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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40/2023-000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生态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3-01-12 公开日期:2023-01-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十九、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扣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常政办发〔2022〕37号)、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法宣办〔2022〕4号)的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全面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法治、执法成绩显著。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打造出一支全国闻名的“生态环境铁军”。2022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获得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这是全省唯一一支获此殊荣的生态环境执法集体。2022年武进生态环境局和新北生态环境局获得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这是常州生态环境系统前后五年(2016、2017、2019、2020、2021年)共三个执法集体、十次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2021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其中“徐祝非法处置危废案”、“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变电站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案”被生态环境部作为优化执法方式典型案例予以表扬。

(二)领导重视亲自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被纳入每年市政府出台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各辖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书中,作为重要任务来扎实推进。2022年4月,我局印发了《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和普法工作,并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生态环境系统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体系,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使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具体化,切实保障普法宣传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局领导班子带头举办读书班、研讨会、专题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原文研读规定篇目,自2021年至今全系统开展集中学习198次、交流研讨51次、党课27次。积极开展“红色”党建活动,组织全系统党员参观常州“红馆”“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等红色基地,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汲取百年党史“营养”。制定下发党(总)支部分类达标定级工作方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品牌建设,建成16个“党员之家”活动阵地,11个基层所实现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建“先锋绿源通”党建联盟。

(三)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为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2022年我局负责起草《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这是全省首个地市级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我局2022年同司法局多次就《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召开立法推进会,讨论修改法条。并于4月19日下发《关于征求〈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各辖市区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多次会同市司法局赴金坛、武进开展《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5月11日,召开《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针对意见对条文作相应修改,并积极对接政府办和司法局,扎实推进立法工作。5月底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通过了《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四)全面贯彻落实执法“执法三项制度”。年初在局网站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全市所有执法人员信息在省司法厅系统统一向全社会公开,并在执法部门宣传栏进行张贴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内部审批表、处罚文书等均按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的格式要求制作。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时每人佩戴执法记录仪,每组配备一套移动执法设备,内置智慧环境执法软件,统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视频证据格式。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证据进行录像、拍照,并打印或制作光盘证据附在案卷中。行政处罚案卷均经过法制书面核审,对处罚主体、违法证据、适用法律、自由裁量全面审核,书面提出审核意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五)大力进行环保普法宣传。我局结合“6.5”世界环境日、“9.22”世界无车日、“12.4”宪法日等重要环保时间节日,开展“三节四时普法行”线上线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6.5”世界环境日活动不光向市民发放《环保普法宣传手册》,解读最新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现场答疑解惑,还举办类似普法进企业进学校等特色活动宣传环保政策法律。“9.22”无车日活动向学校师生发放绿色出行倡议书,倡导转变出行方式,树立绿色出行意识。此外2022年我局已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开展“环保法治大讲堂”,序时邀请专家开展了新法专题视频讲座,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我局利用新媒体拓展普法渠道,利用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开展了“宪法月,送法入企,生态环境法治宣讲进园区活动”,深受园区企业的好评;新北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开创了“环保法律法规轮训班”对重点企业开展多轮次环境管理实务轮训班,就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企业环保管理要求与实务操作进行解读和培训;武进局结合案例组织重点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开展警示教育,并开创出“小武说环保”线上普法网红栏目;天宁局结合环保企业管理和环保法制宣传打造出“小徐说法”线上普法栏目也深受社会好评。

(六)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市共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案例数总计为202件。其中武进上官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获得生态环境部2021年十大提名表扬案例,常州市某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武进武进区徐祝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分别获得2021、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四企业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获得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提名表扬案例。这是我市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土壤、危废等突出环境问题,实施“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典型案例实践,也是我市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了我市环境质量。

、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法治政府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执法理念,落实好常州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继续组织开展“环保法治大讲堂”,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公众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环保法治氛围。

2、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定期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局、高校等有关专家来进行授课。

3、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针对复议诉讼案件增多现象,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律师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应诉水平,从每一件复议、诉讼案件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严守零败诉的底线。

(二)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提升规范化管理

4、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集中、统一向社会主动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应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信用网站进行公开。

5、继续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会商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持续推进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每周组织市局开展集体会商。

6、继续推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随机抽查、年终集中评查等形式,以部、省大练兵案卷评查标准为依据实行考评,严格执行省厅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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