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上午,市长姚晓东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关于2013年重点工程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扣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了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更好地做好明年各项重点工作,市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安排了2013年重点工程。会议原则同意,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请市委审定。
基本现代化建设工程,内容包括两项:完成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013年目标任务和省“八项工程”对标进位,巩固提升在全省第一方阵的地位,这项工作任务将另行下达;其次是县域经济的跃升发展。
“创新转型类”重点工程共8项,分别是:转型创新“510”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工业经济提增工程、现代服务业发展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金融服务工程和开放型经济提升工程。
“幸福民生类”重点工程共12项,分别是: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工程、就业创业服务工程、教育现代化工程、社会保障利民工程、卫生基本现代化建设工程、住房保障工程、敬老帮困暖心工程、和谐安民工程、交通便民工程、文化惠民工程、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全民健身工程。
“环境建设类”重点工程共10项,分别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程、花博会建设工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城乡交通建设工程、城乡环境提升工程、城乡水利建设工程、中心镇建设工程。
会议提出,确定明年重点工程,一定要牢牢把握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方向和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常州实际,凸显常州特色,切实做到以重点带动全面,在推进这些重点工程的同时,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各项事业,确保常州又好又快发展。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做强做大县域经济发展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县域兴则全市兴,县域强则全市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是提升我市现代化建设水平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增强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全局性意义。因此,出台《关于做强做大县域经济促进金坛、溧阳跨越发展的意见》十分必要,对提升两辖市的综合实力,推动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升常州在苏南的地位和全省的贡献份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做强做大县域经济促进金坛、溧阳跨越发展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请市委审定。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2013年全市财政收入预算及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建议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2013年全市财政收入预算及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请市委审定。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意见和工作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加快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彰显城市特色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增强文化归属感和认同感、树立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把常州的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常州文脉、常州人的精神气质总结好、宣传好、发扬好;要广泛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参与,让更多的常州人参与其中,为全市科学发展提供更多的文化力量和精神支撑;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力工作,确保2015年申报成功。
会议原则同意市规划局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意见》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请市委审定。
五、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常州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常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常州是一个水质型缺水和资源型缺水并存的地区。常州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水利要作为优先领域,要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更加注重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水文化统筹,做到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防洪减灾应急能力,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人居水环境,持续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的水利条件,彰显龙城绿色水文化,切实提高水利社会服务能力。到2020年,充分实现水利的综合功能,进一步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支撑和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市水利局提出的《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常州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常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下发。
六、会议听取了《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梯作为现代化的垂直交通运输工具,已经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活之中。因此,加强我市住宅电梯的安全监察,切实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台《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会议原则同意市质监局提出的《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下发。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城市地下管线是保证城市正常运转的生命线,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城市地下管线的档案管理是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发展的整体水平,关系到人民生产生活的切身利益。
会议原则同意市建设局提出的《常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下发。
八、会议听取了关于在常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组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下,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组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晰部门职责, 相互配合,提高监管效率;要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重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会议原则同意市食药监局提出的关于在常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组的有关事项,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实施。
九、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办法》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推进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更是探索建立政府公共服务的普惠制度,使我市居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具体实践。
会议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常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下发。
十、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荐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技能状元为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对提高技能人才的素质,激发劳动者的创造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原则同意市总工会提出的关于推荐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技能状元为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的有关事项。
十一、会议听取了关于给市残联、市公安消防支队申报记功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在第14届残奥会中,市残联勇挑重担,精心组织,团结协作,取得了金牌数为江苏省第四的优异成绩,为常州添光争彩。市公安消防支队成功处置“12.1”邮政大楼火灾事故,连续作战4小时,成功搜救出39名被困人员,疏散被困群众482人,无一人伤亡,保护了人民群众及周边单位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次生灾害。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关于给市残联、市公安消防支队申报记功的有关事项。
十二、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会议认为,加强水利现代化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对当前我市进一步增强节约用水意识,更加有效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完善科学用水体系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创建节水型城市和发展节水型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解读。
十三、会议听取了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2年度各级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依法行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积极化解行政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原则同意市法制办提出的关于我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
十四、会议通报了2012年1-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会议认为,1-11月份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市安全生产情况总体平稳。会议要求,岁末年初人员的流动和集聚性更大,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尤为重要,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加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能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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