明确资金渠道,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农村公厕专项引导资金,采取辖(市)区补一点,各镇(街道)自筹一点的方式落实资金,为农村公厕建设工程的推进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申报审核

1.申报方式。2026年1月底前,在镇、村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各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摸排形成建设计划,报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材料。2026年11月底前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审核验收,汇总当年度农村公厕建设档案明细表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3.评价审核。2026年12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现场核查、查阅台账资料等形式,对年度新改扩建农村公厕进行市级抽查评价。

五、有关要求

(一)科学选址,优化设计

各地要根据各自已有三类以上农村公厕的分布情况,结合村庄公共设施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新改扩建农村公厕的点位,加快推进老旧农村公厕改造提升,鼓励建设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农村公厕。新改扩建的农村公厕应当优化外形设计,使之与村庄整体风貌相符合。

(二)文明施工,保质保量

农村公厕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实施,如现场设置封闭式围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序堆放建筑材料、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等。同时建立相应的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各级农村公厕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管理,镇(街道)、行政村(涉农社区)作为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农村公厕的新建、改造提升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新改扩建农村公厕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严格审核验收,逐一现场查验和资料审核,加强农村公厕档案管理。

(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各地要全面清理整治农村旱厕、露天粪坑,实施动态清零。对新建及提升改造后的农村公厕,要建立健全日常维护保洁长效机制,建立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制度,公布公厕开放时间、监督单位、管理责任人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保持农村公厕“四净两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

联系人:万琪,联系电话:85680709。

附件8

“常州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2026年全市农业农村项目申报附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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