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
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为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促进自主创新、发展自主品牌,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企业、产业和区域自主品牌建设为主线,加快构建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全方位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数达5万件以上,驰名商标80件以上,江苏省著名商标350件以上,现代化指标体系中“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至2020年,全市注册商标数达7万件以上,驰名商标100件以上,江苏省著名商标500件以上,现代化指标体系中“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8%。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品牌建设
农业: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培育重点,增加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量。支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规范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到2015年和2020年,全市农产品商标分别达3500件和50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分别达8件和15件以上,农产品“三名商标”分别达150件和达200件以上,力争创建农产品驰名商标1件。
工业:将“十大产业链”、传统优势产业、创新型企业作为品牌培育重点,加强高附加值产品的品牌培育,强化品牌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到2015年和2020年,全市整机制造“三名商标”分别达160件和300件以上;终端民用消费品“三名商标”分别达300件和500件以上;“十大产业链”、传统优势产业“三名商标”分别达550件和800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三名商标”分别达350件和600件以上。
服务业:以现代服务业企业为培育重点,提高服务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意识,引导企业注册服务商标,培育服务业品牌。到2015年和2020年,全市现代服务业“三名商标”分别达80件和150件以上,力争创建旅游业驰名商标1件。
(二)全力扩大品牌影响
推进商标国际注册。指导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支持我市优势产业和企业在境外创建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化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品牌国际影响力。到2015年和2020年,全市商标国际注册分别达900件和1500件以上,重点出口企业自主商标国际注册80%以上。
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指导机构,鼓励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以“集体商标+企业自主商标”联合使用的方式,打造区域特色产业公共品牌,提升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到2015年和2020年,全市区域公共品牌“集体商标”注册分别达5件和10件以上,“三名商标”分别达2件和5件以上。
推广企业商号商标一体化。引导企业将商号注册为商标进行一体化运用,指导企业以授权连锁经营等方式,运作企业商号权资产,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
(三)提高品牌培育水平
增强品牌竞争力。鼓励企业从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营销、信用管理等方面,提升品牌竞争力。深入开展产学研联合和自主研发,提升品牌技术内涵;加大质量攻关项目的投入,夯实品牌质量基础;打造企业文化和产品特色,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品牌良好形象。
强化典型示范效应。开展商标战略示范乡镇、企业命名工作。重点培育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品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示范效应,打造一批高端品牌,带动行业集聚发展、快速发展。
挖掘老品牌潜在价值。实施老品牌、老字号复兴工程,优先辅导扶持传统老品牌和老字号争创“三名商标”;加强对老字号、知名商号企业商标、商号资产的保护和运用。
(四)完善品牌服务平台
商标信息服务平台。组建商标战略实施专家顾问团,加强对商标战略和品牌经济的理论研究,积极为品牌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战略指导和法律服务。
商标权质押融资平台。完善商标权质押融资规范化运行机制,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丰富企业融资途径。加大“三名商标”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力度,放大高知名度商标的市场价值。
商标中介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商标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商标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商标人才培训平台。加强对企业家的培训,提高商标培育和运用的能力。加强对商标中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处理商标事务的能力。加强对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提高品牌保护力度
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有效打击商标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商标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信用征信工作,以商标侵权信息为基础,推进知名品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品牌信用水平。
支持帮助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手续,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保护效能。
对部分经营出现困难但仍有高知名度品牌的企业,开展预防性保护工作,引导企业通过商标转让和许可经营保持商标的市场影响力,防止高知名度品牌消失。
(六)营造品牌发展氛围
将商标工作融入全市的发展规划、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外贸政策、人才政策等,充分发挥商标工作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
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传播和导向作用,加大《商标法》宣传力度,加快普及商标知识,努力形成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商标战略实施成功经验,弘扬以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为荣的道德风尚。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扶持政策
1.在重大经济活动中,加大对高知名度商标企业的集中展示和推介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商品和服务,扶持知名品牌企业做大做强。
2.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经项目确认和备案,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3.优先扶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
4.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三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完善商标权评估机制。
5.对品牌培育基地内知名品牌企业的土地供给、融资贷款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6.结合旅游景点、商业布局规划,设立老字号经营专区,并在税收、房租、管理中给予优惠。
7.加强资金支持,围绕商标战略重点工作,加强经费保障,每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支持办法另行制定)
(二)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自主品牌培育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驰名、著名商标认定数和品牌培育基地发展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
定期督查自主品牌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广泛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把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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