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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有关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5-0007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5〕4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5-12-18 公开日期:2025-1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有关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有关工作计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5〕4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制规工作计划

市政府2026年度立法制规工作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加注重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立法制规项目,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常州建设。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正式项目(12件)

(一)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创新水平和服务效能方面,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3件)

1. 为了加强盐穴地下空间管理,促进土地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有效发挥我市盐穴地下空间生产要素作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常州市盐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草案。(市资规局起草)

2. 为了促进产教融合,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适配性,提升创新水平和服务效能,支撑产业、教育、科技、人才强市建设,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常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草案。(市教育局起草)

3. 为了合理推进我市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明确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时间、剥离范围、实施流程、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再利用、相关保障措施,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通知草案。(市资规局起草)

(二)统筹发展与安全,提高公共安全方面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3件)

1. 为了加强消火栓的管理,完善消火栓管理制度,有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常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草案。(市消防救援局起草)

2. 为了有效形成租赁厂房安全管理的协同指导机制,推动“厂中厂”综合治理依据更充分、指导更精准、落实更便捷,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草案。(市应急局起草)

3. 为了进一步细化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标准,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主体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常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市卫健委起草)

(三)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公共服务方面需要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4件)

1. 为了构建更严格的农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常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市农业农村局起草)

2. 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停车环境,促进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常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市城管局起草)

3.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保护工作要求,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市住建局起草)

4. 为了对我市现行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更新调整,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草案。(市资规局起草)

(四)在规范规章制定活动、提升立法质效方面需要修订、评估的规章项目(2件)

1. 为了完善规章制定程序,规范规章制定活动,根据立法法等上位法的修改情况,对本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市司法局起草)

2. 关注规章实施效果、提高规章质量,对常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对其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科学评价,提出完善和改进的具体方案。(市资规局实施)

二、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适时提出的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3件)

常州市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市卫健委起草)、常州市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条例(市工信局起草)、常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市公安局起草)。

三、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调研项目(8件)

常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常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常州市消防条例、常州市档案管理条例、常州市水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常州市地名管理办法。

此外,根据相关专题清理结果、专项整治等工作需要以及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对需要废止和修改个别条款的立法项目,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司法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1.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

附件1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  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正式项目(5件)

1. 常州市盐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制定)

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报送时间:已报送

2. 常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报送时间:1月上旬

3. 常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制定)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报送时间:3月底前

4. 常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报送时间:4月底前

5. 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报送时间:6月底前

二、预备项目(3件)

6. 常州市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报送时间:9月底前

7. 常州市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8. 常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三、调研项目(6件)

9. 常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10. 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11. 常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12. 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13. 常州市消防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14. 常州市档案管理条例(制定)

牵头单位:市档案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第二部分  政府规章项目

一、正式项目(2件)

1. 常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制定)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局        报送时间:6月底前

2. 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改)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报送时间:8月底前

二、调研项目(2件)

3. 常州市水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制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4. 常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制定)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三、后评估项目(1件)

5. 常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评估)

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报送时间:9月底前

附件2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

1. 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制定)

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报送时间:1月底前

2. 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制定)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报送时间:2月底前

3. 关于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通知(制定)

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报送时间:3月底前

4. 常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报送时间:3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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