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蔡楚秋同志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孙如山同志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卓人同志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常州市商务局副局长、常州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学东同志兼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海军同志兼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陆平同志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建新同志不再兼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戴晓文同志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冷和荣同志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士福同志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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