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全市校外托管机构摸排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88/2025-00020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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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教监管〔2025〕2号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5-02-27 |
公开日期:2025-03-04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开展全市校外托管机构摸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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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全市校外托管机构摸排工作的通知 |
常教监管〔2025〕2号 |
各辖市(区)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校外托管机构规模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摸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全市范围内为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提供非在校时段临时看护、餐饮和休息等校外托管服务的机构。
二、摸排内容
校外托管机构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员工数、托管学生数、培训项目、是否提供餐食、是否办理证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等信息(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乡镇、街道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属地校外托管机构,按照摸排内容开展全面摸排。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联合推动摸排工作落地落实。摸排工作要将宣传动员与实地走访相结合,采取“拉网式”排查方式,摸清底数,了解校外托管机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机构数量、规模、是否合规经营等基本信息,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托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提供详实数据支撑。
(一)核查已登记校外托管机构情况。各地要根据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民政部门提供已进行主体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及其登记信息(另发),对照摸排内容逐一进行核查,完善校外托管机构基本信息。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已停止经营活动的校外托管机构,在信息填报时要做好标注。
(二)核查未经登记校外托管机构情况。各地要结合原疫情防控单位信息、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投诉举报等渠道信息,排查未依法到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民政部门办理主体登记,但实际从事校外托管或培训经营活动的机构,要按照摸排内容进行核查并登记信息。
(三)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摸排契机,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政策宣传,指导校外托管机构对照“指导意见”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审核汇总后于4月3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联系人:梁晔辉,联系电话:85681357,邮箱:31622705@qq.com。
附件: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基本信息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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