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村级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是保障农村群众就近就医、便捷获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前沿阵地,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事关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配备基层专业医疗人员、保障人员待遇、配备医疗器材、改善服务环境等意见,精准切中当前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关键环节,与我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举措高度契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现将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村级卫生室建设工作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聚焦基础设施、服务能力、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四大核心,全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村级卫生室从“有房看病”向“看好病、服好务” 转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
(一)聚焦基础设施提档,全面改善基层就医环境。我市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医疗根基的首要任务,以“全覆盖、达标准、提品质”为目标,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推进村卫生室硬件设施全面升级。其中,溧阳市率先投入近亿元,分两轮集中实施新建、改扩建及设备配套,实现硬件全面升级;其他各区也积极推动村卫生室系统性建设改造,卫健部门逐村摸排、对标补短,规范功能分区、统一设备配置、完善消毒设施,确保应改尽改、应配尽配。目前,全市92%的村卫生室达到《江苏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1 版)》省定基本标准,基层村卫生室就医环境实现质的提升,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整洁、规范的诊疗服务,就医获得感、便捷感显著增强。
(二)聚焦服务能力提质,推动基层医疗规范高效。以标准化、优质化、规范化为导向,全方位强化村卫生室运营管理,从医疗行为、人才队伍、服务效能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一是医疗管理更规范严谨。严把医疗安全关口,按期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备案。进一步规范基层诊疗行为,加强质控,杜绝违规操作、防范医疗风险,让基层医疗服务更安全、更放心。二是人才队伍更专业稳固。聚焦村医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重点加强年轻村医培养,常态化组织“国培”“省培” 等各级各类培训项目,覆盖基层常见病诊疗、公共卫生服务、合理用药、急救技能等全方位,不断补齐村医业务能力短板。
(三)聚焦保障机制提标,稳定基层医疗人才队伍。人才是村级卫生室可持续运行的核心,我市坚持“待遇留人、保障留人、制度留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村医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村医后顾之忧,让基层医疗人才留得住、干得好、有奔头。在收入保障上,多措并举提升村医待遇:针对基本医疗服务,落实一般诊疗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政策;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服务任务量和考核结果,足额拨付专项经费。细化人员管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的收入分配机制,让村医劳有所得、多劳多得。在社会保障上,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所有在岗在职村医缴纳养老保险;各县(区)卫健部门统一为在岗村医缴纳意外伤害险、医疗责任险,从根本上解决村医养老、医疗风险等后顾之忧,极大稳定了基层医疗人才队伍,为村级卫生室长效运行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对照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聚焦“固网底、强能力、优服务”,持续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提升质效,推动村级卫生室从“标准化建设” 向“优质化服务” 转型升级。
(一)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严格对照省级更高标准,持续优化村卫生室布局,对已建成的村卫生室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可用、规范运行。结合农村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升甲级村卫生室推荐标准占比,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农村群众享受更优质的基层医疗服务。
(二)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压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主体管理责任,强化镇村一体化管理。优化年轻村医培养引进方案,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政策倾斜力度,持续提升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打造一支热爱农村、服务农民、专业过硬的村医队伍。严把医疗安全底线,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持续完善保障机制,筑牢长效运行根基。进一步健全村医收入待遇、社会保障、考核激励长效机制,动态优化补助标准。严格落实“乡聘村用”、养老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保障政策,持续优化绩效,让村医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同时,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村卫生室日常运行、设备更新,推动村级卫生室长效稳定运营,做好服务农村群众健康的“守门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村级卫生室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助力我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签发人:蒋春新
经办人:董 兰
联系电话:85682575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