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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4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59/2026-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6〕30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6-05-18 公开日期:2026-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4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4号的答复
常农发〔2026〕30号

武巧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人居环境小微要素整治纳入农业生态补贴范围助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始终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业绿色发展作为财政支农的重点方向,通过推动政策协同、各级资金集聚、上下治理联动,着力破解“田内田外”治理割裂难题,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小微水体”,以治水促生态惠民生

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沟塘淤积、水系不畅、水体黑臭等“毛细血管”问题,积极转变治理思路,从过去侧重“大江大河”向关注“房前屋后”延伸,2020年出台《关于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市级引导、区级配套、社会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累计建成84个小微水体优秀片区;2024年,再次印发《关于发布常州市市级小微水体片区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力争用3到5年时间,集中培育打造一批片区小微水体治理亮点村,2025至2026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以行政村为单位,试点推进家前屋后小微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坚持“水岸同治、分类施策、一村一策”,围绕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景观文化、长效管护五个维度,同步实施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等综合措施,推动全市农村水体面貌由“脏乱差”向“水清、岸绿、景美”转变,切实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治理成效。

(二)打通“联结设施”,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村内道路、机耕桥等联结农户住宅与农田的“末梢设施”,直接关系村民出行便利和农业生产效率。自2009年起,我市持续将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作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抓手,坚持“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民主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受益面广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投向生产生活便道硬化、破损道路修缮、机耕桥改造提升等领域。2020至2025年,全市累计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835个,新建及改造道路总长达530公里,有效解决了老路面狭窄、路况较差、通行能力不足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结合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省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市环境整治重点村等建设,坚持久久为功,逐步提升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优化“作物补贴”,构建多元化粮油补偿机制

持续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坚持“保耕地、稳粮食、促生态”多目标统筹,针对我市种植模式以水稻、小麦轮作为主的实际(两者播种面积占全市粮食播种面积比89.6%),稳步推进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水稻田生态补偿等惠农政策落地见效。按照“应补尽补、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面向所有稻谷生产者发放5404.6万元稻谷补贴,有力稳定了种粮收益预期;按照120元/亩标准,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153.1万元,有效引导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减少化肥农药过量投入;针对单一主体机插水稻面积50亩及以上的实际种植者,市级财政专项安排水稻田生态补贴资金1600万元。油菜生产补贴由各辖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具体方案,重点扶持规模油菜种植户,2025年下达资金347.3万元。此外,我市还统筹安排小麦“一喷三防”、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等专项资金,用于向农户发放农药、肥料等生产物资,有效提升了粮食生产质量和防灾减灾能力。上述政策相互衔接、分类施策,形成了对主要粮油作物从地力保护、规模种植到绿色防控的全链条支持体系。

(四)强化“资金统筹”,提升财政支农整体效能

针对涉农资金“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使用分散”的难点,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修订出台了《常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打破部门壁垒、打通资金渠道。一方面,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按照“大类间打通、跨部门使用”的原则,将性质相近、用途相关的涉农资金纳入统一管理框架,允许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范围内统筹安排、打捆使用;另一方面,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竞争立项”等机制,变“分钱”为“引路”,引导基层从“争资金”向“比成效”转变。在财政运行“紧平衡”的背景下,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集中财力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等关键环节,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将农村人居环境小微要素拓展补贴覆盖范围、创新资金统筹机制等建议,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协同和资金统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拓展补贴半径:从“农田内部”走向“村庄源头”,实现小微要素整治全覆盖

市级相关部门加大协作,重新审视农业生态补贴的边界,推动政策视野从传统的“田内”向“田外”延伸。一方面,继续将小微水体片区治理纳入补贴支持范围,以行政村为单位,把小微水体治理作为农业面源污染拦截的“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切断污染物向农田水系的传输路径。另一方面,加强农田村庄联结设施相关方面资金倾斜力度,将连接农户居住点与农田的破损道路、机耕桥修缮等“末梢工程”纳入作为村居环境提升重点关注对象,与现有的一事一议项目形成梯次衔接,集中力量解决“沟不清、路不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

二是优化补贴结构:从“单作物”走向“全粮油”,向生态种植短板倾斜

针对您提出的补贴作物覆盖范围偏窄的问题,我们将立足我市财力可负担的实际,坚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急需先补”的原则,精准施策,对主要粮油作物种植结构、生态效益和短板需求进行系统评估,在稳定水稻田生态补贴、稻谷补贴等现有惠农政策的基础上,逐步统筹调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通过优化存量结构、盘活沉淀资金、压减低效支出,在不大幅增加财政总负担的前提下,腾出空间向生态种植短板倾斜。结合我市小麦、油菜、黄豆、玉米等作物的实际种植规模和分布情况,优先将保障粮食安全作用大、生态效益明显、农户种植积极性高、且对轮作休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作物品种纳入补贴试点。在财政可承受、政策可持续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主要粮油作物生态补贴全覆盖,切实补齐我市生态种植领域的短板弱项。

三是创新资金统筹:从“各自为战”走向“打捆使用”,释放财政资金聚合效应

进一步发挥财政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打破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资金“各自为战”的局面,在《常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框架下,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资金统筹协调机制。将农业生态补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资金,在市级层面按照“目标同向、投向相近”的原则进行适度打捆,集中投向小微水体治理、村庄联结设施建设、生态轮作示范区打造等关键领域。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每一笔整合资金投向清晰、过程可溯、效果可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相关转移支付支持,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上级补一点、市县配一点、村级筹一点”的多元投入格局,放大财政资金撬动效应。

四是强化绩效导向:从“按面积补”走向“按效果奖”,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政策导向

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推动资金分配从“按面积、按地块”的简单发放模式,向“重实效、看结果”的绩效导向模式转变。市财政局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组织牵头职责,健全“部门主导、财政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推动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各自领域实际,科学合理设计绩效指标体系,将治理成效作为资金分配的核心依据,并组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定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补贴额度直接挂钩,推动各责任主体从“争资金”向“争成效”转变,推动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政策实施效果双提升。

农业农村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小微要素整治纳入农业生态补贴范围,是打通农业绿色发展与农村环境改善“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一招。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签发人:陈  峰

经办人:刘超锋

联系电话:85682250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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