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市级议事协调清理的通知》(常政传发〔2017〕292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集中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中,保留150个,合并或更名后设立11个,不纳入统计5个,撤销80个,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目录附后)。
清理后保留的市政府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各承担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作的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做好议事协调机构的调整、撤销等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常州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常办发〔2013〕42号)规定,认真对照不得设立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情形,严格控制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数量。
附件:1. 保留的市政府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目录
2. 合并和更名后设立的市政府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目录
3. 不纳入统计的市政府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目录
4. 撤销的市政府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目录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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