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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MB1681397/2023-001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2023-06-16 公开日期:2023-06-16 废止日期:2023-06-21
内容概述:中共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五个必由之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行动自觉。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巡察组的部署要求上来,树牢“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政治交办件”照单全收、深刻反省、立行立改,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一丝不苟地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局党组切实担负起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综合协调组、文字材料组、督促检查组三个工作组,协同推进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到边、到底。2022年11月1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分析,深入查摆,深刻反思;班子成员积极认领巡察问题,对能够马上解决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提升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分步抓好整改落实。在充分研究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9个方面40条问题,相应地制定了108项整改措施,分别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

三是强化督查调度,务求整改实效。领导小组组长坚决扛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迅速安排部署,组织推进落实,对反馈问题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条条有成效。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调度,统筹上下力量,开展问题集中攻坚;局党组分别于2022年11月底、12月底和2023年1月底,集体研究整改进展情况,从严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做到真改实改,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改进。巡察反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上下齐心协力,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0个问题,我局已经整改完成27个、完成率67.5%,剩余的13个问题均已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7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1.关于“职能整合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整合市局执法力量。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明确执法稽查处为全局综合执法办案机构,统筹全市系统执法办案工作,与执法监督局实行合署办公,承担市局案件的查办工作,形成了由执法稽查处牵头、执法稽查处(执法监督局)执法、各部门联动的执法新格局。

二是明确执法办案分工。明确由牵头部门市局执法稽查处统筹全市系统执法办案工作,并承担市局的案件查办工作;厘清执法稽查部门与日常监管部门间的职责边界,日常监管部门负责行使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权,执法稽查部门负责行使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2.关于“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全局统筹。开展“真抓实干创一流”行动,以“强监管、优服务、好作风”为工作主线,制定年度领先率先项目清单、年度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年度争创荣誉试点3张清单,全局工作一盘棋,统一部署推进。截至2022年底,3张清单86项重点工作全部完成。

二是整合职能相近部门(单位)。整合市场与消费环境监督管理处、投诉举报中心、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消保委职能,统筹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工作;整合执法稽查处、执法监督局力量。2022年,全市系统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量超1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三是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了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库管理办法》,整合市场监管16个业务条线监管事项,确定了27类73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各监管条线开展随机检查,实现局内部检查事项全覆盖。按照“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原则,实行上门一次,完成多项检查,切实降低企业迎检负担。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开展双随机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相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2022年,共开展“双随机”检查2.5万户次,其中1.55万户次为跨部门联合检查。

四是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融合。完善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市场监管指挥中心,搭建连通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统一办公OA系统,有效促进业务一体化融合。

3.关于“融入全市服务发展主动性不佳,自身地位彰显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的优化营商环境、牢守食品安全底线、质量强市、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积极扛起责任,围绕全市“532”发展战略和新能源之都建设推进部署,重点推进一个营商环境、两个强市、三个监管、四个安全,服务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常州答卷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充分发挥我局牵头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强化横向联动纵向协调,积极发挥质强办、食安办、药安办等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作用,与全市相关部门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提请市领导研究质量、食品、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召开全市质量、食品、知识产权等会议,解决工作难点堵点。

三是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印发《关于开展优服务树品牌提升助企效能工作的意见》,围绕全市“532”发展战略,实施市场主体“高质量培育”、质量发展“龙头领航”、知识产权“千企万件”、标准化“十百万”、“稳企惠民”等五大行动,高质量完成政府高质量考评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培育、先进制造业质量基础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城镇燃气安全提升、阳光餐饮等项目。

四是重点创新工作成效明显。印发《关于开展真抓实干创一流行动的通知》,围绕“对标一流,争先进位”总目标,以推进27项重点工作、11项领先率先工作为牵引,争创更多第一唯一,打造更多市场监管工作品牌亮点。2022年,我局获省政府督查激励达4项(市区两级);被国务院食安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市,被市场监管总局指定为叉车智慧监管试点城市(全国仅三市),被确定为全国系统第一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

4.关于“政府综合部门视角不宽,牵头协调作用发挥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放大我局牵头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相关议事协调工作制度,推动落实各方责任。科学制定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全市年度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分时分阶段加强对责任各方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2022年以来,提请市政府成立全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全体(扩大)会议,组织食品安全、质量发展、公平竞争等座谈交流会,牵头全市食品安全、质量、公平竞争单项考核工作。

二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规范运行。增补发改委等7个单位为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2022年6月28日,召开专委会成员增补后第一次全体会议;9月29日,组织专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邀请分管市领导参加“特种设备安全大讲堂”进企业活动,2022年共举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演练4次。2023年1月,以特种设备专委会名义,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暨2023首次联合检查,邀请分管市领导带队,专委会成员单位派员组成检查组对人员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专项检查。按照专委会工作规则,每年一季度制定出台专委会全年工作计划并予以推进实施。

三是提升全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运行效能。2022年9月,召开常州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部署开展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10月,对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进行联合督查,通过查阅台账、座谈交流、走访基层分局及电商企业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11月,召开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分析暨部分电商经营者问题整改约谈会,联合约谈问题电商,通报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期间专项监测情况及问题。加强联合行动,开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双随机联合检查,成员单位间共同开展专项行动,共同研判案源线索,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会商研判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协作机制、日常联络机制等方面,搭建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平台,实现部门资源共享,倍增合作力度。研究制定2023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双随机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强协作,开展联合行动,共同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5.关于“质量品牌培育特色不亮”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质量奖争创氛围。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推广常州市质量奖获奖企业的优秀管理模式,以树立质量标杆、促进质量提升等活动为抓手,发挥优秀企业和个人的榜样带头作用。拓展媒体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在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出“品质常州标杆领航”专栏,在常州日报推出质量强市专版,制作质量强市宣传片,不断提高质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全社会的企业追求卓越、争创荣誉。现场开展公众综合质量满意度调查,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提升质量工作的群众参与监督力度。

二是优化市长质量奖评奖导向。在扶持全市大企业、大项目争创质量奖的同时,积极发动一批符合全市重点产业特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质量工作,纳入质量品牌培育库名单,打造质量品牌,在全市形成大中小企业全面参与质量工作创建的产业梯队。2022年公布的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中属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企业中属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

6.关于“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经费投入。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沟通,争取支持,印发《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2024)》,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经费投入力度,新增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鼓励争创驰名商标、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等多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经费投入,2022年度拨付保护经费182万元,比2021年增加150万元;全年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1020件,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连续第四年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

二是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常州市《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新设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同一企业最高50万元。

三是提升涉外维权支持力度。《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2024)》新增了涉外维权支持政策,对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成功的,按维权诉讼实际发生的律师费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费的50%给予维权单位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7.关于“知识产权整体创造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引导。依托《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年-2024年)》,通过专项补贴和奖励、项目资金引导等方式,对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强企建设等工作给予扶持,政策覆盖范围得到了扩展,政策支持方向得到了优化,政策扶持重点得到加强。2023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已按照新一轮政策进行编制,2023年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为140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0万元。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实施意见》,拿出专项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发展。2022年,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市“支持高价值专利产出服务政策”,获得奖励资金200万元;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等9家专利代理机构获得我局专利代理服务奖励资金共计80万元。

三是进一步完善专利转化和运营体系。2021年8月,我市获批建设全省首批专利转化重点城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利转化重点城市引领计划实施方案。搭建市级运营核心平台,成立由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常州中以创新园管委会、武进高新区管委会组成的运营平台工作专班,指导集萃中以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培育具备专利转让、许可、入股、质押等功能的市级知识产权运营核心平台。搭建高校专利转化平台,推进江苏省技术转移(常州大学)研究院建设,依托在常本科院校建设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打造区域专利转化基地,加强常州科教城省级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发展区高标准建设,指导常州经开区面向轨道交通产业、金坛经开区面向动力电池产业、天宁经开区面向信息技术产业等建设专利转化运营中心。

四是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加强与市科技局的工作协同,2022年10月20日,会同市科技局召开高企培育工作座谈会,做好专利申请质量宣传,提高企业专利申请质量。加强知识产权培训,2022年11月11日,组织全市主营专利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系统,召开规范专利申请工作会议;举办专利导航实务培训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培训班、专利信息检索及导航实务培训班、知识产权大讲堂等,累计19场2093人次参加培训。加强对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的监控,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者由基层分局做好有效发明专利的监控,及时提醒权利人做好专利的维护;武进、常州经开区等部分区局开展了发明专利运营工作,对相关企业和院校的发明专利进行收储和运营。2022年,全市新增专利授权53163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6712件,发明专利授权占全市专利授权总量12.76%,比2021年提高了3.99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底,全市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比去年同期增长45.05%。

8.关于“知识产权重点专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计划列入市产业发展政策,印发《常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和合同签订,已经启动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工作。

二是推进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经过企业申报、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和财政局推荐、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讨论等环节,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立项实施3项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项目,并已完成项目合同签订工作,启动项目实施。同时,经过与市财政局沟通,已把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项目建设经费纳入2023年市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9.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出台《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制定《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2022年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明确监管目标任务。2022年8月起,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共检查企业1100余家,实现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覆盖。全面开展现场隐患排查,2022年共出动监察人员1.51万人次,现场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超过6600家,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774份。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作用,2023年1月,对全市各辖市区202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开展考核。

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专业化+数字化”两化融合工作,实现特种设备在线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共推进全市539家在用特种设备50台以上的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升级转型,其中258家完成转型,127家处于升级转型当中,其余单位在前期调研论证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专业考试,全面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素质,2022年共培训、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逾5.1万人次,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共计51276张(含焊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具行政编制的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328人,A级证26人、B级证302人。

10.关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统筹全年市级抽检计划。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2022年11月通过市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你点我检”意见征求,公开征集2023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议目录,公布2023年常州市重点监督产品目录。结合上级局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和抽检目录,在产品种类上、数量上与上级抽检实现互补,扩大抽检的覆盖面。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管。主动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在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风险评估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加强对区域内重点产品的质量监控,及时防范和化解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先后组织对溧阳市活性炭、钟楼区邹区LED照明产品、经开区横林小家具开展市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11.关于“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监管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药械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各级药安委的成立,推动各地落实属地药械监管责任。2022年9月30日成立常州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等22家单位组成,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任主任,副市长徐华勤、夏思军任副主任;常州市下辖1市6区全部成立了药品安全委员会。

二是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开展针对基层监管人员急需的药械专业知识专门培训,2022年11月举办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业务培训班,邀请了多位国家级检查员和业务专家进行授课,近百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联合省药监局、市、区三级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全市药品连锁总部和零售药店专项检查行动,针对基层监管人员基础差、底子薄的特点,整合全市优秀监管资源,以查代训指导基层监管人员掌握检查要点。

三是完善药械分类分级监管。面对基层人少事多、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的难题,依托“常州市智慧市场监管综合业务云平台”破解监管难题,积极探索“基于风险监测和信用监管的药械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结果、企业信用等级、经营产品风险等级以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对于该企业风险监测的信息反馈,通过大数据采集和系统分析判断,自动将监管对象分类分级;监管部门依托系统评定的等级来安排日常监管的频次、项目以及覆盖率。截至2023年1月份,该系统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毕。

12.关于“新业态监管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打好新业态监管制度基础,构建网络交易高效能监管新格局。印发《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网络交易监测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网络交易监测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等,将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纳入基本要求。制定出台《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网络交易监管职责,构建各业务条线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格局。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不断加强对新业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研判研究。2022年11月底召开新业态协同监管专题研讨会,联合市委网信办、公安等部门重点研讨对新业态领域的监管,从“如何在网络交易领域中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纠治民生热点痛点堵点问题、探索新型监管机制”等多个方面展开交流研讨。

二是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以即将修订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为契机,聚焦“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种草广告”以及直播带货等新型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普法宣传,强化监督管理,督促主要互联网企业自查整改,推动互联网广告沿着法治的轨道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新业态广告的监测质效。加大对新业态广告的研究,迭代互联网广告的监测系统,对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处置,全面提升网络广告监管质效,已将全市22000家网站和3300个微信公众号APP纳入监测范围。加大对信息流广告的研究,2022年组织开展3次针对房地产、冬(残)奥会标志和养老诈骗整治领域的抖音和快手短视频的专项监测,共监测账户1513家、网络广告6536条数,发现涉嫌违法问题20条已全部进行了处置。2022年12月,根据常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出镜”进行产品和服务推荐的情况,召开行政指导会,督促和警示相关知名主持人在广告代言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并依法诚信代言。

四是探索和创新对新业态商业行为的监管对策。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联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联合研判,促成监管协作。利用国家总局“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省局“江苏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在新业态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数据赋能。针对微信朋友圈商业行为的投诉、举报,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依法处置。2022年,累计监测电商平台、网店、网站7809个次,闭环处置了80条涉嫌违法的监测信息。为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监测手段,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新增网络交易专项监测第三方服务,加强自主监测与委托监测的结合。

五是消费者网购风险提醒与经营者合规指导两手共抓。在做好问题监测的同时,积极做好针对消费者的网购消费提示工作和针对经营者的普法宣传与行政指导工作,双向发力、对向奔赴,合力促成新业态商业的良好市场秩序。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在“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上提前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网购交易风险,告诫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被“常州发布”等微信公众号转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13.关于“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与大市场监管要求不匹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一批执法业务骨干和年轻执法力量,配备到案件查办工作一线。会同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人社局共同举办了首届市场监管执法技能竞赛,并列入全市一类技能竞赛。举办执法稽查业务培训班,提高执法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法律素养。

二是查办典型案件。开展“强监管树权威提升执法效能”行动,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办案机制,加大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查处关系民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案要案,严查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典型案件。2022年,全市查办重大案件189件,报送典型案例163件;开展“铁拳”行动,有1件案件被国家总局评为典型案件。

14.关于“局本级监管部门与执法部门协作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执法与监管协作制度。将日常监管与案件查办紧密结合,着力推进综合执法整治,有效发挥整体合力,构建大执法格局。2022年,市局执法稽查处从各监管处室接收的案源线索达到29件,比去年增26件。

二是健全执法与监管联动机制。业务监管处室发现涉嫌违法案件线索后,及时移交执法稽查处进行核查处理;执法稽查处定期召集相关处室,分析研判典型案件,加强协作联动,实现以案促管的良性循环。

15.关于“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完善全面履职、权责清晰、内外联动、信息畅通、运转协调的综合执法机制。集中力量,克难攻坚,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提高了执法办案效能,彰显了市场监管执法权威。

二是健全案件审核制度。坚持办案、审案、定案“三分离”,明确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核的公开透明严格。2022年,市局共查处案件48件,经法制审核的案件17件。

三是健全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落实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加强对行政处罚的执法监督,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大检查,切实提升案卷质量。2022年,通过全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执法文书评比、行政争议案件分析、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实地核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了5轮行政处罚案件的检查、评查工作,案卷质量全面提升。

四是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022年,全市系统组织开展了市场监管执法技能竞赛;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第三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次,普法学习10次,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

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做到常态化规范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当成首要政治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两次专题研究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干部和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范畴。

二是分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制度建设。分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任务,明确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和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等要求。丰富工作载体。统筹采用组织谈心谈话、集中学习研讨,开展实景教学、开设党建园地、创建党建品牌、红歌传唱、典型选树等方式方法,形式多样提升意识形态宣传效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入脑入心。加强阵地管理。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QQ群、微信群、网站平台、干部朋友圈等阵地的管理和引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阵地,强化对网络平台的引领;利用“书记工作室”、党建园地等线下阵地,加强对干部的意识形态引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传播正能量。强化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围绕意识形态典型案例开展专题交流讨论活动1次;支委会定期分析研判党员思想动态,党总支、党支部每年向市局机关党委报送党员思想动态1次。

三是加强常态化教育管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和自学,并做好读书笔记记录。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管理力度,将“学习强国”“每日一题”学习情况纳入党员积分制考核,每周通报党员“学习强国”“每日一题”学习情况,凡是学习达不到要求,取消本年度优秀党员评选资格。目前全局“学习强国”“每日一题”学习情况均达到上级党组织要求。2023年1月11日,牵头举办以“回顾十年成就 奋进崭新时代”为主题的市级机关党建联系第四片区悦读分享会。

17.关于“履行职能服务民生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用心用情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系列帮扶政策,成立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难点痛点问题,印发《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方案》《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进一步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深化“六减”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关于支持“个转企”财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深化常州市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开展“常个贷”业务工作的通知》,精准施策、靶向服务。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推进实施“开药店”“开便利店”“开餐饮店”一件事改革,落实“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被省局指定为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改革试点城市;全省首个发布《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规范》;全省率先实施“1+N”注销套餐办改革,写入《江苏省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获全省推广;印发《常州市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常州市全面推进企业登记电子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常州模式,自主开发常州市“证照分离”应用平台,归集各级354个部门13万余条市场主体数据。减轻企业相关负担,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全市双随机监管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指引》的增补修订,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明晰履职边界。制发《全市2022年度“双随、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络员制度》,统筹全市年度抽查计划制定,避免随意监管、任性监管。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组织开展全市双随机“减频次”专项行动,降低企业迎查负担。2022年,全市市区两级共有221个部门参与了4374项双随机任务,其中214个部门参与了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现了联合监管部门数、任务数、对象占比的“三提升”。提供高效便捷的企业信用修复服务,全面开展“稳企强链助企塑信”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全年共向企业发送提示短信5500余条、电话通知1321户、上门走访178户,组织389户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推行企业信用出证“网上办”,让企业少跑腿、让群众多满意,全年有302户企业享受征信证明网上办理。

二是多点发力提升广告监管效能。开展法律法规宣贯,2022年11月份开展了多场针对相关市场主体的法律宣传活动,针对全市的医美机构特别是在美团、大众点评上入驻的医美商户开展了线上的法律法规培训;对工商银行各网点负责广告宣传的相关人员进行金融广告的合规培训。开展行政约谈和行政指导,2022年11月份先后两次召开行政指导会,对全市30多家重点广告发布媒体进行法规培训;11月份向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和发布单位发布了《关于医疗美容广告的审查提示》和《关于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的审查提示》。强化广告监测,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传统媒体+户外”广告监测体系;加大对新业态广告的研究,将电商平台广告、信息流广告、短视频广告作为重点监测领域和主要监测方向。全面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治理,联合卫健委等十个部门印发了《常州市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建了市级治理专班,形成了第一批涉及306户的“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生活美容”主体的四张清单;从2022年11月起,我局牵头开展全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要求各辖市、区专项办对四张清单上的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不漏一户,截至目前全局医美专项整治共结案57件,罚没102万元。对常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以“出境”方式进行商品和服务推荐的广告代言加强监管,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其合理合规进行广告代言。

三是多措并举开展网络营销问题整治。加强教育引导,经常性开展行政指导,通过发放《政策提醒函》,指导督促电商经营者规范开展网络营销。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发布《2022年“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告知书》《2022年“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提示函》。2022年11月,召开部分电商经营者问题整改约谈会,通报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期间专项监测情况及问题,与会电商经营者签署《网络交易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书》。加强在线监测,对各类电商平台加强线上监测、检查,提醒平台落实监管责任,对问题电商及时处理,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对虚假营销、价格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侵权假冒、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实施在线监测,依法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重点整治。针对疫情防控、网络集中促销等重点时间段开展专项网络营销问题整治,线上约谈全市生鲜供应平台负责人,发放电子版《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政策提醒函》,上门提醒各外卖平台在常州的配送合作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卖平台及外卖配送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服务工作的提醒函》,压紧压实外卖电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网络电商促销合规经营;全网警示本地各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在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同步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电商平台企业合规经营的提醒函》,共同守护网络消费安全。

四是全力提升消费投诉处理群众满意度。完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牢固树立“大市场、大监管、大消保”理念,强化内部联动、整体协同,不断提升消费环境监管合力。提升消费投诉办理效率,完善“双号并行”对接机制,2022年10月底完成软件开发,11月初正式试运行,实现12345与12315功能衔接顺畅、数据实时共享;编印《消费维权执法指南》900册发放基层一线,提供执法依据,解决执法难点。2022年新发展ODR成员企业95家,目前我市已有243家企业成为了ODR成员企业。全年ODR企业与消费者直接调解纠纷1821件,ODR单位和解成功率与传统调解方式相比,和解成功率高出近20%。强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组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充实改版常州市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升级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规范消费维权投诉站建设,组织开展百城消费满意度工作宣传;开展“常青藤”消费维权品牌合作共建,2022年5月与市残联和律师事务所建立助残合作机制、12月初联合发布涉残消费维权十大案例,7月份走访调研装饰装修、黄金珠宝等行业协会,9月中旬牵头开展美容美发行业“美丽有法”政策法规宣讲,10月底与市中院、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创新建立“2+2”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2022年,全市系统办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超1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中消协发布的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常州市连续三年挺进全国前十。

五是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网办,倡导“不见面”审批,推进“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便民措施落地落实,落实帮办代办、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及服务等便民举措;打造“好办”“快办”服务场景,确定“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2个“好办”事项,“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等5个“快办”服务清单,实现审批服务又好又快办理。提升窗口服务规范化水平,全市各级登记机关均建立市场主体登记质量管理机制,明确登记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常州市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质量管控制度(试行)》,推进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窗口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市登记条线在线参加国家总局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会议、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会议,学习贯彻国家总局最新工作要求。加强窗口行风建设,2022年11月组织召开全市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工作会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贯彻落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风建设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食品生产许可业务培训暨行风建设会议,对全局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条线人员开展行风建设专题教育,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年版)开展业务培训、落实核查组相关要求;加强对行政审批窗口作风建设的检查力度,采用明察暗访、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对服务满意度开展跟踪问效。

18.关于“转变作风为基层减负偏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简文件会议。规范发文程序,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注重文件实效和质量。切实推进会风转变,创新会议形式,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合理控制参会范围和会议时长。2022年,我局文件和会议数量同比分别减少77%和40%。

二是强化基层联系。建立市局领导和处室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了解基层诉求,关心基层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带回市局研究解决。全市59个基层分局已全部完成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三是注重部门联动。加强工作统筹,对职能相近业务处室工作,统筹部署、统筹督促、一起培训、合并报表、统筹考评;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将上级工作要求直接传达到基层一线。

19.关于“对下属单位存在的痛点堵点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调研指导,2022年共16次带队围绕事业单位能力提升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实验课题和项目进展情况等工作到检标院、食药纤检中心开展调研。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印发《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办法(试行)》《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领导、指导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创新发展。

20.关于“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不留死角;强化财务人员复核责任,确保问题不再发生。2022年3月,我局统一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的结报销要求,完善统一“四单一函”的规范格式,明确小儿统筹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时限,不得报销药店发票;8月份,我局重申驾驶员的差旅费报销标准;9月份要求各处室在报销会议费时,附上定点饭店的电子结算单。

二是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和制度,对所有制度规定在内勤群中进行重申,并于2022年4月以通知形式出台结报销补充规定。强调工会结报销要求,严格执行工会管理规定,党课用水费用和老年大学学费等行政支出不得列支工会经费;开展经常性的财经政策制度宣贯工作,让全体干部职工熟悉财务政策法规,通过层层把关,严格财务报销的要求,杜绝附件不全、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情况。

21.关于“执行财务制度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全面整改执行合同不严格、发放专家费不规范、协会脱钩结余资金处理不当问题,于2022年11月全面梳理全年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确保年底按进度支付相关费用,无结余。严格落实市财政局《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印发《常州市市场监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劳务费领取均通过银行转账到专家个人账户,不再存在现金代领代签现象,并为专家申报上缴个人所得税。检标院未交专家个人所得税的,已于2022年11月补缴个人所得税。重新检查社团脱钩情况,经梳理,2020年我局开展对市质量管理和品牌促进会、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的脱钩工作,理清两个协会开办经费来源,均为借资开办,所产生的收入被界定为非国有资产;经请示财政局和民政局,两个协会的资产由主管局收回处置;2020年12月14日,我局召开党组会,经讨论,这两个协会按《社团脱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民政局办理注销手续,两协会的结余资金按民政局批复,由主管局自行处置,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划入工会账户。

二是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规定。认真学习预算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和《预算法》,本着节约和保重点的原则,科学编制各处室预算和绩效,提升财政经费使用效能,顺利完成2023年度全局预算编制和上报工作。

2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缺乏广度深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的学习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的程序要求对自学、领学、发言、研讨、小结、通报等作出具体安排。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修订印发《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与形式,强化学习管理与要求,用严格的制度保障党组理论学习学出深度、学出质量。

二是改进学习方法。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坚持单月集中学习、双月集中研讨模式,做到领学有质量、研讨有深度、对实践有指导。2022年12月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研讨会,6位党组成员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在会上进行了重点发言,其他5位党组成员进行了书面交流,并组织进行理论应知应会测试。明确党组会第一议题均为集中学习,2022年12月12日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23年1月5日和2023年1月16日党组会,分别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纪委二十次会议精神。

三是坚持知行合一。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2022年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完成1篇年度调研报告,共计10篇,其中2篇在国家总局《市场监督管理》发表,1篇在省局《江苏市场监管研究》发表。

23.关于“党组履职担当缺乏高度力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大局下行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突出学习内容专题化、交流研讨深入化、调查研究成果化,解决问题具体化,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不断提升党组履职担当的政治能力和开创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的综合能力。

二是积极开拓创新。围绕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落地见效,组织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调研、季度性召开思路研讨会、工作推进会,结合上级决策部署,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创新发展;结合常州地区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全面融入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助力常州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积极服务“532发展战略”和新能源之都建设;按照统筹融合、重点突破、项目可定性可量化可展示等原则,制定年度重点项目、领先率先项目、争创项目等“三张清单”,守牢安全底线,争创各类创新创优项目。

三是克服本位主义。立足于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后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的新要求,不断强化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锤炼党性修养,积极促进班子成员之间、处室与处室之间、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部委办局之间工作融合、贯通,做到分工合理、分工不分家、补位不缺位,着力实现各个业务条线工作有机结合、打通贯通,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24.关于“党组服务质效缺乏准度温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局领导牵头推进机制。建立市局领导和处室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大调研力度,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沉入一线调查了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局领导与基层分局挂钩联系工作,全市59个基层分局已全部完成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是健全问题督查推进机制。坚持步步紧盯,对来访问题和调研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式管理,明确牵头责任领导,确保按时解决到位。

三是开展年度调研质量评比。组织实施2022年度调研成果质量评比活动,形成年度调研成果汇编1本,在全系统晒出局领导调研成果,调研成果质量全面提升。

25.关于“党建工作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强化党组主责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谋划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强化党建工作考核,以党建工作统揽全局,全面促进业务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质量,细化组织生活会方案,派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指导督促。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2022年11月15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27日形成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已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加强组织领导,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指导,全面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督查。2023年将继续开展“支部能力深化年”活动,提升党务能力,加强党务知识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学习相关党内法规,梳理完善组织生活会、党课、主题党日、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并做出明确要求,提升党务人员工作能力水平;顺利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吸收年纪轻、能力强、踏实肯干的同志进入党支部班子。完善制度机制,修订细化各项党建工作程序要求;在党内评优评先程序中明确基层党支部推荐程序,在党员发展程序中明确党员发展党小组会议讨论及党员推荐、群团推荐等具体程序要求,并在党员发展材料中予以记录。

26.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质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主动向市领导汇报,进一步提高市领导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常州市《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专门新设了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经过与市财政局沟通和反复研究讨论,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年-2024年)》,从市级层面启动新一轮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2022年度拨付知识产权保护经费182万元,比2021年增加150万元。

27.关于“对市委巡察个别反馈问题真抓实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虽然已于2020年7月整改到位,但是已经超出整改时限,局党组对常州检标院提出了批评,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按照局党组要求,市局机关党委会同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于2022年11月24日、25日对两家下属事业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数据共享不贯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融合贯通。深化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应用,已经实现常州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平台与省平台的数据实时对接,达到了及时预警的效果,平台内报废设备超期未检问题数据产生根源已拔除;已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数据接入常州市城市运行指挥平台公共安全治理场景应用。该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积极推动市场监管各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启动全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升级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设,完成全市系统1955名工作人员信息初始化,正在开展市局与省局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完成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与市政府数字门户对接;快速推进数据中台建设,已从省局数据中心接收数据表共113张,涵盖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信用监管、执法稽查、市场秩序、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12大板块22类业务主题数据3603万条,市级自建系统数据正在按计划有序对接中,预计数据中心数据总量达5.9亿条。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与省局一体化平台和市政府数字门户的对接工作,及时将信息系统推进过程中不能解决的难点问题,向总局、省局、市政府等上级开发部门反映,在各业务信息系统应用上尽可能实现对接,逐步解决省、市层面系统多、用户多等问题。

2.关于“高水准质量品牌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培育。分类分级完善更新14家中国质量奖、21家省长质量奖、70家市长质量奖、120家江苏精品培育库名单,以“培训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培育一批”为梯队建设目标,继续培育更多优秀企业申报质量奖项。

二是做好辅导。提前走访培育库企业,了解企业申报意向,重点加强对中国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培育企业的申报指导,积极与总局、省市场监管局衔接沟通,邀请上级领导现场调研、指导相关重点培育企业,提高申报成功率。

三是重点突破。2022年,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荣获江苏省省长质量奖,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荣获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江苏省省长质量奖7家企业,排名全省第五(比巡察前上升一位);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11家(次)企业、1名个人,排名全省第四;19家企业成为2022年第一批“江苏精品”认证获证企业,总数位居全省第一;4家、15家企业分别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AAA级和AA级企业,AA级及以上企业总数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2023年,争取在中国质量奖的评选中有新的突破,确保省长质量奖1个,“江苏精品”10个以上,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总数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3.关于“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层次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培育。加强标准化宣传普及,2022年10月7日起,在市场监管大厅以8块展板的形式,宣传和庆祝第53届“世界标准日”,展示全市标准化工作成效;10月14日,召开常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十项地方标准集中发布新闻通气会,集中发布十项地方标准,涵盖行政服务、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四季度通过局公众号发布标准化专题报道14篇。开展标准化组织培育,对全市优势产业进行分析,与市工信形成合力,决定共同推荐1家省标委(轨道交通装备)、培育1家省标委。

二是加强协作。2022年8月以来,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完成《常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讨论、征求意见以及审定工作,2022年12月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正式发布实施。

三是力争突破。将加强协作,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围绕全市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推进相关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与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吟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形成合力,共同加力推进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鸣乐器分技术委员会落户进程,力争在2023年实现新增1项全国分技术委员会落户常州。

4.关于“检测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扶持培育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支持国家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指导和协助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成立江苏省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对接。成功举办“江苏省检验检测进常州工业机器人产业园活动”,为检企双方提供了面对面、点对点的沟通平台。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力量提升。2022年,全市新增各类检验检测机构34家,机构总量和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得到进一步增加和扩展,将为企业提供更加丰富、有效地检验检测服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全国首推“常州质量码”,以“码”为纽带,功能覆盖计量、标准、质量品牌等12项服务要素,获得胡广杰副省长批示肯定,要求总结推行有关做法,省局局长沈海斌、常州市市长盛蕾也予以批示肯定。建设常州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覆盖全市各辖市、区,常州检标院一站式质量服务窗口通过省局验收(全省首批)。2022年,共申请获批省局科研项目5项,能力提升项目5项;新建(含扩项)高准确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8项;建设并获批食品领域检验检测资质、油气回收系统检测资质。深入开展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企业)需求调研,至2023年1月,国家智能工业机器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申报已通过总局专家答辩会,完成了电动汽车充电桩检测资质的新建,为后续型式评价实验室申报奠定基础。

下一步,将围绕工业机器人等重点产业链,聚集、培育更多专业检验检测机构,促进检验检测机构与地方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供更强更丰富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5.关于“高标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对全市109家“安心菜场”、其他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摸清每家单位经营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全市农贸市场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市场内经营户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将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留存于安心菜场备查。提升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化水平,将溯源信息和快检信息有机结合,2022年,全市共开展快检59万批次,超额完成全年快检35万批次目标任务;快检信息在“我的常州”实时公布率实现100%,“肉品溯源”栏目已经实现本地热鲜肉从检验检疫、集中屠宰到市场销售的全链条追溯。该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方案。分解、细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对16个示范引领指标涉及的单位进行摸底,确定创建示范引领项目,形成创建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市有关部门和各辖市(区)及市各有关部门也将成立相应的机构。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统筹实施三年行动方案。组织业务培训。2022年11月组织全市食品安全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对各辖市(区)食安办、创建成员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定期对标督查。完善规章制度,出台各类制度、标准、地方性法规,向各辖市区下发目标责任书,每季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督查,通报整改情况。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交(站台)、地铁1、2号线公益广告宣传、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知识。将创建宣传与“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大宣传格局。

下一步,将加速推进武进区、钟楼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针对性辅导,指导制定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计划;召开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将食品安全责任分层分级落实到单位、具体负责人,明确职责和任务,积极推动常州市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全市“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6.关于“主动指导基层工作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基层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召开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推进会议,明确委托事项及权限;印发《关于明确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及业务指导的通知》,为基层办理许可事项提供参考;与各受委托单位签订《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委托书》,明确受托机关的权利和义务。协同市行政审批局制定印发《常州市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操作规程》,为基层有效遏制、处置冒名登记提供样本;加强日常指导,通过微信群、QQ群随时联系、即问即答,及时为基层解疑答惑。加强问题研究,深入研究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后,市场监管领域权力事项执行主体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协调解决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挖掘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汇报沟通,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主动加强对下指导监督、对上请示汇报和横向沟通协调。该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规范和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效能。制定出台“基层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11月印发《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理顺管理体制、厘清职责边界、建立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对基层执法稽查业务的指导,开展“强监管树权威,提升执法效能”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按照“基层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形象统一,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效能。

7.关于“对下属单位存在的廉洁风险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全程跟进整改进度,对下属事业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现场督查,督促两家下属事业单位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排查和系统梳理,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2022年11月24日、25日,分别派员参加食药纤检中心、检标院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并对整改进度持续跟踪督查。2022年12月12日,党组会专题研究推进下属单位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指导做好重点环节细化风险排查。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在公车管理、零星工程、设备采购等重点环节细化风险排查。对下属事业单位现有管理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仍存在风险漏洞的环节列出负面清单,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要求下属单位细化完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排查举措。

三是提醒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把平时的业务学习培训和廉政风险防范教育融合起来,严格做好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层层压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廉政责任,将廉洁意识深深植入每一位干部职工心里。

四是督促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实施源头管控,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针对性地拿出补漏洞、治源头、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市食药纤检中心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新增了《小型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常州检标院已完成《车辆管理制度》的修订。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领导,持续督促问题整改,指导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将所有违规发放的补贴立即退回单位财政账户,常州检标院违规发放的加班费用已于2022年11月3日退回单位账户,市食药纤检中心违规款项已经按照市纪委缴款要求退回财政账户。修订形成《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考勤、请假和加班管理制度》,增加加班费发放相关规定,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于2022年12月22日发布实施。市食药纤检中心修订《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劳务费支出。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对局机关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公车管理、劳务费发放、资金管理等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事业单位修订完善现有相关制度。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对上级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及时进行警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局机关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2023年1月12日,召开全局干部廉政教育会议,观看一部警示片、发放一套廉政书签、进行一次廉政集体谈话,用“三个一”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扣好新年度勤廉履职“第一粒扣子”。

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定期开展督查,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改到位。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能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责主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对照2022年度《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自查执行完成情况,对未到位的工作进行督促。围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开展风险点排查,对风险点多的领域和岗位实行重点监督、精准防控。对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做全年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2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1月12日,召开全局干部廉政教育会议,颁发廉政书签,观看警示教育片,部署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认真履行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照2022年度《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自查执行完成情况,对未到位的工作进行督促。积极组织参加市纪委开展的全市廉洁书画作品展,送展作品14件,入展作品5件。结合省局专项督查工作,围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开展风险点排查,对风险点多的领域和岗位实行重点监督、精准防控。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2022年12月以来,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4人次。2023年1月以来,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建议,开展诫勉谈话2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

三是全面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效能。能力提升常态化。认真抓好理论武装,通过组务会、党小组会、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水平。履职尽责规范化。做实日常监督,通过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等形式,认真分析研究和评估政治生态,积极参加派驻单位党组会并提出监督建议,其中否定性意见1条;抓好“嵌入式”监督,以严格监督压实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民生保供等责任。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体制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大力推进派驻机构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监督执纪精准化。在手案件加快办,依法依规依纪,年内全部办结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查办处置,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责主业,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好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强化履职尽责,持续推动派驻纪检组监督效能提升,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10.关于“编制使用矛盾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消化超编存量。2022年,局机关退休7人,人员交流2人。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制定并出台《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专业人才、基础性人才和其他专业性人才,明确各类人才的引进方式、聘用岗位、薪酬激励,指导局属事业着眼新时期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单位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2年,检标院使用“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2022年,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面向社会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2022年,局属事业单位招录专业型人才4名。根据局属三家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棉花公检、特种设备监管等具体用人需求,设置相应岗位,2023年事业单位计划增人9名。

2023年,局机关将退休9人,计划招录公务员5人;预计2024年上半年局机关可完成超编存量消化。

11.关于“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拓宽年轻干部来源渠道。2022年,通过公开招录引进公务员4名;2023年,计划公开招录公务员5名。截至2022年12月底,局机关干部平均年龄降低0.8周岁。

二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2022年,局机关提拔80后正科职干部4名,90后副科职干部2名,干部调整后正科职干部平均年龄降低0.9周岁,副科职干部平均年龄降低1.8周岁,干部年龄结构大幅优化。

三是加大推优荐才力度。借助年轻干部交流平台,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年轻优秀干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力度。

12.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印发《“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系统教育培训,日常岗位锻炼,考核考评等措施,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干部履职能力;出台《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围绕市场监管职能,注重理论知识培训和监管业务培训相结合,增强教育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培训项目的针对性。2022年,全局共组织开展综合类、法律法规类、许可类及专项业务培训26个班次,合计1950余人次参加培训。

二是加强干部培育。2022年,局机关科职干部交流轮岗5人次;提拔8名科职干部到业务部门锻炼。

三是增加专业人才数量。2022年,市局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4名,其中机械类、药品类、法律类专业的公务员各1名。2023年,局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5名,其中与业务工作相关专业4名,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13.关于“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保密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各级保密部门要求,及时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促使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采取自查与抽查、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查摆堵漏洞;进一步完善健全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提高保密工作软硬件保障水平,严格规范保密行为,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目前,机要保密室牌子已撤。该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加强库房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管理台账,做到入库有记录,发放有登记,确保账物相符。每月对仓库进行清理和盘点,每季度统计汇总各处室办公用品领用情况,每年年底核实全年办公用品的领、用、存等情况。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办公室、财务审计处等处室负责人,切实把好各个环节,积极倡导勤俭节约。该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市局“好作风”建设,开展“好作风树形象,提升机关效能”工作,加强和改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将作风建设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继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对2022年度全局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事项,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推动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全面提升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

三、持续推进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台阶

总的来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巡察整改,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上了新的台阶,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各项工作有了新举措新变化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离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严字当头、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真正实现“以巡严纪、以巡促干、以巡促改”,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自觉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党的建设和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水平。

二是着力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从分管领域做起,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各项工作中,既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三是着力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标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始终坚持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资金使用、行政处罚、干部选拔、重大工作部署等方面,加强监督约束,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用好的制度选人用人管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紧盯“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持用完善的制度、全面的监督、严格的整改,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

四是着力拓展整改成果,进一步促进市场监管工作。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联系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努力当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高效监管的实践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全力服务市“532”发展战略,为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常州答卷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19-88588050;邮政信箱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1521室;电子邮箱  czscjgj@c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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