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议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供水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现就有序、优质、高效推进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城乡供水行业要坚持“保障供应、提升品质、服务发展”的基本理念,坚持“统筹建设、精细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强力攻坚”的基本思路,按照有序、优质、高效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提供良好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节点要求、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我市全面完成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在基本建设、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三个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营造高效维护供水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可靠,应急备用水源项目建成投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水质监管体系健全强化,区域供水工作扎实推进,供水管网性能显著提高,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公众对供水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供水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有力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启动长江魏村取水口外迁工程
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禄安州码头开发和规划的常泰长江过江通道项目、铁本地块利用项目建设,协调处理好四者之间管位和桥位、实施时序等关系,加快工程方案技术论证,根据论证后的实施方案,加快启动长江魏村取水口外迁工程,力争三年内建成,进一步提升饮用水取水口原水水质、保证供水安全。
(二)加快建设城市应急备用水源项目
加快前期工作推进,争取上半年开工建设德胜河30万立方米/日应急取水头部和泵站及其配套输水管道;结合新孟河拓浚工程,同步建设新孟河50万立方米/日应急取水工程;积极推进金坛长荡湖水厂前期论证工作,力争今年年内开工建设。以地下水为战略水资源,开展现有地下水深井的清查保护,制定新设地下水深井的分布规划。
(三)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工作
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全市现有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决取缔长江大堤非法采砂码头,会同镇江市对孢子洲非法黄砂过驳作业区进行整治,有效消除各类饮用水源地安全风险问题;清理取缔滆湖备用水源取水口周边影响水源水质的围网;划定德胜河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并对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年内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
(四)增强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积极对接省环保、长江航政管理等部门和兄弟城市,探索建立流域性的长江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信息联网互通机制和预警体系,实时掌握长江水污染情况,做到提前预警及时处置,确保污染源水不进水厂;按照《常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模拟长江水污染事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备用取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应急演练,备足各类应急物资,确保随时待命应对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
(五)健全强化饮用水水质监管体系
按规定完善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监测数据做到实时共享,切实提高源水水质监测预警作用;进一步扩大我市饮用水水质监测点的范围和数量,增加水质监督抽查频次,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监管力度;按照《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要求,配齐配足水质监管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提高水质监管自动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公众对供水工作的监督参与机制,定期在媒体公布水质检测信息。
(六)扎实深入推进区域供水工作
加强乡镇水厂监管,确保出厂水质100%达标。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整合区域内供水资源,加大乡镇老旧管网的改造力度,实现区域供水现代化、集约化,彻底改善区域内的用水环境;年内完成金坛薛埠、花山的区域供水改造工作;加快溧阳中心水厂建成投运,推进剩余7个乡镇的区域供水改造工作;尽快实现全市区域供水覆盖率100%,切实保障全市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七)提高城乡供水管网水质保障
推进城乡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加快镀锌管、水泥管、灰口铸铁管等公共供水管道改造,按照3-5年目标,制定改造实施方案;结合管道腐蚀研究,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水质稳定性研究与模型模拟工作,完善水质管理数据库,准确掌握城市供水管网性能现状;加强供水管道和水箱清洗,保持管道清洁;确保城乡供水管网性能良好,到户水质优质稳定。
(八)完善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
积极推动水价管理体制改革,综合平衡供水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和企业运营发展等各类因素,建立健全符合公共服务要求的城镇供水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今年要加快供水价格监审等调查研究,适时调整供水价格,深入实施阶梯水价,促进我市供水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各辖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小组,组织推进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建设、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并对重要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定期督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项专门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一手抓进度,一手抓质量,全力以赴推进工作进程;其他协助配合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主动,高效配合,合力攻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计划管理、协调衔接和督查推进等。
(二)制度保障
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同时建立工作任务落实和目标考核结果的奖惩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确保及时高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工作要求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议案的相关要求,制订了《常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各责任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加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2014年9月15日前,各责任部门将专项工作的完成或推进情况书面报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建英,联系电话:85682077。
附件:1.常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常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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