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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供销总社关于聘请惠农工程监督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5-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5〕14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5-07-08 公开日期:2015-07-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供销总社关于聘请惠农工程监督员的通知
市供销总社关于聘请惠农工程监督员的通知
常供总〔2015〕14号

各辖市(区)供销社,市直各企业,市总社机关各处室:

    当前,全市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努力构建有效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为广泛收集农民群众对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预防、发现和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夯实服务基础,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服务创新,经有关单位推荐,征得本人同意,市总社审定,决定聘请周芳伢等48位同志为供销合作社惠农工程监督员。

    附件:1.市供销合作社惠农工程监督员名单;

          2.市供销合作社惠农工程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7月8日

附件1:

              市供销合作社惠农工程监督员名单  

姓 名

性 别

所 在 地 区

备注

周芳伢

男

金坛区儒林镇苏南水产专业合作社

养殖

郭志波

男

金坛区儒林镇江南水产专业合作社

养殖

臧建高

男

金坛区儒林镇苏农水产饲料消费专业合作社

养殖

杨玉方

男

金坛区朱林镇三德利养鸡专业合作社

养殖

李建明

男

金坛区朱林镇盛达农机专业合作社

种植

周双庆

男

金坛区朱林镇农服站

种植

马和荣

男

金坛区水北镇南园村

养殖

朱立新

男

金坛区尧塘镇众艺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

种植

蒋和平

男

金坛区建昌镇蔡甲大蒜专业合作社

种植

潘国平

男

金坛区直溪镇笠帽家禽专业合作社

养殖

王金富

男

金坛区建昌镇红香芋专业合作社

种植

韩洪明

男

金坛区指前供销合作社

种植

靳卫国

男

金坛区指前供销合作社

养殖

朱国平

男

金坛区薛埠方山家禽专业合作社

养殖

许卫俊

男

金坛区苏欣茶叶专业合作社

种植

刘罗平

男

金坛区薛埠美丽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

种植

霍红君

男

溧阳市上黄供销合作社

养殖

徐三保

男

溧阳市上黄镇农贸市场

养殖

周琴仙

女

溧阳市社渚供销合作社

养殖

芮红新

男

溧阳市戴埠供销合作社

种植

王九香

男

溧阳市戴埠供销合作社

种植

刘银美

女

溧阳市社渚供销合作社

种植

汤觉清

男

溧阳市社渚供销合作社

种植

江海清

男

溧阳市溧城供销合作社

种植

王水生

男

溧阳市溧城供销合作社

种植、养殖

黄永明

男

溧阳市上兴供销合作社

种植、养殖

张 林

男

溧阳市瓦屋山林场

种植

蒋雪峰

男

溧阳市南渡大圩村食用菌基地

种植

唐国新

男

溧阳市南渡溧城供销合作社

种植

姜雷忠

男

溧阳市南渡镇石街村石街蔬果园

种植、养殖

方文斌

男

溧阳市别桥供销合作社

种植

史云香

男

溧阳市竹箦供销合作社

种植

宋龙保

男

溧阳市竹箦供销合作社

养殖

高芬林

男

溧阳市竹箦供销合作社

养殖

徐志福

男

溧阳市竹箦供销合作社

种植

罗志平

男

溧阳市埭头供销合作社

种植、养殖

黄东华

男

溧阳市埭头供销合作社

种植

马勤田

男

溧阳市溧城镇蒋店村委

种植

陈志百

男

溧阳市溧城镇新昌村委

种植

陶荣华

男

江苏天目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种植

任卫平

男

溧阳市天目湖供销合作社

养植

蔡小燕

女

江苏菜大姐农产品有限公司

种植

祁志平

男

常州三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种植

柴洪文

男

新北区春江镇春海园艺有限公司

种植

罗春红

女

钟楼区邹区固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种植

纪小琴

女

常州市双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养殖

邱建国

男

常州宏达生态蔬菜专业合作社

种植

张勇侠

男

新北区薛家新叶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种植

    附件2:

    市供销合作社惠农工程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密切与基层和农民群众的联系,推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现结合市供销合作社作风行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惠农工程监督员的资格和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一定的观察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 
   2.熟悉农业农村工作,其从事的职业与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工作有一定关联度;
   3.热心并有能力参与监督工作,能较好地代表农民群众的意愿。

    第三条 惠农工程监督员工作职责

    1.了解供销合作社职能,宣传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举措;

    2.收集农村居民对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工作的要求和想法,向市总社反映群众在农业经营和生活方面的需求;

    3.监督供销合作社推进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农资、农产品网络建设,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是否取得实效;

    4.参与市总社有关作风行风建设工作检查和评议活动。

    第四条 惠农工程监督员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市总社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有权了解供销合作社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内容,对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措施、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

    2.在监督过程中,有权要求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予以协助、配合以及答复;

    3.对不及时答复处理监督员反映问题和建议的部门和个人,监督员有权向其上一级领导机关反映。

    (二)义务

    1.监督员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发挥监督作用;

    2.自觉配合供销合作社做好重大活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总社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3.在开展监督工作期间,遵守政府机关、各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制度。
   第五条 市总社监察室具体负责与监督员的日常联系,通过建立交流群、召开座谈会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听取和收集监督员对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第六条 监督员集体监督检查活动由市总社组织安排,监督员单独查访并提出要求的,由各级供销合作社相关部门根据监督员要求组织安排。

    第七条 对履行监督职责成绩突出的监督员,市总社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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