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为切实解决因“人户分离”而导致跨县(区)级行政区域的常州市户籍老年人助餐问题,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社区助餐服务,现就进一步优化社区老年助餐补贴互认和结算机制,实现老年助餐补贴同城共享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跨县(区)级行政区域助餐补贴标准。常州户籍老年人跨县(区)级行政区域助餐补助标准为按工作日实际用餐的老年人每人每天一餐,每餐4元的标准补贴。
2.助餐服务信息采集。具有常州户籍的老年人,需在户籍地办理登记助餐服务,提供就餐人身份证、户口簿、经常居住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平台系统,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登记后,到居住地村(社区)确认,由助餐点运营单位统计老人用餐的次数,并将相关用餐数据录入平台各区共享。
3.助餐补贴结算方式。年终由各辖市(区)民政部门统计,会商区财政后上报跨县(区)级行政区域老年人助餐人数,助餐补助由市民政、市财政统一汇总,经各区确认后的数据纳入年度清算(见附表2)。清算资金通过年度市与县(区)财政结算办理。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跨行政区域老年人助餐补助由市、区财政各半承担,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经开区自行承担。
4.监督检查与资金监管。
为确保助餐补贴资金规范使用、精准发放,各辖市(区)应建立全流程监督、多维度核查、常态化监管的机制。应动态监测助餐数据,协同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防止出现非申请助餐或超标准范围等违规助餐情况,确保助餐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助餐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常州市老年人跨区助餐服务申请登记表(范例)
2.老年人跨区助餐情况统计表(**年度)(样表)
3.老年人跨区助餐结算总表(样表)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常州市老年人助餐服务申请登记表(范例)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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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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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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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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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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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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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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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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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代办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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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代办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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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或家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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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姓名)申请助餐服务,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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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镇(街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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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申请人的户口在我街道(镇)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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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
镇(街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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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确认,申请人居住在本街道(镇)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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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由户籍地和居住地的社区或村委留存。2.需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附件2
老年人跨区助餐情况统计表(**年度)(样表)
**市(区)民政(章) **市(区)财政(章)
助餐跨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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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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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对象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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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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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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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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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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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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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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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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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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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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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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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老年人跨区助餐结算总表(样表)
单位:万元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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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解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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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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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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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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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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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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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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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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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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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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