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尚福林主席在银监会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议上分析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重要意义,指出了当前银行业依法行政面临的诸多挑战,提出了银监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加强组织领导的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银监会依法行政工作各项部署,结合分局“强化有效监管和内部管理年”活动,就2012年分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不走样
银监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建立的专司银行监管的机构,核心任务是代表国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因此银监部门的根本职能和核心任务就是依法行政。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防范风险、提高竞争能力;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为银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障银行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健发展;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使存款人、金融消费者、被监管机构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要把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一切工作以依法合规作为行动的基本准则,以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为出发点,全面规范分局各项对外监管行为和对内管理工作,认真把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原则,以“治官”、“治权”为核心,“用法管权,依法办事、靠制度管人”,主动杜绝“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和失职渎职现象,把行政权力纳入法制化轨道,全面提高分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实现有效监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保证监管工作不偏离
分局历来重视依法监管,坚持监管工作“制度先行、再抓落实”,成立9年来从未受到被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质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保持零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但对照银监会提出的依法行政目标及面临的挑战,我分局仍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重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要向被监管机构和公众征求意见或邀请专家咨询论证,减少规范性文件内容瑕疵,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第一责任,发布前向上级监管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时向上级法规部门申请备案审查。二是进一步改进监管职能配置,完善监管构架和权力制衡机制。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有效协调问题,把执法评估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起来,并作为一项基础性常规工作来开展,继续推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与媒体、公众的良性互动,提高监管透明度,提升把握舆情和引导舆论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监管行政执法,健全监管决策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中的法规政策尺度把握,以行政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标准严格执法,树立监管权威,维护监管形象,同时将合法性审查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以避免程序瑕疵。四是坚持依法履职,全面、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银行业监管职责。重点要针对市场和金融消费者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切实改善金融服务,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既不滥用权力,同时杜绝行政不作为或消极作为。五是开展依法行政方面的实践、调研与创新。以监管调研为手段和载体,总结分局依法行政方面的成果与经验,查找不足与差距,创新工作方法与手段,克服按“老办法”、“老经验”办事的“老习惯”,变“法律为我所用”为“我为法律服务”,探索利用法律手段正确解决矛盾的有效方法。六是继续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制度。与地方司法律师机构开展合作,聘请律师顾问团,对分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为分局的日常监管及银行业维权提供法律帮助。加强与地方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政府法制办等执法监督部门,商业银行专职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取长补短、学习借鉴,努力提高分局执法水平。
三、有序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制度执行不放松
内部规章制度是依法行政在内部管理工作中的延续,凡事“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最大程度上保证工作质量,降低错误率。近年来,分局通过系列专题活动持续强化内部管理,2010年的“制度学习月”活动整理完善了分局制度体系框架,2011年的“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着力改进了工作作风,2012年的“强化有效监管和内部管理年”活动将以加强制度执行力为核心,通过改进内部管理实现监管有效性的提升。一是加强办公运行制度执行力。突出对保密、督办、信访、调研、宣传、公开等重点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禁止性规定和时限、数量指标的考核,围绕核心监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管理对监管工作的促进作用。二是加强银行监管内部操作制度的执行力。重点是抓好已有的矩阵式监管框架及工作制度、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操作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和监管创新制度的贯彻落实,使得分局的监管工作能够依法合规、监管有效。三是加强组织人事制度的执行力。着力对人事管理、工作考核、职责分工、劳动纪律、民主集中等制度进行再强调和再规范,巩固上年“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取得的成果,为分局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发扬分局文明单位的先进性,以文明单位、学习型组织、文明科室、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的评比为手段,促进个人和集体的持续进步和良性竞争,保持监管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五是加强廉政制度执行力。尤其是履职问责制度、廉政纪律制度要严格贯彻,恪守职业道德底线,保持廉洁监管形象,对“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和失职渎职行为产生有力威慑。
四、持续开展学习培训,提高法规水平不掉队
对法律制度的熟悉是实现依法行政目标的基础,是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前提,要将法律制度的学习纳入分局整体学习计划中,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法规制度学习培训,稳步提高干部员工政策法规水平,夯实分局依法行政工作基础。根据需要,分四类分阶段开展专题学习与研讨,一是体现银行监管核心任务、依法行政具体要求的国家法律,如《银监法》、《商业银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二是调整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同时也是开展监管业务必须掌握的法律,如《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物权法》、《票据法》、《土地管理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外汇条例》等;三是国际银行监管标准和银监系统出台的各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如“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巴塞尔协议Ⅱ/Ⅲ”、“银行监管核心原则”、“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四是银监会系统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履职问责试行办法》、《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银监会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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