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职场性别平等,保障女性公平竞争”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始终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并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法律法规,确定女性平等就业等方面的各项劳动权益。“十四五”以来,我市积极行动,多次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内容涵盖女职工产假及哺乳时间保障、孕期和哺乳期劳动强度控制、产假待遇落实等多个关键方面,同时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中的性别歧视问题纳入执法检查范围。此外,还对女职工禁忌劳动从事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以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详细核查。累计检查女职工较多的企业522家,涉及女职工85612人,及时发现并责令整改就业性别歧视案件5起,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消除性别歧视、推进女性公平就业作为在人社领域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体现,与妇联、工会等部门通力合作,通过持续开展培训,提升女性就业技能,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女性公平就业。
一是完善女性公平就业政策体系。近年来,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提高女性就业质量,我市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明确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仅在2024年,我市通过“就在江苏”审核企业招聘信息65.9万余条,未发现相关性别歧视表述。
二是依法保障女性合法劳动权益。全市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宣传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企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就工资报酬、女职工休息休假和特殊保护等问题进行协商,有效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达330家,覆盖女职工25325人。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因女性性别歧视等原因降低工资待遇,保持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原则,同时要求企业认真落实女职工婚假、产假、哺乳假等相关假期制度。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审查力度,把劳动监察范围向女职工等相对集中的行业延伸,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做好女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同时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加大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力度,依法打击侵害女职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违法行为。今年,我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对招聘信息中性别歧视等不合理限制条件的整治要求。
三是落实生育假期社保补贴的政策。2022年,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六部门出台《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自2022年2月10日起,我市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50%给予补贴,对生育三孩的按照80%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三孩的第一天所在月份进行计算,共补贴六个月。该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共发放女职工产假社会保险补贴593.44万元,惠及女职工1429人、企业969家。今年,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将企业支付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在现行的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的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的给予50%的补贴,我局正积极推进该政策在我市的落地实施,预计将有更多企业和女职工从中受益。
四是不断提升女性职业技能水平。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立足女性实际需求,大力开展适合女性且容易学、上手快、市场有需求的行业的技能培训,探索推行“企业点单、机构出单、政府买单”的职业培训模式。积极开展育婴员、茶艺师、中级面点师等适合女性的培训活动,有效提升女性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2024年,全市就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00余场次,培训女性劳动者17000余人次。后续还将进一步探索开展互联网营销师等不同工种的技能培训,满足女性求职者的多层次培训需求,为妇女就业创业“打气鼓劲”。
五是全面加强女性就业保障支撑。我市人社部门连续多年与妇联、工会等部门合作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招聘活动,加大对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和女大学生的就业帮扶力度,除线下招聘之外,还积极开展网络招聘、直播带岗、微信荐岗和上门送岗等“花式招聘”,通过自主开发的“智汇常州”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平台,精准匹配女性岗位需求,同时依托助企用工留人专项行动,对登记认定的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运用“线上组群、线下走访”等方式,宣传落实女性岗位推荐、社保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2024年,帮助6851名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今年,常州市人社局和常州市妇联联合推出“春风送岗位职等巾帼来”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搭建女性就业与企业用工双向奔赴的服务平台。同期还先后举办了“妈妈岗”专场招聘会,34家企业和近10家政公司提供2600个岗位,还有很多适合宝妈的“妈妈岗”,吸引410余名求职者到场参与,初步达成就业意向40人次。同期,还组织开展专为女性打造的“专属她的职场盛宴”直播宣讲活动和“春风送岗位职等巾帼来”专场招聘会等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针对相关建议,我局将继续丰富完善政策措施,细化工作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把妇女平等就业摆在重要位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女性为重点,提供良好就业环境和就业指导。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女性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等就业创业服务,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女性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
二是多维度搭建平台,适时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开展女性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女性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家政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支持女性创业者分享创业经验,在创新驱动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通过行业提质扩容,打造服务品牌,培养一批女性创业就业带头人,贡献巾帼力量。
三是全面开展宣传,指导企业依法健全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建立规范的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保障女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快速处理与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的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确保女职工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权利。
感谢您对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权益工作的关心支持。
签发人:严德群
经办人:高道胜
联系电话:85682021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