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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永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6954792996):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编号为L-JS04095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常)文综罚告字〔2026〕F-38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联系地址: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现代传媒中心3号楼16楼。联系电话:0519-86985708),逾期则视为送达。
常州永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如不服上述拟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本机关将在告知书送达五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拟对常州永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符合听证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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