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围绕我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用法治手段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中心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情况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动谋划我市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重大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年作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
2、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中心对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重点排查项目清单,查漏补缺,在自查中发现2个问题,通过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及时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3、组织开展《纲要》实施五年以来法治建设情况总结评估。
在《纲要》收官之年,中心精心组织,通过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合规管理、深入开展合同管理、做好法律服务等五个方面工作,提出十九条具体措施,对五年来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情况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降成本要求,进一步细化执行缴存比例5%—12%浮动区间的政策,困难企业还可进一步降至1%;今年1月,省营商环境考核组对我中心直属办事处“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的服务模式表示赞赏,充分肯定了中心以优质服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
2、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智慧公积金”线上服务平台,让职工在家“动动手指”即可“不见面”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等业务,不仅得到了职工的肯定,还在“学习强国”江苏频道宣传推广。7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验收并同意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通过检查验收且等级优秀。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编印中心业务政策汇编。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度体系,全面宣传、执行和落实好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8月组织编印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汇编》,将中心2011年至今现行有效的业务类文件制度共72个文件整理汇编成册。
2、完善依法行政有关制度。5月,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规范执法程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降低执法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9月,修订了合同管理办法,优化了合同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合同管理的风险;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及部门、岗位职责的调整,2月、11月两次对法人授权书进行了修改,明确授权管理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减少内部审批流转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3、完成政府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完成了司法局组织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清理工作和市政府组织的民法典涉及文件清理。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制定《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明确了党组决策的事项及其范围和重要事项的议事程序,对党组会议的举行条件、表决方式、具体实施、责任追究等均作出了规定。
2、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最终形成过程性和总结性材料。
3、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并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4、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机制。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和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在日常工作及行政决策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降低法律风险。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我们及时编制了单位行政执法清单并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在公积金官网公开执法依据、流程、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在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监督管理两个平台,同时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对拒不改正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公示,强化执法震慑作用;规范统一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文本,配备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法制审核流程和审核内容,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通过公积金网站对外公布,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就有关疑难案件进行沟通会商,出具办案意见。今年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疑难案件的立案审核共计48次。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为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裁量范围和幅度,中心出台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标准》,对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制定了行政处罚标准。对于经责令限期办理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按照应建未建人数,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确定的罚款范围内处以不同幅度的罚款。
3、做好省住建厅启用行政执法平台有关工作。今年中心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参加了启用行政执法平台的工作部署会议和应用培训暨平台启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平台操作手册,积极与软件开发人员沟通,完成了处罚流程角色分配,并录入行政处罚权力依据和自由裁量。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文处理办法》进行文件管理,建立了由办公室负责中心内部文件的处理及管理工作,法规内审处负责对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与清理的文件管理工作机制。今年共审核95份合同,提出审核意见73条。
2、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今年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信息5条,在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0条,向上级网上推送信息179条,在中心网站发布信息269条,切实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影响力和传播面。
3、加强内控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中心注重将法治建设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积极开展各项内控管理监督。全年共完成29个审计项目,共计提出66条建议意见。通过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中心每年均通过常州日报、公积金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今年聘请专业服务质量测评机构,组织对公积金服务大厅、机关大楼、电话和网站服务质量进行服务质量测评共4次,促进了服务形象、服务态度的转变和提升。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权威性优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在日报、晚报、现代快报,以及常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并长期在晚报开设“公积金12329咨询台”,定期发布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信息,帮助群众及时解决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疑问;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人才市场、法治公园等场地,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现场咨询活动;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方面,将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投诉举报受理权限下放至各办事处、分中心,认真受理职工的投诉举报,做好登记、受理、协调等工作;另一方面,安排专人跟进投诉举报处理,按照行政调解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投诉职工与企业的沟通协商,妥善处理职工投诉,积极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平时开展集体学习并记录。每年安排领导干部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委党校共同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今年两位同志参加了第7期“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按照司法局的要求组织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参加我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统一资格考试。目前中心共有执法及监督人员47名。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1、由于部门机构编制的限制,一线执法人员和法律法规岗位人员配备长期不足,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中心的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化和精细化发展。
2、2008年12月颁布施行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至今已逾十年,其中的部分内容也已经不适应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现状,但上位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迟迟不作根本性修订,制约了我市公积金管理办法的修改。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和法治专题讲座制度,开展各类学法活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发挥法制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及时更新本部门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继续规范法制审核流程。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中心将根据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检查验收组所提出的改进建议,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线上服务功能,实现业务全程无纸化办理,提升服务效能;充分领会住建部“跨省通办”文件精神,对照相关要求制定操作方案和业务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保证业务需求的软件实现迅速跟进,确保圆满完成该项工作。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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