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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5-000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5〕4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5-12-29 公开日期:2025-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5〕4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人才强国与就业优先战略的关键支撑,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畅通人力资源要素流动、赋能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要求,精准对接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培育壮大产业生态、提升服务效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围绕促进高质量就业和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提升服务产业的能力为引领,通过强化技能全链条培育、实现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全面升级、生态环境全方位优化,着力打造布局合理、要素集聚、服务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新动能,在促进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人力资源服务业更大力量。

二、重点目标

到2028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行业发展规模和质量走在全省前列,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显著提高,推动“人力、生产力、创新力”三力融合发展,全力打造长三角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样板。

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全行业三年累计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择业和流动服务超150万人次。

平台载体扩容提质。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增至7家,积极争创人社部重点联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提升省级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3家。

经营主体活力倍增。力争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50家、营收超亿元企业15家,特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家,累计培养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8名。

三、重点任务

(一)做大规模,构建高质量人力资源产业体系

1. 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完善产业园发展布局,着力构建以市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核心,两个省级产业园为引领,多个人力资源集聚区集合发展的“一核两园多点”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模式。积极争创人社部重点联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持续培育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跨地区联合建园、委托管园,探索建设数字人才市场、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产业园运营管理。(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牵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2. 打造行业领军企业。加快培育一批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充分发挥常州人才科创集团作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统筹建立市、区两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库,优选入库企业80家左右,力争到2028年重点培育形成10家核心企业,打造一批人力资源服务知名品牌。(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配合,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3. 培育专业特色机构。支持聚焦主业、专注专业、成长性好、创新性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挖掘培育一批在人力资源测评、培训、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和大模型应用等领域的人力资源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力争到2028年重点培育形成5家特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4. 推进数字转型升级。打造“AI+人力资源服务”,积极构建“人才+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交流,扩大网络招聘、协同办公、在线培训等在线服务覆盖面,培育人岗智能匹配、人力资源素质智能测评、人力资源智能规划等新增长点,逐步实现人力资源服务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牵头)

(二)做优结构,夯实高质量人力资源要素支撑

1. 构建技能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省级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引进、培养、使用、评价、配置技能人才的引领作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职业培训与岗位推荐的深度融合,利用我市产教融合、职教基础完备的优势,探索建立“培训+输出+服务”全链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智能制造、数字技能、新职业、新业态等领域开展项目制培训。(市人社局牵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2. 提升市场引才效能。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专业领先、贡献突出的高水平猎头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其在人才识别、背景调查、薪酬谈判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精准对接企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有序承接政府人才服务项目。推进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打通专业人才开发、流动、配置、服务全链条。(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计划,鼓励从业人员取得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职称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等职业资格,到2028年全行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系统化推进全行业人才培养,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4. 创新灵活就业模式。加快探索零工平台运营机构报酬支付和税务服务创新,助力新就业形态和零工经济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零工市场”建设,为各类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深化共享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应用,为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和劳动者兼职、灵活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市人社局牵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三)做强主体,提升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

1. 深化精准就业服务。深入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深度挖掘与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优质岗位,引导机构靶向引进各类专业化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春风行动”“春暖行动”等活动,开展劳务协作、供需对接、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建设等服务。(市人社局牵头)

2. 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紧扣我市战略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平台,为产业链提供用工保障。开展十大产业集群用工需求调查,创新“组团式”“点对点”“一条龙”服务。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培育一批专注制造业的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优选10家重点联系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立重点联系工作机制,动态跟踪业内要情和用工需求,为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3. 完善创业孵化服务。推动“专业人力支持”与“创业场景”的深度融合,鼓励大学生创业园引入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成“人才适配—能力成长—资源落地—生态反哺”闭环。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核心成员匹配、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服务;鼓励通过定制培训,提升创业者管理能力与团队技能;大力倡导并支持OPC(One Person Company)等轻量化、高灵活度的创新创业模式,通过搭建投融资对接桥梁,助力创业项目走向市场,提升创业成功率。(市人社局牵头)

4. 促进跨界融合发展。全面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社区家政、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康养等行业跨界合作,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接公益性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和模式,梳理整合相关环节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持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对接和供需匹配服务。(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牵头,市税务局配合)

(四)做活机制,深化高质量人力资源开放协同格局

1. 构建国际服务网络。积极鼓励本土人力资源机构“走出去”,加强与本市在海外投资的重点企业对接,合作开拓国际市场。主动对接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发达城市,建立产业协同发展联盟,共享服务资源与市场渠道,联合开拓海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高水平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打造以人力资源服务为核心,覆盖法律、会计、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现代服务业集群,助力制造企业国际化生产、销售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拓展海外就业用工市场。(市商务局、市人社局牵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2. 汇聚多元发展要素。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鼓励法律、会计、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企事业单位积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投融资渠道,设置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融资专属板块。(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常州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牵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3. 完善全域服务平台。支持各地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建设“用工蓄水池”,加强对季节性用工企业的服务保障,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各类功能区、产业集中区、创业园区等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联络站,贴近市场一线开展需求监测、用工保障、人才引育等服务。依托高新区、开发区建设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枢纽。(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五)做实保障,健全高质量人力资源现代治理体系

1. 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牵头)

2.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一网通办”,试点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与劳务派遣许可协同服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每年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价,3年评定市级5A级机构30家(次)左右。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非法劳务中介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人社局、市数据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3. 完善行业治理机制。深化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作用。积极创建5A级社会组织,争创“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行业标准化建设、课题研究、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人社局、有关行业协会牵头)

4.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人力资源机构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培育,通过法律合规兜底、三方责任共担、员工发展赋能,实现服务机构可信赖、用工单位降风险、员工劳动有尊严的三方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到2028年培育6家以上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机构通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企业劳动关系诊断、劳动用工风险评估等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市人社局牵头)

四、组织保障

1. 强化组织领导。将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制定年度发展目标,会同相关部门按时序进度推进,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2. 完善统计监测。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数据管理,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实现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规模、营收结构等核心指标的精准采集与动态监测。构建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地图,纳入“人社治惠中枢”大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目录、优质人力资源机构目录和人社与产业支持政策清单目录。

3. 强化宣传引导。聚焦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集聚高端人才、深化劳务协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突出贡献和显著成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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