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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2年度常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3-000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3〕4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3-03-27 公开日期:2013-03-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2年度常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2年度常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通知
常政发〔2013〕4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12年,我市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部署和2012年环保大行动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实施清水蓝天宜居和污染减排工程,着力创新环境管理,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为鼓励和弘扬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12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金坛市人民政府、溧阳市人民政府、武进区人民政府、新北区人民政府、天宁区人民政府、钟楼区人民政府、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为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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