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机关建设
1.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主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多次在党组会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同时,将委党组学法活动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安排专题学法,带头做好述法活动,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落实抓的工作局面。
2. 开展法治学习培训。落实《常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通过发改讲堂、专题学习、系统培训等方式,组织机关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宪法、法律日常宣传相结合,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如山讲堂”等全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活动,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委领导班子及党员代表近20人旁听人民法院典型案件庭审,提升发改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3. 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并按清单分工落实。依据法定职能,把普法重点集中在《长江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价格法》等7部法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4部法规上。认真接受市法宣办组织的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组织开展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
4. 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在市法宣办的组织下,将“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法》法律法规宣传,促进构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等活动列为全市普法联动事项。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八五”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宣贯工作。依托“发改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解读法律法规政策。深入推进国防知识宣传“五进”活动,年内组织了3次国防知识进党校、进高校活动、在《人防法》颁布纪念日开展了专题国防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新媒体“地铁专列”方式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国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网上开辟“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专栏,放置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学习。专门编制《常州粮食收购服务清单》,宣贯粮食法规、保障粮食安全。
(二)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1. 强化项目服务职能。坚持以服务项目为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举措。2024年我委窗口共完成行政审批事项156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90件(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节能审查意见35件、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31件。另外,为市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9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30件。迭代《常州市“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评价细则》,出台《常州市亿元项目“招推服”一体化工作方案》,建成亿元项目库。2024年我市省重大实施项目共38个,年度计划投资317.6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31个,数量全省第2。38个省重大实施项目上报完成投资366.94亿元,投资完成率115.54%,24个省重大新建项目全部开工。
2. 融入区域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编制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年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常州10个案例入选第二批宁锡常接合片区典型实践案例,数量全省第1。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印发《常州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2024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为常州市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总结提炼创新案例并加强宣传推广,《溧阳市:创新上下游生态补偿模式 打造跨区域生态合作示范》《新北区:创新空间补偿机制 探索生态价值异地转化路径》入选江苏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案例,《常州打造跨省“生态修复+绿色农业”合作示范带》获副省长方伟批示肯定。
3. 推进民生实事落地。全方位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出台《常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预计可为900余家农业加工企业年降低用电成本逾千万元。制定《常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扎实推进省民生实事常州任务落实。成功获评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试点。
4.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印发《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形成“1+1+N”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溧阳市、武进高新区等5家单位(地区)成为首批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在全省率先开展近零碳园区、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印发全市近零碳园区(工厂)、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方案,建设8个近零碳园区和12个新型智能微电网项目,常州相关经验成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举办“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进会”,建成投运全省首个市级虚拟电厂监测管理平台,上线发布常州市双碳公共服务平台,建成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创新发展平台,成立新型智能微电网发展联盟,市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等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编制《常州市新能源典型应用场景1.0》,打造绿色园区、清洁补能、数字平台等十大类新能源应用场景。
5. 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建立跨部门信用监管服务平台,对22个市级部门重点关注的企业群体进行风险事件监测,助力部门及时发现重点企业风险异动,及时对风险企业采取措施,目前已关注企业28330家,推送预警信息18872条。聚焦信用修复“管家”服务。在全省率先建立“信用中国”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结果共享机制,在全国首创开发上线“信用中国信用修复辅助工具”,实现企业信用修复全程“零接触”“零跑腿”,累计为企业完成信用修复10701条,开发“常州政企通”微信小程序,对达到信用修复要求的企业,“点对点”精准推送预警8100余次。
6. 夯实社会安全基础。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两季收购平稳有序,应急保供更加优化,新建标准化粮食仓储设施8.06万吨,溧阳市获评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有效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全力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编制迎峰度夏版和迎峰度冬版《常州市2024年电力负荷管理预案》,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市最大用电负荷三创历史新高,最高负荷1143万千瓦,通过供应能力提升、尖峰电价政策引导、特色负荷资源挖掘等保障举措,全市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履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出台并公布了《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深化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在开展重大决策、制定重要政策、签署重要合同前提供法律支持,防范法律风险。年内法律顾问为委内规范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信访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提供的专业法律咨询达50多次,并协助开展60多次合同法制审查。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开展的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电力运行安全隐患督查、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信用服务机构监管等执法活动,都做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2.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程序监督,确保行政检查主体合法、程序规范、监管有序。实施行政处罚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涉案证据确凿、行政程序清晰、适用法律准确、送达规范可查,以及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告知当事人救济手段到位。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追责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工作程序,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加强执法文书和台账管理,统一制定了发展改革执法参考文书。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行政诉讼应诉、案卷评查等制度。2024年我委没有出现行政复议不利判决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五)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 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牵头部门协调作用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聚焦经营主体关注的痛点、堵点,将《常州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行动方案》纳入年度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统筹推进,部署“十大行动”,开展专项督查,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有效率、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在央视发布的《2023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中,常州获评2023城市营商环境“权益保护健全”类创新城市。
2. 迭代出台工作任务清单。形成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5.0版)----“常享办”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出“常享办”营商环境品牌,部署四大优化行动,明确50项改革任务138项优化举措,营造“常来常往 州到服务”的浓厚氛围。
3. 多渠道开展主题宣传。2024年2月制作《常州营商环境指南发布》宣传片,在常州和上海经贸交流和创新合作活动周新春交流会上首发,向广大外商宣传推介常州营商环境;4月配合市委宣传部接受央视平台《2023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常州篇素材提供,向央视提供常州营商环境创新亮点综述一篇,年度创新实践案例6篇,制作《常州营商环境宣传片》视频一部;5月起与常州广播电视台合作,全媒体开展常州营商环境月度主题宣传,通过多媒体运用,多方位展示,全面展现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7月25日,参加市级机关工委主办的“先锋书记服务直通车”之“发展环境先锋红盟”专场,介绍了常州市营商环境总体情况,并从公平竞争、办税便利化、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以及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宣贯惠企政策和相关举措。
4.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加快《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进程,在开展前期立法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和网上征求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归纳提炼出有借鉴价值的内容,目前已经完成草案送审稿等相关材料的报送。这将我市的改革实践和特色亮点上升为法规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5.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政府部门进行信用综合评价,会同市中院、市委编办印发《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机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失信处置长效机制,我市失信政府机构全部清零,印发《关于完善政务失信责任追究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明确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实施惩戒措施。
(六)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1. 统筹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常州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常州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统筹协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2024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任务清单。针对《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2024年度)》提出的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25条重点任务,对标任务清单,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可分解、可落地、可见效。
2. 完善公平竞争规则体系。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营商环境监测体系,实施了系列精细化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文件进行实质审查,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内容的条款。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邀请行业专家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和分析,对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平台进行操作辅导,有效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 强化负面清单管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负面清单的年度修订建议收集和反馈工作,强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杜绝出台与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负面清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限制性措施,推动“非禁即入”全面施行,确保开放措施及时落地。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不设置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政策。
4. 开展信用赋能行动。出台“信用赋能 创新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各部门探索拓展信用应用新场景、新模式。全市共有28个项目列入市“信用赋能 创新应用”计划项目,主要涉及社会信用治理、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分级分类监管、社会信用治理、“信易+”守信激励等重点领域。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还需加强。在普法宣传方面,目前的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传统的宣传手册发放、讲座等形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宣传内容也往往较为笼统,没有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设计。
二是部分人员法治建设系统思维还不够,还需加强学习,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综合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对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往往只关注自己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而对其他相关领域的法律了解不够。
三是法治建设工作创新不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习惯于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难以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法治建设思路和方法。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合作不够紧密,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法治发改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突出法治引领。树立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意识,不断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和发改业务工作两手抓,切实增强法治机关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促进发展改革工作新发展。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依法依规决策,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提升全体人员依法行政和服务大局能力。
三是深化普法宣教。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宣教工作机制,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学法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不断增强工作质效。围绕我委规划、投资、重大项目、资源环境、能源、信用、招投标、价格、粮食等工作,展示重点工作规划及政策法规,打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社会信用等法治品牌。
四是突出机制创新。紧盯最高标准,跟踪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动态,适时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创新试点经验做法,为我市深化改革、破除“堵点、痛点、难点”寻求途径、形成突破,出台务实管用的《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探索协同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