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5-000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5〕18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5-08-15 公开日期:2025-08-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一、同意将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试行标准按期转为正式标准,即:6人间1000元/生.学年,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批复
常发改〔2025〕186号

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试行期届满转正申请》收悉。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48号、苏财综〔2000〕123号、苏价费〔2000〕2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学生住宿成本和住宿条件,经研究,现就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试行标准按期转为正式标准,即:6人间1000元/生.学年,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二、相关事项

(一)你校应按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的减免工作。

(二)请你校接文后即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手续,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三)收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提供的票据,所收资金按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