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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国材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政府垄断性服务行业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环境污染治理日趋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日益发展壮大。据统计,2024年共有63家环评机构在常州开展环评业务,其中业务量占比最高的一家为9.86%,业务量占比大于5%的环评机构共5家,业务量占比共为32.66%,同时该5家机构注册环评工程师数量占注册在常环评机构注册环评工程师总数的30%,业务量比例与环评单位业务能力基本匹配。而绝大多数环评机构市场份额小于5%,市场结构分散、机会均等,新企业和小型企业有机会参与竞争。根据现行管理制度,环保领域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均属于市场化竞争的专业服务机构,不属于政府垄断性服务行业,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工作,对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有重要意义。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摸清现状底数,夯实监管基础。全面核查资质,清理行业乱象。对注册地址在常州的环评机构实施全覆盖现场检查,重点整治诚信档案造假、工程师“挂靠”等问题,清退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机构。2024年共现场检查43家环评机构,发现项目档案不完整等问题7项,责令问题机构立行立改。同步在常州生态环境局官网开设“环评服务”专栏,定期公示环评机构清单及基本情况,增强行业透明度。动态摸排数据,构建联合监管机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以“对象和业务类型全覆盖、监测流程全覆盖、法律政策标准全覆盖”为原则分批次调研,完成《常州市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调研报告》,涵盖行业类别、业务类型、监测流程等维度。同步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底数动态更新调查。建立“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2024年对31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不规范问题150余项,形成专项通报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将检查结果与机构信用等级挂钩。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压实质量责任。细化管理要求,提升制度公信力。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常环环评〔2024〕3号),就环评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环评合同管理、环评编制工作等多方面,以及审批部门在环评文件审批管理、环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环评管理信息运用等方面要求进一步予以明确,推动环评制度规范运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行业自律。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资质准入+能力评估”双审核制度,确保机构资质合规性。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常州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开展监测活动的指导意见》(常环监测〔2024〕16号),明确资质监管、业务承接、过程督查及信用评定要求。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长效监管工作意见》,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管。推动成立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协会,2024年召开联席会3次,促进行业自我管理。
(三)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严查造假行为,落实信用惩戒。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环评文件复核工作,对编制不规范、质量低劣等问题“零容忍”,2024年共抽查环评文件84份,对存在质量问题的4家环评机构和4名环评工程师采取信用记分处理,维护环评制度严肃性。强化联合惩戒,拓宽监督渠道。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对违规监测机构实施联合惩戒。2024年查处违法案件33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有效线索给予奖励,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注重对环保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强化专业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加大违法惩戒力度,推动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一)规范从业行为。要求环评机构配备符合数量、资质等规定的注册环评工程师,并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公开信息,禁止环评工程师挂靠、借用等行为。监督在我市承接环境监测业务的监测机构主动通过“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环保信用监管平台”开展信息备案,实施信息公开。规范业务合同签订,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收费明码标价,制定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服务合同(范本),供各方参照使用,规范合同要素要求。
(二)推进能力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帮扶,通过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标准规范培训,要求出现记分、约谈等情况的环评机构,其环评文件编制负责人、环评文件质量审核人必须现场参加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环评机构服务能力。不定期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加快培养锻造一批“道德品质优、专业素养好、业务水平精”的环境监测技术带头人,提升全市环境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完善结果运用。完善环评信用体系,失信记分情况及时上传信用平台,与市信用办形成对环评工程师和编制人员参保记录信息联合检查机制,对失信记分较多、环评工程师变动频繁、环评文件编制数量明显超出能力范围的环评机构加大靶向监管力度。通过市局网站专栏,将在常环评机构基本情况、抽查复核情况及评议质量结果等予以公开,方便建设单位择优选取。开展全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状况分级动态评定,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保信用监管平台或“环保脸谱”栏目定期推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状况,提供公众查询途径。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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