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3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2〕16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2-10-30 公开日期:2012-11-02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常政发〔2012〕16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创建法治城市,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顾问团的性质和主要工作

法律顾问团由法学专家学者、行政管理实际工作者和执业律师等组成,是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非常设机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提供意见;

(二)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草案,提出修改建议、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三)对市政府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决定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四)参与处理涉及市政府的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行政纠纷、民商事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五)依法代理市政府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

(六)参加以市政府名义签约的涉外和国内重大项目的谈判,参与草拟、修改、审查重大合同、重大项目相关的法律文件;

(七)为依法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八)为市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九)受邀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培训;

(十)向市政府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对市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办理市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团的组成和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2名,成员20名,成员数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法律顾问团团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负责协调处理法律顾问团的重要工作;副团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受团长委托,协调处理法律顾问团的有关工作。法律顾问团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

法律顾问团成员由市政府聘任,每届聘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法律顾问团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法律顾问团团长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调整。

法律顾问团主要采用会议工作制和委托办事制等工作方式,其成员可以通过调查研究、列席有关会议、参与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参与重大项目谈判、起草审查合同、咨询论证、委托代理等形式,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顾问团工作的保障措施

成立法律顾问团,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认真对接、支持配合、提供保障、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团各项工作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明确法律顾问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严肃纪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在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中的作用。

二是提供经费保障。对法律顾问团成员视情给予一定工作报酬,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司法、人社等部门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细化工作考核,确保法律顾问团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2013-2015年度)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30日

附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2013-2015年度)

团  长:徐新民  常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团长:周智夏  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陈少宝  常州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王太高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佑勇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黄学贤  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季金华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研室主任、教授

    邢鸿飞  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侯  强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思政部教授

    赵美珍  常州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教授

    黄建文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教授

    顾爱平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行政法规处处长

    陆广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处处长

    王建军  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主任

    陆柏松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主任

    梁乃钰  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孔阳  江苏朱孔阳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旭东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主任

    钱技平  江苏常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佳文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戴旭初  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国兴  江苏鑫法律师事务所主任

    毛加俊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法律顾问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周智夏同志兼任法律顾问团办公室主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