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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2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72/2026-000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复〔2026〕30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6-06-22 公开日期:2026-06-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策外困难群众帮扶关爱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2号的答复
常民复〔2026〕30号

高志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策外困难群众帮扶关爱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常州民政始终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牢牢把握“兜住兜准兜牢兜好民生底线”核心目标,对标职责定位,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联动相关部门,深化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对困难群体的综合救助帮扶。

一、目前已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部门联动更加高效。2023年,我们新建市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事务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由民政牵头统筹推进全市大救助体系建设。2025年,我们建立了大救助体系10项运行机制,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发改、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专项救助的政策衔接与资源统筹;优化完善了18个重点部门协同工作清单、制定了31项暖心惠民政策清单。通过构建一套运行体系,让部门协同更顺、政策衔接更紧、服务效率更高。

(二)救助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放宽低保、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加大收入抵扣、财产豁免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对申请人家庭能够按要求积极配合调查,但家庭情况超出政策规定条件,经调查后确实存在特殊困难需要纳入救助范围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确定,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规范解决好复杂个案问题。今年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月1110元,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调整至1985元、1443元。结合常州实际落细落好民政部临时救助政策,全面实行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小额快救”3天内发放到位;会同慈善总会实施临时救助联动项目,按1:1配比救助非本地户籍困难对象。教育救助对非本地户籍困难人员坚持“同城同待遇”。就业援助扩展到四类低收入人口,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或者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按本人选定的缴费基数所缴纳的养老、医保费用的50%予以补贴。住房保障对象扩展到中低收入家庭,为困难对象提供公租房和危房改造等服务。水费、燃气费减免扩展到四类低收入人口、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按100%救助,低保等其他救助对象按80%救助。

(三)综合帮扶更加多元。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大救助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成效,全面推进“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居、美居、乐居关爱行动,累计排查3000多户、改造水电气线路1500多户、改善居住环境1100多户;“暖心护航”行动为3500多户高风险家庭安装红外感应器、SOS报警装置。联动慈善总会实施多个慈善救助项目,“冬暖夏凉”项目每年为1.17万户低收入人口赠送200度用电,“微心愿”项目为1600余户重点帮扶对象发放爱心物资近130万元,“慈善助医”项目为6304名低收入人口医保目录内自付医疗费用703.6万元进行“非申即享”兜底救助。2024年,民政联合公安、城管建立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发现机制,优化协同巡查、发现转介、跟踪预警等流程。对有救助意愿的人员,及时送往救助机构,为他们提供饮食、住宿、医疗等救助服务;对不愿接受救助的人员,也会及时发放防暑、御寒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动态监测更加精准。不断优化常州市智慧大救助服务平台,打通民政、公安、医保、卫健等18个部门数据链路,整合31项救助业务,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推动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为全市6.5万名特殊困难群体(含非本地户籍4000名)建立“一户一档一策”电子档案,全面、精准掌握困难群众的核心信息,为政策实施提供数据支撑。建立“重点预警+关注提示”动态监测体系,完善医疗、致贫因素、风险提示等多维预警指标,预警类信息严格遵循推送、接收、处置、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进行规范处置,提示类信息由基层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入户走访,在兜好底、兜准底的同时,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综合帮扶精准高效。2025年,平台累计推送预警信息726条、提示信息7632条,网格员走访后反馈29367条。“智慧赋能精准预警多元联动高效救助”做法被评为2024年全国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实践14个优秀案例之一。民政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派出所、街面警务站等设施资源,打造500多个“爱心驿站”,全面织密救助帮扶前端发现网络,建立“公安发现+民政救助”的“救急难”信息交换机制,将公安部门共享的经济困难对象信息,及时推送至镇(街道),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900余人次。

(五)申请办理更加便捷。针对跨部门、多场景综合救助事项,深入实施“一门受理、协同转办”,困难群众仅需提交一次申请、提供一套材料,平台即可自动分办至相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响应、协同推进,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群众,有效破解“多头跑、反复跑、救助慢”问题,实现救助事项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救助申请综合研判机制,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根据困难群众的家庭经济状况,按规定认定为相应的低收入人口。对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在遵循申请对象意愿基础上,按“待遇就高”原则进行认定。对动态管理中,因家庭情况变化需要在低收入人口内部调整类别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办理,相关申请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二、相关单位协办意见

(一)市财政局

强化资金保障,筑牢困难群众兜底防线,始终坚持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针对代表提出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政策外困难群众提供上门助老、助残、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多元化服务的建议,已配合民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帮扶。目前,我市已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困难群众帮扶、养老服务、残疾人照护等纳入其中。同时安排120万元福彩公益金试点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风险防范等支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市级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保障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动态监测机制的有效运转。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渠道,将救助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依托各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救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结算等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动态调整救助标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倾斜。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一老一残”等困难群体的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救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监控,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入贯彻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急危重伤病救治规范。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疗机构按照诊疗规范积极施救,确保不因费用问题延误抢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经申请审核后由救助基金拨付相关费用。2019-2025年,全市累计救助患者586人次,拨付救助经费1092.97万元,切实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急救之忧。我们也关注到,部分群众因政策覆盖不全等原因未能充分享受救助,反映出当前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健康服务仍有提升空间。我委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困难群众健康需求,持续优化医疗救治和健康服务举措。将持续优化疾病应急救助政策,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与民政、医保等部门的大救助体系有效衔接,提升救助对象识别的精准度。指导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主动关注老旧小区“一老一残”家庭等困难群体,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及时告知政策、协助准备材料,确保需要急救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进一步优化救助基金申请审核流程,探索建立信息化结算系统,精简证明材料、缩短拨付周期,确保救助资金及时、精准用于符合条件的急重病患者。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为“一老一残”家庭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慢病随访等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力量,为困难患者提供延续护理和心理慰藉。加强与医保、民政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与需求对接,推动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避免困难群众因信息壁垒错过救助机会,切实减轻就医负担,努力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在突发急病时都能得到及时救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不断完善社会大救助体系,切实履行好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职责,加强对政策外困难群众的帮扶关爱。

(一)优化分层分类体系,完善发展型救助模式。充分发挥市困难群体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事务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暖心惠民政策清单、部门协同工作清单。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完善专项救助政策措施,促进基本救助同就业救助、产业帮扶有效衔接,帮助更多低收入人口脱困解困、就业增收。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

(二)强化人工智能应用,提升智慧化救助水平。深入探索人工智能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应用,进一步优化升级智慧大救助服务平台,持续完善包括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内的困难对象“一户一档一策”数据库,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在此基础上,构建动态贫困评估模型,预测经济压力、健康冲击与就业风险,主动识别高风险家庭,实现困难群众贫困程度精准评估与智能帮扶推荐。逐步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一体化核对信息网络,拓展核对结果应用场景,深度融入社会救助全领域管理,推进“一核多用”机制落地,进一步提高救助质量和时效。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深耕服务类社会救助。培育救助领域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多向发力”,聚焦困难群众需求,发挥自身优势,为救助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完善救助帮扶多元供给机制,为政府救助提供有益补充。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健全运行机制、统筹救助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监管,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

(四)推广创新实践经验,加强体系化服务保障。深入推广“党建+社会救助”“智慧+社会救助”“网格+社会救助”“社工+社会救助”等创新实践工作成果经验。梳理救助政策体系,加强解读与培训,有效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健全困难群众关爱帮扶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对象统一认定、信息分层管理、救助分类实施、结果及时反馈的运行机制,形成“一户一条闭环救助链”,实现救助流程可跟踪、帮扶结果有反馈。

签发人:钱旭健

经办人:陈云胜

联系电话:85681595

常州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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