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93号),现将《常州市市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第三批)》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市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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