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常州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消防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常州”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开展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探索实行防消联勤和社会化巡防机制,得到了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公安机关大力推广。全市出动消防监督力量8.9万人次,检查单位2.2万个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470余处(条)。开展全市性专项整治27次,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28个,其中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27个,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是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全市37个建制镇全部完成小城镇规划编制或列入城市总体规划。金坛、溧阳、新北3个化工集中区消防站全部建成,并通过联合检查验收。全市共投入消防建设经费2.5亿元,迁建、增建消防站12个;投入6200万元新建消防指挥中心;投入1.3亿元新增消防车33辆及一批个人防护、特勤器材装备;新建市政消火栓5641个;社会单位配备电动消防巡防车31辆,消防巡防艇1艘。
三是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建有现役消防中队12个、政府专职消防中队7个,以消防部队、公安等相关部门为主体,组建“1队9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共建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58个、企业专职消防队11个、村办消防队2个、民办消防队1个,征召地方消防人员405名,招募消防志愿者1万名。105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80个社区(村)建成巡防队伍,建立保安联防、专职和志愿消防队268个,巡防和消防队员1.4万余名,全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
四是消防科技发展运用成效明显。坚持科技强消战略,研发警用地理信息系统、GPS卫星定位车辆管理系统、火灾四色预警系统,完善指挥管理、数字化监督、灭火救援数字化、化学危险物品辅助决策等平台,提升服务指导实战效能。投入30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重点单位远程巡检服务系统,实现单位内部安全的预警、报警服务社会化。投入580万元建设新消防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建成移动指挥中心。
五是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建立消防宣传“一报一栏一网一站一讯一博”六大阵地,开展“万人消防知识网络竞赛”、“百千万疏散演练”、“百场消防法巡回宣讲班”、“万名消防志愿者行动”等大型消防主题宣传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培训,群众消防知识知晓率达82.01%,家庭灭火器配备率14.63%。期间,在各级新闻媒体开设消防专版专栏35个,举办消防培训5000余场次、120万余人次,消防站累计接待群众100万余人次,赠送灭火器50000余只,发放图册200万多份。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
六是部队综合实战能力大幅提升。全市消防部队深入开展“161”、“三基”工程、执勤岗位大练兵、打造消防铁军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等活动,进一步深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消防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发生火灾3969起,死27人,伤12人,直接财产损失2021.4万元。全市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8万次,出动3.5万车次、21.6万人次,抢救财产价值9.5亿元。在抗雪、抗震救灾、奥运会安保、国庆60周年安保、世博会安保和十七届省运会安保等重大应急救援和重大保卫任务中发挥“拳头”、“尖刀”作用,充分展现了消防部队过硬的素质和作战能力。
二、我市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
“十二五”时期,我市将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既为深入推进消防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也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谐社会建设,更加重视安全发展,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消防工作,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新修订的《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实施后,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消防工作开展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在我市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加速的关键发展阶段,火灾防控任务和灾害事故处置难度越来越大,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突出表现在:
一是潜在致灾因素不断增多。当前,我市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现期,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不断产生,与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较低等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相互交织,火灾发生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大量增加,全市仍然处于火灾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高层、地下、大空间、大体量建筑大量增加,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广泛应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增速,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多产权建筑、出租屋、城中村等非传统致灾因素不断出现;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虽经反复整治,仍不同程度存在。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任务面临巨大压力。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力。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仍未完全确立,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少数地区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职能缺失。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火灾防控机制建设还不到位,发挥的作用不明显。一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多产权单位和“三合一”场所,重经济利益、轻消防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存在诸多火灾隐患。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社会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知识技能仍然欠缺,公众消防知识普及还不到位。
三是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市消防保障能力与经济快速发展还不完全适应,与城市化快速推进进程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不完全匹配。消防站点服务半径过大、消防装备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制约灭火救援效能;农村地区公共消防设施覆盖率普遍较低,个别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消火栓数量不足;专业消防力量不足,对小单位、小场所、农村及偏远等地区消防安全监管相对薄弱;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不平衡,存在消防经费保障困难、队伍不够稳定等情况。尤其是新《消防法》实施后,消防部队职能进一步拓展,但全市灭火和应急救援专业训练、力量配备、装备配置、社会联动、综合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不小差距,还不能完全满足高层、地下、大体量、大空间建筑、危化品等重特大火灾及突发灾害事故处置需求。
四是农村消防工作较为薄弱。城乡消防工作总体存在明显差距。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未能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留守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由于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导致农村、乡镇火灾频发,伤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随着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愈发受到重视和关注,并成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三、“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把握维护全市转型升级期社会稳定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消防管理,推动城乡消防工作同步发展,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不断提升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城乡抗御火灾能力,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逐步达标,灭火救援应急体系覆盖城乡,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发展,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2.具体目标
--火灾危害控制。全市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19以内,亿元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万分之0.3以内。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和指导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指标监测纳入政府政务督查和政府工作综合考评内容。探索建立队站建设经费保障分担责任机制,各级政府保证消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落实基本建设、装备建设年度专项经费,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消防经费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重点行业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范有序,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制度全面推行。单位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率达85%以上。2012年底前重点行业、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时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区划调整合并的小城镇同步完成消防规划修编工作,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小城镇应适时修订消防规划,推进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园区的消防规划编制和基础建设任务。市区和各辖市(区)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的90%以上,消防码头、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的95%以上。2013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的90%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加强天然水源取水码头或取水口及其他消防取水配套设施建设,力争通自来水的农村地区同步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农村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达90%以上。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消防站建设辐射至乡镇和农村地区,金坛、溧阳组建特勤消防站,增(改)建、改造升级消防站31个,逐步形成城乡立体化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消防力量和装备建设。按照“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平战结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建立完善装备配备评估论证、技术保障、物资储备和运输保障等机制,形成“全面达标、多元发展”的消防装备配置格局,实现消防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提高训练设施的技术性能和配套率、实用率。城市消防站装备达标率100%。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稳步发展,市、县、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健全消防装备维修技术保障网络,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加强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技术水平。
--消防科技研发应用。依托常州市城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公安机关“大平台”,加强消防基础信息建设,完善数字化消防灭火救援指挥系统。集成应用多种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完善优化基础通信网络和硬件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系统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实现对应急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科学调度指挥、高效救援处置的目标。狠抓消防业务信息系统部署和应用,建立全市火灾隐患数据库,完善网上受理、审批,消防监督数字化系统覆盖全部消防监督业务,稳步推进消防监督执法移动警务建设,逐步实现现场执法及消防执法和消防安全信息现场采集、同步上传、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逐步构建起人人关心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发挥市级消防职业资格技能鉴定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实行消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机制;对所有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管理人员轮训一遍,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努力实现消防常识全民普及率逐年提高。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85%以上,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达30%以上。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从事建筑防火工作的有关消防从业人员100%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达万分之40以上。
--农村、社区消防安全。乡镇、街道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工作人员,乡村志愿消防队建有率达90%以上。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开展,2015年,所有街道、乡镇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市、县级地方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健全政府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和奖惩机制,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工作情况,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和平安地区创建考评范围,检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组织修订消防安全指标体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2.发挥部门消防工作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作用,加强消防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行业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设、房管、安监、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工商部门要严把等级准入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企业和个人工商户登记。
3.加强消防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定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自评。火灾易发、高发并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高危行业、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等级评定制度;对涉及行业性、区域性的消防安全问题,由政府或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4.强化消防规划修订及落实。按照《消防法》、《城市规划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城镇发展变化和总体规划的调整修订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消防规划。落实消防规划实施情况年报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督查和评估机制,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城镇的新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规划,同步编制、修订相关消防规划内容,推进各级消防规划的实施。在坚持科学规划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切实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杜绝规划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加强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建设的监督,研究制定公共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措施。对现行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的地区,应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改正。
5.加快推进消防队站建设。执行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农村消防站建设标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70号、《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和《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结合城市发展速度及全市重点消防安全地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分布,合理布点,同步跟进消防队站建设;按需升级,加快对现有队站的改造、改建升级步伐。“十二五”期间,增建公安现役消防队站5个、政府专职队站21个;改造公安现役消防队站4个;建成江边水陆消防站。其中:
增建:常州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武进高新区、钟楼新闸、天宁青龙、天宁延陵路消防队和江边水陆消防站6个公安现役消防队,潘家、孟河、春江、薛家、洛阳、横山桥、奔牛、前黄、嘉泽、遥观、牛塘、尧塘、戴埠、社渚、埭头、直溪、南渡、上兴、天目湖、竹箦、别桥等21个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2015年之前,其它建制镇、乡镇工业区和开发区根据要求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改造:外环路、常戚路、戚月路、东南等4个公安现役消防队。
6.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建设,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合理布点”原则,消火栓的设置与城镇开发、老城区改造、新建工业园区的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研究制定常州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明确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统计等职能,不断满足消防灭火救援的需要。因地制宜增设消防水池和取水码头,提高村镇消防供水能力。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法律法规标准和当前城市发展现状需要,新、扩、改建城镇道路应同时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道路宽度在60米以上的应在两侧同时布置消火栓,城市道路交叉口5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消火栓。对新建、改建道路增配消火栓,对所缺消火栓进行及时补充。住宅小区及其它成片开发的建设区,内部均应配套设置市政消火栓。新建居民小区、老居民新村综合整治和工业园区建设中,按规范添置相应的消火栓。因地制宜地增设消防水池和取水码头,提高村镇消防供水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的95%以上,农村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达90%以上。实施消防通道“畅通工程”,严格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和扑救登高面的审核验收,突出整治已建小区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扑救登高面的问题,探索建立与交巡警、城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全力确保通道畅通。
7.加强消防装备建设。以《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为依据,十二五末,我市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规划配置及消防器材等均应达到相关标准。同时,结合录安州码头建设,加快拖消两用船、消防艇的配置,建成江边水陆消防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车辆器材建设,完成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通信指挥车配备任务;并按标准配备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任务。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8.大力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评估、挂牌督办和公示公告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由当地政府组织解决,上级政府负责督办。当地人民政府对依法提请挂牌督办或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时限和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等重大危险源,应当限期搬迁,并保证搬迁前或搬迁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对城市易燃建筑密集区,应当结合城市建设加大拆除、改造的力度。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项目,凡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一律不得予以许可,从源头上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或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或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不按消防安全标准设计、施工、监理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建筑材料的消防安全监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使用不燃材料,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建设工程违法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9.有效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广泛开展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0.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充分发挥消防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学术交流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广消防技术,加强消防行业自律管理。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将社会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积极研究保险、金融与消防的关系,建立对投保方、借贷方火灾风险评估,使保险承保、金融信贷与投保、借贷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互相制约。推动高危行业、企业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领域,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财产保险费率调整等内容。
(四)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应用和信息化建设
11.推广消防科技创新运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消防科技工作,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消防科技攻关研究。推广运用消防门禁系统、安全推栓、新型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电磁门锁、活动栅栏等逃生的新技术、新产品,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降低火灾危害性。推动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及应急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城市预警能力。
12.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消防应急通信指挥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建立数字化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建设消防管理指挥系统,建设和完善消防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道路水源、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消防执勤实力、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物品、监督执法和消防专家等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支队、县(市)消防大队建立移动指挥中心。以消防通信指挥车为载体,集成各类应急通信装备,实现灾害现场的通信组网、指挥调度、情报信息支持等机动指挥通信功能,保证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组建消防支队移动卫星站组成的消防卫星通信专网,建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与消防指挥中心的图像、语音和数据的通信链路。大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2012年底前为每名消防监督干部配备消防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全力提升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推进消防队伍建设
13.深化打造龙城消防铁军活动。坚持提高战斗力标准,走“集约化”发展道路,着力在思想认识、队伍建设、训练水平、装备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打造现代化的消防铁军。突出抓好灭火救援专家组建设,按照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原则,注重各级指挥类人员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后备力量。突出抓好铁军大、中队建设,加快灭火救援攻坚组组建,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挑选特殊人才,配备特殊装备,开展特殊训练,积极构建常州消防攻坚队“网络化”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提升攻坚能力。
14.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征招、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开征召职业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探索实行等级达标、考试、考核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逐步提高职业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工资待遇。今后,新建的消防队(站),在公安消防现役力量不足和国家没有增加现役编制的情况下,采用招聘职业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办法解决;各地征招的职业消防员和消防文员保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大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巩固乡镇保安消防队,培育城乡专兼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鼓励发展民间消防组织。
15.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在各级政府应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完善以消防部队为主力、社会联动力量协同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队伍编制、组织训练、器材装备建设、经费来源保障、救援力量调集和指挥。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不断优化应急救援队伍结构,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地震搜救、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危化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反恐处突以及公共卫生事件等模拟演练,有效提升作战能力。加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各地每年开展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16.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公安现役消防官兵解决子女入托升学、家属就业、转业安置、抚恤优待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贯彻落实卫生部《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建立消防员健康档案,预防职业病危害。探索建立住房保障社会化机制,将消防官兵住房保障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和建设计划。
(六)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7.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应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宣传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创建文明社区、评选“五好家庭”、安全生产竞赛、“三下乡”和“五五”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之中,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每年进行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调查。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科技、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民政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层村官培训教育计划;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义务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学校每学期组织火场逃生疏散演习、开展消防教育不少于2学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通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公益宣传义务,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利用灯箱、大型标牌、LED电子屏幕等,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发动社会传媒力量,拓展新兴媒介,高频次、高密度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常态化消防公益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活动。“十二五”期间建成常州市消防教育馆,金坛、溧阳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现有科技馆、展览馆、少年宫等,建成以消防防灾教育馆为主体的多种形式防火宣传教育基地。
18.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完善消防培训体系,将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公务员和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从业人员以及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国家消防职业标准的颁布实施情况,全面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十二五”期间,建成适应现代消防培训的综合性教学培训基地。继续完善市、辖市(区)、镇三级消防培训机构网络体系,全方位开展对社会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将消防宣传培训等内容纳入“智慧社区”平台,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
19.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健全社会消防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志愿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志愿者工作绩效科学评价体系,强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大力倡导社区消防志愿服务,重点面向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针对性的志愿服务。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财政支持,鼓励、支持对志愿者活动进行捐赠。
(七)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水平
20.提升农村消防工作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开展以“零亡人火灾乡镇、零火灾行政村”的消防安全先进乡镇、行政村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大农村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治安联防消防队,有条件的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建立农村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配备专门人员和车辆器材。
21.加强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组织开展以“零亡人火灾街道、零火灾社区”的消防安全先进街道、社区创建工作。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作用,建立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加强社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优化居民消防安全环境。
22.推进乡镇消防队站建设。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以上的乡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实现农村消防全覆盖,确保出警迅速,救援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充分履行职责,把我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政府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切实抓好落实。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本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要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论证、评估,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地要根据全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和客观情况,确定当地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要区分对待、分类指导,确保消防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三)确保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消防队站市、区(镇、企业)多级建设经费分担机制,切实解决消防事业发展难题。各级政府要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把消防事业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列入政府工作考评,做到每年消防业务经费有保障,基本建设、装备建设专项经费落实。同时,将消防车辆装备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步增长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四)定期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检查验收。要把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工作考评当中。市政府每年底将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常州市“十二五”期间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附件
常州市“十二五”期间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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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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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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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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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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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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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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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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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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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救援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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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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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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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全市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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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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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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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高新区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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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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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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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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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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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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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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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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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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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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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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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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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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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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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闸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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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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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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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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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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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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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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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陵路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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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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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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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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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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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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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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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戚路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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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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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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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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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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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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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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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月路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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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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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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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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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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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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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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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环路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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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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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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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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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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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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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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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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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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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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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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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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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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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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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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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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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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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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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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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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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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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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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桥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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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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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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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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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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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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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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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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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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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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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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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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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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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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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牛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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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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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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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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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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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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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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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黄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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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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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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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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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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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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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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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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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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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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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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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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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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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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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观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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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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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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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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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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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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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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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塘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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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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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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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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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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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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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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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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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河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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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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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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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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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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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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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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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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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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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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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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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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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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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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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水陆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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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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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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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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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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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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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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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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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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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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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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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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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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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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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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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兴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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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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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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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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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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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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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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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湖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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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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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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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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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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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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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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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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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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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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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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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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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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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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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埠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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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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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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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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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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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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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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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渚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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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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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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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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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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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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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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埭头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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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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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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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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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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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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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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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箦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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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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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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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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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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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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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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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桥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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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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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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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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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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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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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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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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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塘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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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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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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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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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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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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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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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溪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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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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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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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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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该镇区域内及周边的消防保卫任务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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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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