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4〕20号)精神,局属各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对新教师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评议,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按期转正人员
常州开放大学:李倩舒 罗曦
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彭静岑 沈乐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刘筱婉 黄昊 邹阳 王爱华 陈梦曦 陈蓓 徐佳 吴姝妍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李泊明 孙玉婷
常州市第一中学:胡静 谷海跃 成华刚 赵有珊 周静 吴百荣 冯靖茹 叶洁 韩少勋
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陈珊 杜万根
常州市第二中学:程承平 王赟
常州市第三中学:黄治海 陆跃 赵庆 徐晴 余经瑜 张刘成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单晓颖 汤永慧 董如冰 符鹰
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张欣
常州市勤业中学:王林瑞
常州市朝阳中学:李洁 李真
常州市同济中学:庄禾
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董超
常州市清潭中学:顾意 周海燕
常州市花园中学:汤培凤
常州市丽华中学:薛丽娟 沈晓娜
常州市北环中学:王笛 李勇吉
常州市翠竹中学:谢笑
常州市聋哑学校:张凤珍 郭晓阳
常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姜大明
二、延期转正人员
常州市丽华中学:叶茜
三、有关说明
按期转正定级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领取见习期工资满1年后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领取初期工资满6个月后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
延期转正定级的人员,延长见习期一年,参加2015年6月的转正定级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
常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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